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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部门法为视角的法理学教学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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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I制占}▲金 2014・1(下) ◆教育文化 以部门法为视角的法理学教学法研究 巢容华李艳华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学中存在着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严重脱节的现象。法理学教学在整个法学教学体系中 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其他部门法教学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两者的结合更加重要。正确对待两者的关系,对法理 学教学特别是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着重要意义。从学科的性质来说,法理学的理论性较强,法学教育本身所具有的 特点使得法理学教学不可能脱离部门法而发展,因而在法理学教学过程中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 培养,这就需要在教学理念、目的和教学方法上进行相应的调整。本项目旨在研究法理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并以部门法为 视角提高法理学教学水平,注重在法理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关键词部门法法理学教学实践能力 基金项目:本文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课题资助。 作者简介:巢容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艳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1.02 黑格尔说过,真理是具体的,抽象的法理绝非空中楼阁,而是 (三)忽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从具体的法律现象、法律案件概括而来。法理的抽象性和部门法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是在法理学的教学中存在的问 的实践理性并不矛盾,而且法理的价值也正在于其对部门法尤其 题。老师是课堂的中心,课堂教学侧重概念和原理的讲授,学生 是对司法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应实现法理学与部门法特别是司 对老师存在依赖心理,较少主动提出问题,甚至害怕回答问题,日 法、实践的互动。现在的法理学教学还沿袭着上世纪9O年代初 后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须的分析推理能力、归纳概括能力、语言表 法理学教学方法,授课内容和方式既不能满足部门法学对法理学 达能力等,都无法得到必要的训练。传统教学理念单纯强调传授 的学理需求,也未能形成法理学与部门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在法 知识而忽视学生参与,往往导致“高分低能”。 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存在与部门法相脱离的现象,不利于学生对法 二、法理学教学须以法治实践为基础,不能与部门法相脱节 理学的学习以及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法理学必须以法治实践为基础 一、法理学教学与研究生实践能力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 法理学教学须以法治实践为基础,不能与部门法相脱节是法 题 理学的实践性要求。部门法学、部门法知识贯穿于理论法学,尤 法理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相比有其独特之处,法理学的理论 其是法理学学习,在法理学教学中对于部门法知识的恰当引入, 性、抽象性更强,这就决定了法理学教学方式和其他部门法学的 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制度等内容 差异。法理的博大精深,涵盖了法学基本理论、运行、方法、体系 单纯的理论教学对学生而言,不一定能够完全领会贯通,这使得 等诸多研究领域,系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古往 教学效果大打折扣。例如,通过对三大诉讼法制度中的诉讼流程 今来,“许多著名的法学家都得益于其对法理的独到见解,往往一 可以使学生更清晰地看到法的运行制度,通过程序意义上的观 个法学流派的产生也依赖于其对法学基本概念、范式、理论的重 察,我们可以体会出法律程序的意义,从而使我们可以看到动态 新解读” 。法理学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综合素养具有重 过程中正义的产生。三大诉讼中的主体制度、基本原则和程序运 要作用,是法学教育的基础课程。法律的内在精神对于法科学生 作中无不包含着法理的思想,如回避制度则孕含着任何人都不准 踏入社会选择法律职业后,仍能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持续指引的 做自己的法官。以及一事不再审原则,有力的支撑了法理中的效 作用。目前,就我国现阶段法理学教学而言,法理学教学并没有 率原则。这样通过引入具体案例的审判流程(如“药家鑫案”、“许 取得预期效果,教学方法落后,课堂枯燥乏味,学生缺乏学习的兴 霆案”)来对法理教学增添更实质的东西,从而使学生更直观的学 趣。依笔者对法理学研究生及授课老师的调研数据来看,法理学 习领会法理学知识。可以说,通过法理学的实践性教学,一方面 的实际教学中往往存在以下问题。 