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大题(共10题)
一、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C8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期间无法施工,C8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8天,承包人提出索赔。事件2:该工程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2017年6月正式开工,2017年7月3日16时,在对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J34+616进行3m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125L/min的任何10m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入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2017年7月11日20时开始灌浆,至2017年7月14日15时20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2017年7月16日16时涌水事件结束。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
2.7万元、设备闲置费用18.8万元、水泵排水费用5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万元、洞内照明增加2000元等费用合计27.7万元。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万元费用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事件2的利润1万元,合计29.2万元经济索赔和21天工期索赔申请。<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1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 【答案】1.根据合同条款第
2.3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
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3.可索赔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照明排水通风费用增加等费用27.7万元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共28.2万元。事件1造成C8号支洞工程工期8天延误,事件2造成J10号支洞工期13天延误,要考虑两事件发生后对总工期的影响会出现改变关键路线的情况,确定最终关键路线后计算整体索赔工期。
二、某引水工程总长2448m,包括河渠交叉建筑物1座(倒虹吸),左岸排水建筑物1座(倒虹吸),渠渠交叉建筑物1座(倒虹吸),节制闸1座,退水闸1座,渠道1981.9m。渠道最大挖深6m左右,最大填高12m左右,沿线岩性以壤土、黄土状壤土、砂卵石为主,全部为土质渠道。度汛设计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施工导流采用明渠导流。 【事件】
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事件2:招标阶段,在工程量清单中要求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中,不再单独报价。事件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了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事件4: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渠坡衬砌施工时,设计单位要求采用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就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砲设备施工工艺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事件5:在渠道开挖施工时,有一处发生了滑坡,施工单位在滑坡处开挖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进行了报告。事件6:由于工程跨越重要河道,因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事件6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请根据事件3,补充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对项目经理资格未设置安全生产资格或安全生产考核要求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査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事件2中,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不妥。理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删减。事件3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事件4中,设计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提出新型衬砌设备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不妥。理由:对于新工艺、新设备,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事件5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妥。理由: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应首先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事件6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度汛方案不妥;监理单位审批度汛方案不妥;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和工程度汛需要,组织制订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或备案。防汛度汛指挥机构应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问题2:项目法人编制的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度汛方案、措施等。问题3: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制订防汛度汛及抢险措施,报项目法人批准,并按批准的措施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做好汛期值班,保证汛情、工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
三、2013年10月2日,承包人A与发包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签署一引水渠道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合同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31573000元;工期天数为730日历天,工期计算以发包人或其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 (2)因承包人A原因未按确认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关工作,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承包人A应当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开出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 (4)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审核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累计支付总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减去暂定金额之差的10%时起扣,每次扣还的金额为每份期中支付证书金额的15%,直至扣完为止。 2014年4月16日,经承包人A申请,某银行向发包人开具了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某银行向发包人承诺:我行保证,我行将在收到你方出具的申明乙方(即承包人A)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还不超过人民币66315000元的全部款项。你方无须提交任何证明文件。本保函自开具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即发包人)扣完预付款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任何书面索赔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柜台,或者以邮寄、电报等法定方式通知我行。 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履约保函中,除关于担保金额和期限与预付款保函有差异,其他内容与预付款保函相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10247元,保函有效期至乙方根据本分包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 【事件】
事件1:2015年10月2日,发包人向承包人A发出《第二次解约意向函》,指出承包人A施工组织不力,资源投人不足,且多次无视发包人、监理的赶工指令。如,渠道填筑计划开展20.6万m3,实际完成9.95万m3;7月、
8月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目标,因为没有合理的增配资源以促进完工。7月前两周降雨量较大,8月的气候条件对工作极其有利,却没有好好利用,没有采取加班或增加设备等有效措施补救,相反地,却在裁员和减少设施。……直接造成工程完工日期延误。 事件2:2015年11月3日,发包人解除了与承包人A的总承包合同,称“截至今年10月,承包人A施工进度已严重滞后且大面积停工并辞退工人,在既定工期仅剩1个月的现状下,已完全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义务”。 事件3:2015年11月5日,发包人基于事件2中的原因,向某银行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要求获得预付款保函项下款项66315000元和履约保函项下款项23210247元款项金额。 【问题】
1.承包人A对于事件1中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认为截至2015年6月12日不存在施工进度滞后,之后的停工、辞退工人和未完成合同义务等问题均是由于发包人违约造成的,因此指出发包人对保函没有付款请求权。请问:承包人A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问题1: 不正确。理由:由该案例背景所描述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可看出,两份保函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承诺在发包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同时,保函载明不可撤销、无条件、无需出具任何证明文件。两份保函为保函,发包人只要提交了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就具有付款请求权。问题2:(1)不正确。理由:①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扣减预付款保函金额需经结算并经双方确认,预付款的使用与否并非预付款保函扣减的依据。即使预付款全部已经用于该项目,也不能得出预付款保函已经全额扣减的结论,以及预付款的支付与扣还是过程付款而非结算,总包方尚无权将其收到的预付款确认收人,更无权据此主张预付款保函应予减额。②工期延误违约金是根据基础合同约定而进行计算的,但保函的索赔金额,无须考虑基础交易下,保函申请人因违约须赔偿的保函受益人损失金额。否则,将有悖“先赔付,后争议”的基本审理原则。(2)预付款的作用是减轻承包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的资金压力,其性质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四、某供水工程采用DN2400球墨铸铁管,长约33.4km,设计输水流量
6.7m3/S,新建加压泵站1座。泵站选用3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机组,两用一备,单机流量3.5m3/S。泵站主要构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厂房、清污机、检修闸门、前池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副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2)审批深基坑开挖方案。(3)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4)审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5)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金属结构焊接试验的施工工艺试验
方案。(7)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桩基静载试验方案。(8)签发了基础处理变更的变更指示。(9)要求承包人撤换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测量技术人员。事件2:某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
【答案】1.不妥之处:事件1中(1)、(2)、(3)、(8)、(9)事件。理由:根据监理规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
2.不妥之处:事件2中(1)监理工程师签认了水泥进场使用。理由:根据监理规范,原来料应有厂家证明材料,并经检验合格才能进扬使用。事件2中(4)监理工程师就衬砌施工新设备发表了一篇论文。理由: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
五、某引水工程总长2448m,包括河渠交叉建筑物1座(倒虹吸),左岸排水建筑物1座(倒虹吸),渠渠交叉建筑物1座(倒虹吸),节制闸1座,退水闸1座,渠道1981.9m。渠道最大挖深6m左右,最大填高12m左右,沿线岩性以壤土、黄土状壤土、砂卵石为主,全部为土质渠道。度汛设计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施工导流采用明渠导流。 【事件】
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事件2:招标阶段,在工程量清单中要求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中,不再单独报价。 事件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了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事件4: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渠坡衬砌施工时,设计单位要求采用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就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施工工艺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事件5:在渠道开挖施工时,有一处发生了滑坡,施工单位在滑坡处开挖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进行了报告。 事件6:由于工程跨越重要河道,因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6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请根据事件3,补充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3.根据事件6,试阐述对于施工度汛,施工单位应该做哪些工作?
