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天津市加强地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人[2006]26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8.23 【实施日期】2006.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天津市加强地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政人[2006]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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