引入部门法内容深化了学生对法理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 (一)传统“填鸭式”教学方法落后 也在客观上激发学生自学部门法知识的热情。 目前的法理学教学主要还是教师单方讲授的“填鸭式”教学 法律在本质上是实践理性,仅有法理学理论知识的支撑是不 方法,这种刻板的教学方法难以实现教学目的。只注重向学生灌 够的。而直接应用于司法实践,推动司法活动有序平稳进行的动 输知识,学生只能被动接受,就导致学习形成了“听课一记笔记一 力来自于各部门法,司法是最直接、最及时、最有效地解决法律生 整理笔记一背书本和笔记一考试过关”的应试型学习模式,缺乏 活中的实践问题的。正如美国大法官布伦南所说:“宪法的天才 师生之间的双向交流和良性互动。 人物不是依靠一个静止的和已失去的世界中宪法可能具有的任 (二)教学内容抽象难懂,学生缺乏学习兴趣 何静态的含义,而是依靠使那些伟大的原则适应于解决现代问题 法理学的抽象性是其能够成为法学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 的需要。” 法论的本性使然。没有与部门法的结合加上教学方法的单调,法 (二)法律理论需要同部门法结合 理学的抽象性体现在整个法理学教学过程中,学生就会感觉到法 法理的抽象性和部门法的实践理性并不矛盾,应实现法理学 理学抽象难懂。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很大一部分学生在学习法 与部门法特别是司法 实践的互动。法理学对法的原理的揭示, 理学的时候觉得太过抽象,对法理学学习提不起兴趣,这必然会 是建立在对部门法的性质的正确理解之上的。所谓法的价值,是 影响其对法理学的理解,就会感觉法理学越来越抽象。 各个部门法价值的理论概括,它必然与部门法的价值精神相交 221 ◆教育文化 i 制占毒▲金 /2014・l(下) 织。更为重要的是,各个部门法之间既有其法理念上的共性,更 共同提升。同时,教师也可以从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讨论 有其法理念上的个性。例如法理中的公平正义无不在各部门法 中萌生灵感,获取新的知识,也拓宽了教师的信息面,无形中提高 中彰显,三大诉讼法中法官慎用自由裁量,应用自由裁量权时也 了其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收到教学互动的良好效果。 在法理学课程中采用讨论法教学,其形式主要有两种,即课 无不考虑到尽可能最大化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现代法治社会, 民法则基于诚信原则,给以法官极大的自由裁量的空间;而刑法 堂教授穿插法讨论和课前准备课堂完全讨论式教学。前一种教 坚持罪刑法定的原则,将罪名罪责尽可能的细化,更加重视规则 学讨论法,教师在讲授过程中,随机提出问题或就学生提出的问 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以便最大化的保障人权。显然,民刑 题展开讨论。后一种教学讨论法是事先提出课堂讨论的主题,布 法的性质决定了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不同标尺。因此,我们看 置学生先行阅读或搜集有关内容,根据论题写好提纲,然后以班 待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部门法视角,而是需要从法理学的角度对 级或小组为单位在课堂上展开讨论。这两种讨论式教学法都应 此作出客观、科学的理论阐释。 三、以部门法为视角的法理学教学法 (一)教学目标 法理学教学应遵循这样的教学目标——法学教育既是职业 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特别是面对就业形式转变的时代背景下, 将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于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高素质是 指不仅应懂法学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其它专业学科知识;更应在 掌握国内法律知识体系的同时拥有国际法律的知识与经验。应 用型是指既要具各如认知事实能力、发现问题能力、分析采信能 力等法律观察能力,又要如法律形象思维能力、法律抽象思维能 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等法律思维能力,还要具备诸如法律语言 能力、法律写作能力、实务操作能力、团结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 力等法律实践能力。)这是法学教育经受住依法治国和知识经济 挑战的关键,也是满足法理学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具体的实践性、 操作性较强的法律实务工作的关键。因此,法理学教学不仅要注 意构建系统知识结构,也应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尽量 为学生了解社会法治现状和司法实践创造机会,注重综合素质的 培养。 (二)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育界都在强调要改变过去以教师为单一教学主体的局面, 要让学生也成为教学的主体。尽管如此,但实际的教学过程如何 实现却依然值得教师们思考。必须要让学生真正以主体的身份 参与法理学的学习。可以通过让学生搜集社会热点案例在课堂 上交流发表意见,再由老师点评的方式:或由学生轮流试讲再由 老师补充教学等方式推进以学生为课堂主体地位的教学模式。 在法理学教学中,教师不应该让学生单纯的扮演听众的角色。在 课堂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给予学生充分交流与学 习的空间与时间,让学生感受到自己是课堂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主 体。 (三)教学方法体系 教学方法是实现教学目标与教学理念的中介。“由于法理学 以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法社会学的基本内容以及法发挥作用的机 制的基本理论问题为研究对象,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系统性”。。 