【答案】问题1: 不妥之处: 事件1中,对项目经理资格未设置安全生产资格或安全生产考核要求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事件2中,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不妥。理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事件3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或者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事件4中,设计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提出新型衬砌设备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不妥。理由:对于新工艺、新设备,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事件5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妥。理由: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应首先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事件6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度汛方案不妥;监理单位审批度汛方案不妥;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和工程度汛需要,组织制订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或备案。防汛度汛指挥机构应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问题2: 项目法人编制的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度汛方案、措施等。问题3: 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制订防汛度汛及抢险措施,报项目法人批准,并按批准的措施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做好汛期值班,保证汛情、工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
六、某水利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签订了施工合同。 【事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时发现,施工单位在钢筋绑扎自检合格后,未通知项目监理单位即进行覆盖。 事件2:主体工程施工时,由于发生4.5级地震,造成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导致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事件3: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为了鉴定某个关键部位混凝土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建议采用钻芯取样试验,结果满足要求,施工单位要求发包人承担该项试验的费用。 【问题】
1.针对事件1,写出施工单位的正确做法。
2.事件2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3.事件3中试验检验费用应由谁承担?
【答案】问题1: 事件1中,施工单位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应通知监理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单位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单位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才能进行覆盖。监理单位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另有指示外,施工单位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签字确认。问题2:发生4.5级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此:(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成立。理由: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可给予延期。(2)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成立。理由: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损坏,其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问题3:事件3中,若检验构件质量合格,试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七、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2013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止投标时间前,A、B、C、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机构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评标报告。B、A企业综合得分第一、二。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书面合同。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6.合同签订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对省重点水利工程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2)理由: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①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②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③公开招标中,投标人少于三个,
或者所有投标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本工程中,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未经批准,因此做法不妥。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答案:(1)C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①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E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虽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八、某堤防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2)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3)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4)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 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3.第5月份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答案】
九、某引水工程项目,发包人经公开招标后与施工单位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水泥、钢筋两种材料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其他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另外,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甲、乙供货商按照《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2年版)》分别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和钢筋采购合同。 【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水泥到场后,发包人、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对甲供货商交付的袋装水泥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签发了收货清单,并交由施工单位保管。随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安排对该批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发现有不少袋装水泥受潮结块,于是发包人要求甲供货商进行退换,并出具袋装水泥受潮并非保管原因引起的证明材料,甲供货商虽认可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但认为发包人已在收货清单上签字,意味着发包人对该批材料质量已经认可,因此不接受退换的要求。事件2:发包人为了确保供货进度,在与乙供货商的采购合同中规定了延迟交货违约金(10万元),由于乙供货方违约不能按期交货,若停工待料发包人的损失为50万元。发包人为避免停工待料,不得不以较高价格紧急采购,为此多付价款20万元(无其他损失)。 【问题】
1.事件1中,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事件2中,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多少万元?为什么?
【答案】问题1: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不合理。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若检验和验收不合格,供货商应予以修补和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问题2: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20万元。理由:因为供货方违约导致采购方发生损失,且采购方做出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故可以要求供货方承担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适当措施的费用。
一十、某大型引水工程,采用国有资金。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标价工程量清单见下页表。(税率按9%计算)承包人标价工程量清单 【事件】
事件1:暂估价项目是工程设备采购。事件2:暂估价项目设备供应合同签约合同价1600万元。事件3:开挖过程中遇到文物,需要辅助开挖工作,开挖工作采用计日工完成,在暂列金额中支付450万元。 【问题】
1.事件1,暂估价中的工程设备采购应如何选择设备供应商?请说明理由。 2.除了事件2、事件3,该工程没有其他变更、索赔事件发生。分类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按照标价工程量清单支付。请计算该工程合同价格
【答案】问题1:工程设备采购金额大于200万元,采用招标形式选择设备供应商。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若承包人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且明确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组织招标。问题2:分类分项工程:5000万元。措施项目:1000万元。暂估价项目:1600+(1600-1500)
×9%=1609(万元)暂列金额:450万元。该工程合同价格:5000+1000+1609+450=80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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