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管理工具
编制:校长 审核:负责人
一、制定原则
为激励业务人员积极性,实现员工与机构的共同发展,进而促进机构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提成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机构内
三、业绩人员薪资结构组成及提成发放标准
工资=底薪+提成+奖金 四、业绩指标标准
1、业绩人员底薪对应的基本月度指标:底薪基数增加,相对应业绩指标随工资基数成正比增加。
2、业绩指标核算:
1)月度、季度、年度业绩指标采取累计形式核算提成金额。 2)月度业绩完成率=月度累计实际完成业绩/月度累计业绩指标。 3)季度业绩完成率=季度累计实际完成业绩/季度累计业绩指标。 4)年度业绩完成率=年度累计实际完成业绩/年度累计业绩指标。 五、业绩与提成比例及核算方法
1、管理人员提成标准:
表一:管理人员业绩提成 业绩指标完成率 职级 70%≤Y<0<Y<50% 50%≤Y<70% Y≥100% 100% 1.0% 2.0% 校长 —— —— 1.0% 2.0% 3.0% 4.0% 销售主管 1.0% 2.0% 3.0% 4.0% 市场主管 月业绩额20万以上的,享受相应业绩档次的特别奖励(奖金),并随次月工资一并发放。具体规定如下: 校长:20≤x<30万,奖励1000元;30≤x<40万,奖励2000元;40≤x<50万,奖励3000元;x≥50万,奖励4000元。 销售主管:20≤x<30万,奖励500元;30≤x<40万,奖励1000元;40≤x<50万,奖励2000元;x≥50万,奖励3000元。 年业绩额300万以上的,享受相应业绩档次的特别奖励(奖金),并随次年首月工资一并发放。具体规定如下: 校长:300≤x<400万,奖励5万元;400≤x<500万,奖励10万元;500≤x<600万,奖励15万元;x≥600万,奖励20万元。 销售主管:300≤x<400万,奖励2.5万元;400≤x<500万,奖励5万元;500≤x<600万,奖励10万元;x≥600万,奖励15万元。 2、销售提成标准:
表二:销售薪资与业绩比例 序号 月业绩金 额(X万元) 0 0<X<3 3≤X<5 5≤X<8 8≤X<10 10≤X<15 15≤X<20 X≥20 底薪 提成比例 底薪 2000 2400 2800 3200 3600 4000 4400 4800 绩效工资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100 1200 小计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5500 6000 特别奖励 1 2 3 4 5 6 7 8 —— —— 1% 2% 2.5% 3% 3.5% 4% 月业绩额8万以上的,享受相应业绩档次的特别奖励(奖金), 并随当月工资一并发放。具体规定如下:8≤x<10万,奖励500元;10≤x<15万,奖励1000元;x≥15万,奖励2000元。 年业绩额100万以上的,享受相应业绩档次的特别奖励(奖金),并随次年首月工资一并发放。具体规定如下:100≤x<150万,奖励5000元;150≤x<200万,奖励10000元;x≥200万,奖励20000元。 3、市场岗位提成标准 表三:市场专员业绩提成 资源类型 有效单 进店到访 月业绩金 额(X万元) 提成 5元/单 20元/单 0.2% 0.5% 0.8% 1% 1.5% 2% 2.5% 说明 每多一单进行提成 10单 5单 0<X<3 3≤X<5 5≤X<8 市场资源新签 8≤X<10 10≤X<15 15≤X<20 X≥20 新客户单,续费除外 4、相关定义: ①有效单:
1)客户需为3-12岁儿童家长;
2)信息资料填写规范完整,有效电话、能够有人接听,并了解相关信息(当月3次拨打,无人接听、关机等联系不上的情况,视为无效);
3)本人确认,自愿填写预约卡;
4)对活动邀约不明确拒绝,并且能告诉我们到访时间。 ②到访:
1)长期在当地生活,居住的3-12岁儿童及家长; 2)对机构课程学习有意向; 3)咨询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 ③市场资源新签: 1)由市场部门员工促成上门签约产生的金额;最终以财务实收业绩金额为准。 5、市场部考核违纪问题 1)关于数据的真实性:
所有考核数据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数据,一经查实,当月绩效为零,同时公司将以“严重违纪”给予相应处理,扣除当事人400元罚款。
2)关于客户信息的保密:
各项客户信息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泄露,一经查实,当月绩效为零,同时公司将以“严重违纪”给予相应处理,扣除当事人500元罚款,该员工予以除名,由市场主管提交申请、校长予以考核裁定。
3)关于主管的擅自离岗:
在巡点过程中,若发现部门主管私自离岗,按离岗200元/次予以处罚,同时计“书面警告”一次。若一个月内出现3次以上离岗,除按离岗次数处罚外,该主管当月绩效为零,同时公司将以“严重违纪”给予相应处理,该主管予以除名,由校区校长提出申请、并予以考核裁定。
6、教学部教师课时费标准 课时费(含Demo、活动) 岗位 课时数 主教课时助教课时费 费 普通教师 20/课时 10/课时 当月带班总课时数 当月带班总课时数-义务课时数 教学主管 20/课时 10/课时 (每月义务课时数=当月校区总课时数*15%) 主教教师享受试听成单奖励: 奖励标准:40元/人 要求:
如学员家长交定金时,需一个月后不退费即算成单人头数,成单奖励费用需家长交全款后的次月发放;
如一个学员重复听多位教师试听课,以该学员最后交付全款的教师作为奖励对象;
试听课后奖励有效期为两个自然月内,例如:4月10日试听,6月9日前报名即为有效,逾期两个自然月视为无效。 六、离职员工提成管理
1)公司以业绩考核的员工,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的(包括自动离职,业绩不达标解聘),
业绩提成核算为: 离职业绩指标核算周在职时间 期 未满季度 按季度核算 超过季度 按半年度核算 超过半年 按年度核算 2)离职人员的业绩指标,将由所在部门内的其他成员进行分担,若有业绩提成归部门按比例分配。
3)对于年度期间,有业绩指标的离职人员,必须按公司要求将在工作期间的全部客户资源、客户信息、客户业务等相关资料,交由公司指定人员接收。若拒绝交接或交接不完整的,公司有权终止该业务人员在职期间的业绩提成,并经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评估损失后,做出相应处罚处理。
4)员工工作期间不得避开公司,与公司的客户形成独立的利益合作关系,否则须赔偿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并给予人民币1万元处罚。如情节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方案实施
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机构负责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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