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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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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递 疆獗 住房,解决2万多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 应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产权登记的,应由购房者自愿选择,不得 从重情形是,经责令改正后,不及时 恢复供水、供电、供气的;采取停止供水、 供电或供气等超过24小时的;因停止供 水、供电、供气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其中属于政府定价 或政府指导价的,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 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成都公开采购保障性住房 近日,成都市政府将于近期公开采 购4682套保障性住房,分别用于廉租住 曾因该违法行为被调查或处理,再次实 施该违法行为的;其他依法应予从重处 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拆迁安 置房。据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 南京购房合同增加相应条款 应对降价退房现象 日前,南京市购房合同中新近加入 罚的情形。从轻情形是,初次违法,危害 后果轻微,主动消徐或减轻违法行为危 害后果的,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单位 处以5万元罚款。一般情形是,不具有从 此次政府公开采购中,规模最大的是成都 了“房价波动所产生的风险由买卖双方 市住房储备中心公开采购的3300套廉租 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这些房屋的具体采购 办法将由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委托成都市人 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 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这样至少省去 2年的建设周期,能够让住房困难户提前 解决住房困难。另一方面还可根据低收入 家庭的分布情况来统筹房源的位置布局, 尽量使保障对象在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的 同时,方便其工作和生活,进一步提高住 房保障的效率。 杭州商品房赠送内容应在购 房合同中明确 日前,杭州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规 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规定,从 2009年i月1日起,在商品房交易过程 中,开发商承诺赠送商品或服务须在合 同中明确标注出来。 《通知》规定,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 后,房地产开发经营 业不得自行决定 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承 诺向购房者赠送商品或服务的,应就赠 送的内容、数量、质量或服务标准在购房 合同中约定。 此外,在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过 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在购房合同中予 以明确。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委托中介 进行商品房交易的,中介服务费用由房 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承担;委托中介办理 各自承担”的约定,以此化解降价退房矛 盾。新版合同描述,“本合同签订后,因市 场变化等,造成商品房市场价格波动所 产生的风险,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甲、 乙双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添加该条 款,主要是为了提醒签订合同的双方增 强风险防范意识。 长春调整土地出让政策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调整土地出让 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土 地出让方式,缩小或分割出让地块规模, 采取分宗出让、分宗签订合同、分宗发证 方式,由以往主推拍卖方式改为招标、拍 卖、挂牌三种方式并用。二是降低土地出 让金首付比例,可不超过5O%;实行土 地出让金分期付款,时限可放宽至一年。 三是对开发企业无力续建的项目,转让 时简化手续,并减免相关过户费用。 福建加大对强制拆迁违法行 为的处罚力度 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的福建省 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定, 对强制拆迁情形重者可依法处以10万 元的罚款。 福建省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标准将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 迁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从轻 情形、一般情形和从重情形等3个档 次。 轻、从重情形的,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 任单位处以7万元罚款。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条 措施 日前,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 任李铁岗、山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 究员冯群力等专业人士建议,国家和地 方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促进保 障性住房的建设。 第一,降低开发商开发保障性住房 的综合成本,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盈 利空间。建议免收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等税费,为开发商 建设保障性住房增加一定的盈利空问。 第二,为开发商建设保障性住房特 别是经济适用房提供融资便利。地方政 府应积极促成国有担保公司为建设经济 适用房提供融资担保,或者通过成立信 托计划的方式为经济适用房建设融资。 第三,进一步推广保障性住房配建 制度。商品房开发配建保障性住房一定 程度上增加了保障性住房布局的合理性 和适用性,是改善和促进保障性住房建 设的有效手段之一。但考虑到商品房市 场的波动对保障性住房配建进程的影 响,各地在推进配建制度的同时,应采取 相关措施促进城市相关群体住房保障 “应保尽保”。 2009 . 1总第337期、 l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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