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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精选试题及答案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精选试

题及答案二

大题(共10题)

一、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投标文件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不妥。理由:地方重点水利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C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E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可按无效标处理。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10月21日下午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2)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公证处的人员,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也不适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为4人,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二、某跨河渡槽槽身为矩形单槽混凝土结构型式,槽身段全长10

2.79m,槽身断面尺寸为1.3m×1.0m(宽×高)。渡槽由桩基、排架、承台、槽身段等组成。槽架基础为C25混凝土灌注桩,桩径1.0m桩长20m的混凝土灌注桩2根,排架及承台为C30钢筋混凝土,排架柱高10.34m,柱断面尺寸为0.5m×0.4m,渡槽身为C50钢筋混凝土。连接段基础换填15%水泥土。槽身混凝土采用现浇法施工,下部搭设满堂脚手架作为支撑体系,计算校核后采用

φ48mm钢管,间排距为1.0m×0.8m,为确保其整体稳定性,内设剪刀撑加固支撑。槽身混凝土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人仓采用25t汽车吊吊1m3混凝土吊罐人仓。 【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搭设满堂脚手架基础为压实填土地基,立杆下部设置垫板,搭设脚手架人员具有架子工作业证书;搭设人员首先将钢管进行穿孔,然后用扣件扣上。搭设完成后,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事件2: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层同时拆除,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事件3:施工钢模板安装时,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事件4:渡槽槽身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要求后才能开始拆除:①跨度小于等于2m,50%;②跨度2?8m,70%;③跨度大于8m,100%。事件5:在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由于先拆除了连墙杆,解开了缆风绳,导致脚手架倾翻,造成3人死亡,7人重伤,造成8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时间为中午12:30,事故发生后:时间12:50,事故现场人员以电话形式向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了事故情况;时间15:20,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了事故发生情况;时间16:10,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向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接到报告后未再上报。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事件3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事件4计算该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3.根据事件5,判断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将钢管进行穿孔不妥;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不妥。理由:钢管上严禁打孔。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事件2中,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不妥;上下层同时拆除不妥;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不妥。理由: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架子工;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

下的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事件3中,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不妥。理由: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问题2:槽身宽度为1.3m,小于2m,因此拆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C50)的50%即可拆除,即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为25MPa。问题3:属于较大安全事故。不妥之处: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属于迟报;市级安全监督机构还应报告至省级安全监督机构。原因: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某水库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大坝、水闸等。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5000万元。承包人经项目法人同意,将砂石料生产分包给了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合同金额3000万元。 【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期较紧,承包人拟将大坝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并已报项目法人审批。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砂石料分包单位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和承包人无关。事件3:开工初期承包人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不包括分包单位的部分工程。事件4:承包人为施工现场人员购买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但不包括分包单位人员保险。事件5:承包人按照要求计提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承包人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生产进度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完成后交由承包人监管。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②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③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支出;④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⑤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事件5,请计算总包单位应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数额,并补充可用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支付事项。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承包人拟将大坝进行分包不妥。理由: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事件2中,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承包人无关不妥。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

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考前押题,,事件3中,承包人应急救援预案不包括分包工程部分不妥。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事件4中,承包人未为分包单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不妥。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事件5中,承包人要求分包单位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不妥。理由: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问题2:2%计提,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为:300万元。可用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支付事项还包括:①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②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④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四、某沿海城市实施海塘达标工程,通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施工合同的签约进行协商。 【事件】

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需要由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10%提高到15%。中标人只愿意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10%额度提供履约担保。为此,招标人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 【问题】

1.从合同订立过程和产生的效力来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在该案例中具体是指哪些?

2.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请说明理由。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招标人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请说明理由。4为确保合同有效履行,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请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问题2: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理由: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明确,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而且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问题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额,招标人不可据此取消其中标资格。理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了包括履约担保金额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也是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要约,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就是对这一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生效了,也就是合同成立了。问题4: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

和增加幅度。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但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五、某水生态工程,全长4020m,总投资为30000万元。该工程以总干渠为基础,进行河道加宽,两侧营造景观绿化;断面规划为60~80m水面,两侧各5m亲水步道、20m微地形堤岸景观绿化带、7m滨河景观道、13m绿化带。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开工时间2017年4月10日,合同工期36个月。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2017年5月,砂石料系统及混凝土工厂安装完成后,经监理人批准投入使用。事件2: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养护水及拌和机械、车辆的冲洗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了河道中。事件3:工程2+256~3+952处自南向北穿越某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由于公园内施工作业面比较宽阔,在河道清淤及拓宽时,将河道底泥及开挖弃渣临时堆存于公园内。事件4:金属结构加工车间位置布置在距离村庄大约50m处,施工单位夜晩作业时采取了降噪措施。事件5:2018年7月,为迎接领导视察,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并在工地塔吊横臂、塔身等部位挂满横幅,塔吊横臂固定至面对工地入口方向,以彰显醒目的标语口号。<1>、指出事件1~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根据事件2,试简述混凝土养护弃水和机械、车辆的冲洗用水处理措施。<3>、对于事件5,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答案】1.不妥之处:事件1:砂石料系统安装完成仅监理人批准不妥。理由:人工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正式投产前应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监测方可投入使用。事件2:养护废水和冲洗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不妥。理由:废渣、污水处理符合规定标准才能排放。事件3:废渣堆于公园内不妥。理由:施工生产弃渣应运放到指定地点倾倒,集中处理,不应乱丢乱放。事件4:金属结构加工车间布置在村庄附近不妥。理由:砂石料的破碎、筛分、混凝土拌和楼、金属结构制作厂等噪声严重的施工设施,不应布置在居民区、工厂、学校、生活区附近。事件5:承包人仅为了迎接领导视察才洒水降尘不妥;在塔吊部位挂横幅、塔吊横臂固定不妥。理由:洒水降尘应是减少大气污染的一种日常措施;标语应规范张贴;停机时塔吊吊臂不能固定。

