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为强化平安生产管理,落实平安生产职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范围
项目部及各施工作业队
二、平安嘉奖
1、发觉他人“三违”并准时劝阻制止,避开可能发生事故者,赋予一次性奖励50~100元。
2、在平安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赋予200~500元的嘉奖。
3、按照公司季度平安考核,达到“公司平安奖嘉奖方法”标准的,赋予季度奖。
4、全年实现平安生产,日常平安管理达标的单位按照公司考核发放年终平安奖。
三、平安处罚
1、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驾驶证擅自驾车的
(3)班前(三小时内)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业赤膊的
(5)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等违章电器的
(6)发觉他人违章未准时制止的
(7)有其他违章行为的
2、现场有如下隐患之一的赋予责任人50元,项目经理100~500元的罚款。
(1)电器设备、机具电线乱拉乱接、缺庇护装置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零乱、卫生差
(3)“洞口临边”无平安防护措施
(4)井字架、地龙绳、缆风绳无警示
(5)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或下方未设平安网
(6)氧气、乙炔气瓶未按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场所无消防器材
(7)危急作业场所无平安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无防坠落措施
(8)立、拆模板时无平安防护措施
(9)吊装作业钢丝绳、吊钩已达报废或保险装置缺少
(10)用于登高的悬梯缺档、断档或未达到平安技术要求
(11)组合机具混用,施工机械无保险装置
(12)新工人、新岗位、换岗等无平安教导,教导无台帐的
(13)有其他平安隐患,责任人未准时发觉整改的
3、对于不听从管理、违背劳动纪律,情节严峻的赋予50~200元的罚款。
4、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按规定时光整改的或事故隐患重复浮现的赋予项目经理300元、平安主管100元的罚款。
5、发生平安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讨论后打算赋予事故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等处分,在赋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赋予一次性罚款。
6、行为恶劣的,由企业负责人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研究打算赋予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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