因为大多数学生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知识结构框架,这就要求教师 在课堂上要通过讲授式教学法,使初学者首先能够掌握基本韵概 念性、原则性的知识,使他们逐步形成大的理论性的知识框架,还 要适当的结合讨论式的教学法、案例分析法、实践教学法和社会 调查法,加强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法学方法的训练。 1.讨论式教学法 讨论式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授课与学生自学、理性 思考相结合,由老师提出问题,并针对该具体问题,指导学生进行 自由的讨论和辩论,使学生在学习有关知识的同时,参与意识和 分析能力得以增强的一种教学方法。学生们围绕一个主题,各抒 己见,在思考和讨论中相互启发、合作学习,使学生的知识和能力 注意避免论题过难或过易,避免讨论停留在问题的表面;教师当 掌握好讨论时间既要保证讨论教学的目的,又要保质完成教学任 务;引‘对论题,教师当对学生的讨论归纳总结,使学生从课堂讨论 中学会运用法学相关概念、原理、方法等阐释相关社会问题。 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既能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培养学生参与 意识,又能缩短理论与实际的距离,还能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 思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部门法案例分析的目的在于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解决具体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以侵权责 任法为例,主要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分析个案,研究该 事件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构成何种侵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部 门法中引入案例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理学的案例分析是具体 问题抽象分析,由特殊到普遍,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来思考和 回答从这些具体问题中所折射的普遍性意蕴。为了在法理学教 学中有效实施与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首先必须了解案例教学法 的实施目的。 法理学案例教学法的目的在于通过具体典型个案的剖析,传 授法学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分析推理能力,使 法律精神能够在无形中得以传承。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 观点不要轻易做出评判,而是要让学生充分发挥其分析、判断的 能力。法理学案例教学在于探讨具体案例背后所隐含的具有普 遍意义的观念、价值体系、评判标准。例如,对“许霆案”,我们更 应关注的是案件中对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及对公民道德观的评 判,而非案件适用法律的正确与否。在案例分析、讨论和激辩的 过程中,重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案例本身并无绝对正确的答案, 因此,学生针对案例自己分析,得出各种不同的处理意见,教师应 对此采取一种宽容开放的态度,避免单一模式化的定性思维,使 学生能够通过案例进行讨论,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培养学 生独立思考,独具创新的思维能力。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还应该注 意的就是点评和总结,切忌案例讨论完毕后就算完成了课堂教学 的观念。教师在总结时可以将自己的观点与学生进行交流和探 讨;对于学生提出的新观点和新问题要给予表扬和肯定,鼓励学 生做进一步的思考,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对于未能充分发 言的学生可以将自己的思考以书面报告或笔记功课的形式提交。 3.实践教学法 法理知识的习得应走出课堂,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社会 生活其实就是~种法律生活方式。对于法理学研究生来说,课堂 之外的空间以及时间通常决定着知识获取以及能力培养。于是 立体化、多层次及其形式教学活动体系的合理建立即为实践型教 学模式的关键,也就是:纯理论的课堂教学——面向实践的案例 教学——模拟实践的教学活动——了解实践的教学活动——参 与实践的教学活动,同时构建出合理的反馈机制,带动良性互动。 于此模式体系之内,模拟实践的教学活动往往有:教师发动的学 生案例讨论,还有模拟法庭比赛这些活动。对于了解实践的教学 (下转第224页) {I}J占缸金 ◆教育文化 :/ 2014・1(下) 就更谈不上进行网络教学不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了。为此,笔 的情况下,对网络课程尽力使用,对之既不过分依赖也不使之“闲 者建议: 置”,处理好“教师课堂教学 与“学生网络学习”的关系,通过教与 第一,学校应注意建立起网络课程建设与运行的长效机制。 学的互补,使学生养成课堂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习惯,在此 学校应当在原有网络课程建设建设体系下,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 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科技创 务,合理配置经费,并将之制度化,常态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 新的能力。具体到《行政法学》这一网络课程,一是要注意协调好 学校进一步重视网络课程建设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与学院多媒 行政法学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的相互关系,避 体开发项目相比,学院对网络课程重视严重不够,学院的多媒体 免教学内容上的重叠与冲突,注意它们之间的相互衔接。更进一 开发项目每项投入资金3000元,且要求时间长,内容少。而网络 步转变教学理念,认识我校网络课程的建设和应用是长期的,可 课程建设不仅包括多媒体开发,还要求课程实况录象,以及近2O 持续发展的。二是帮助学生改变传统的观念,积极采取一定的措 项资料的准备研究和上网,时间紧,任务重,费用仅有区区1200 施促使学生习惯于使用网络课程资源和资料。具体做法:要求学 元,远远不够实际支出,建议学校将费用予以追加。没有良好的 生每学期至少登陆三次该网站并留言,及时反馈学习中的问题和 经费投入机制,课程资源建设难于更新与充实。 愿望,并具实名作为平时学习互动表现的参考依据。三是进一步 第二,学校应重视网络课程硬件建设与维护。虽然我校已建 更新和完善课程已上网的课程简介、教案、教学大纲、多媒体课 立校园局域网络,但硬件缺乏维护,已经限制了网络课程资源的 件、主讲教师的授课录像、题库与参考资料等所有资源,进一步提 使用希望学校重视网络课程硬件设施的维护,加强技术手段,给 高资源质量,并将新的课程资源继续上网,进一步充实网络资源, 教师更为宽松的网络资源空问。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使的不在 根据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深化,开设一些新的栏目,使网上资源更 学校居住的老师通过其他网络也能登陆校园网,方便教师在线辅 为丰富,争取在网上及时报道行政法学的研究状况、现实动态、发 导,加快网速。提高网络效率。促使学生尽快进入系统。近四年 展趋势、科技最新成果和开展网上学术讨论等。 来,笔者准备了多次网上交流活动,但是由于学院网络的原因学 生根本无法进入,也无法实现设置网络课程的目的,不得不说是 注释: ①这些与嘲络课程建设相关文件主要有;2003年3月,教育部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 个遗憾。只有提供了运行稳定、快速敏捷的网络教学平台,才可 与教学改革工程”,2005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 见》(教高[2005】1号),2007年,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 能使网络课程建设实现既定教学目标。 意见》(救高[2007】1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第三,作为开设网络课程的教师,则应转变教学理念,认识网 (教高【2007)2号)等。 ②教阿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试行)》(二 络课程只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优势 000年五月发布)。 (上接第222页) 活动,常常有:去法院旁听案件审判,还有去司法实务机构实施调 和传统的“满堂灌 ‘注人式”教学法相比,以部门法的视角进 研这些活动;针对参与实践的教学活动而言,往往包含:监狱帮教 行的法理学教学研究是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在法理学教学 以及法律援助活动,还有社会法律咨询以及司法实习这些。进而 中,法理学教材本身就高深抽象,如采用僵化的教学方式很容易 让学生们可以直接进行真正的司法活动,对着当事人同时负起有 让学生厌恶、反感,游离于课堂教学之外。而以部门法的视角,将 关的法律责任。美国的法官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 枯燥教条的法律理论与鲜活生动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让法律从 辑,而是经验。 。所以老师们要多多发动学生们走出课堂之中。 抽象走向具体,使法理学充满生活的气息和色彩,只有将高深的 法理学这些学科的老师应主动整合不同的教学手段,提升教学质 法理回归生活,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在以部门法为视角的 量,积极利用民事、刑事以及行政方面的有利案例,带领学生们实 法理学学习过程中,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不断地参与思 施价值考量,有效提升学生们的认识、分析及其评价能力。“司法 考、提问、分析,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增强了同 是一种‘人为理性’,需通过长期直接接触司法实践才可能形成, 学问的相互交流,通过师生双边活动活跃课堂氛围,最终高质量 而这种‘人为理性’是无法通过教学传授的方式进行转移的。”对 地完成教学目标。 于法律,其是一类思想体系,只为现实的许多可能结构的其中一 个,为了掌握法律于社之中的真实面目,人们不应该一味信任书 注释: ①卢燕.法理学教学现状及改革方向探析.法制与社会.2010(21). 本地图,自己应该去进行实践,进而获得感触。 ②聂长建,景春兰.司法能力主义:对司法克制主义和司法能动主义的平衡.中南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4.社会调查法 ③邴长策.论法理学教学的理念与方法.武汉学院学报.2005(6). 教师在讲授法理学时,可以通过社会调查法将理论与实践结 ④【美】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第160页. 合,提高教学时效性。即教师可以根据当下社会热点,精选一些 社会调查题目,如社会贫富差距拉大问题,社会道德滑坡、诚信危 参考文献: 机问题,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公民上访、信访问题等,也可 【1】周汉华.法律教育的双重性与中国法律教育改革.判例研究.2000(28). 【2】王健.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以由学生自己选择感兴趣的内容进行社会调查。由学生自己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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