2.混凝土拌和、养护废水为碱性废水,因施工废水中悬浮物含量较高,需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对砂料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护、清洗会产生机械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成分为石油类和悬浮物,需进行隔油处理后回用。3.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撤除标语,检查警示标志是否齐全,解除吊臂回转约束使之能随风自由转动。

六、某引水工程起点桩号64+100,终点桩号76+100,总长1

2.0km,主要建筑物包括明渠和建筑物两类。明渠渠道全长11.296km,过水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渠道设计水深7.5m。建筑物包括:2座河渠交叉建筑物,4座左岸排水建筑物,1座渠渠交叉建筑物,1座节制闸,8座公路桥,4座生产桥和1处管理用房。该工程为透水地基、一级马道以下迎水面置换填黏土共144.35万m3。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工期48个月。 【事件】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施工初期,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大约200人,施工单位安排质量部副部长作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事件2:暑假期间,施工单位接收了一批学校派遣的实习生,因实习生不属于公司员工,未经任何培训,直接上岗作为施工员。事件3:施工过程中,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了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排除隐患后再组织施工,施工单位以影响了施工进度为由,扣除了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事件4:为便于混凝土施工,施工单位建立了2座HZS90混凝土拌和站,安全监督部门检查时发现其中1座混凝土拌和站未设置标识牌,指示施工单位停工整顿,施工单位因工期原因未执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示,安全监督部门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对施工单位停止供电。事件5:2018年7月,管理房楼下部已装修完成,正在进行上部装修,为了节约成本,施工单位将工人宿舍设置在了管理房楼内。事件6:由于临近春节,施工单位资金紧张,因此挪用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为工人发了工资。 【问题】

请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妥之处:事件1:施工单位仅设置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妥。理由: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事件2:未对实习人员进行培训不妥。理由: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事件3:扣除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不妥。理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事件4:拌和站未设置标识牌,安全监督部门指示停工整顿不妥;安全监督部门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对施工单位停止供电不妥。理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事件5:施工单位将工人宿舍设置在管理房楼内不妥。理由: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事件6:施工单位挪用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不妥。理由:施工单位对列人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七、某大型调水工程,发包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了流量计设备的甲供货商。合同约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2年,自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事件】

事件1:为保证设备质量、更准确地说明流量计的传输距离,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本次采购的流量计,传输距离要求相当于A、B、C等三家厂商同规格的设备”,并将其列为招标实质性要求。事件2:流量计进场后,甲供货商接到开箱检验通知后,以交通不变为由未参加。开箱检验时发现某重要部件缺失,发包人、监理人、乙安装承包人现场进行了如实记录,并形成检验报告,但未将该情况通报给甲供货商。在设备安装过程时,甲供货商以未参加开箱检验为由拒绝补充缺失部件。事件3: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现场验收后,甲供货商与发包人于2018年12月21日签署了初步验收证书。在工程运行过程中,该流量计某重要部件发生故障,经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经与甲供货商沟通,由其进行了消缺处理,2019年6月8日,经各方共同验收合格。 【问题】

1.事件1中,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流量计传输距离相当于A、B、C等三家厂商同规格的设备”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事件2中,甲供货商拒绝补充缺失部件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3.请根据事件3说明该流量计的质量保证期的结束时间。

【答案】问题1:正确。理由:如果必须引用某厂商类似规格的产品,才能准确清楚地说明招标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可以在引用的品牌或供应商名称前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问题2:不正确。理由: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问题3:该流量计的质量保证期应至2021年6月8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8.2条的约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八、某泵站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为36个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90天,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交备选投标,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事件】

有8家投标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在开标及评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事件1: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如下。(1)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金额为9600万元,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2)投标人B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降价5%。(3)投标人C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80天。(4)投标人D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无项目负责人盖章。(5)投标人E提交了内容不一致的两份投标文件,但未声明哪一份有效。(6)投标人F的自报工期为40个月。(7)投标人G除提供的检验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其他均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8)投标人H的报价中单价与合计不一致,经校核单价小数点错位。事件2:评标过程中,基于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A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A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作出了合理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A经评审的投标价为9800万元,排名第一而中标。招标人便以经评审的投标价9800万元作为中标价与中标人A订立书面合同。

【答案】问题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明确,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问题2:(1)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投标人A并未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所以该投标文件有效。(2)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投标人B在开标后提交的补充说明,因超过了投标截止时间,所以该补充说明应该被拒绝而无效,但不影响投标人B原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情形,按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其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未盖章,不属于投标文件被否决情形。(5)投标人E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理由: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包括: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F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理由:投标人F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期长于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上限。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属于重大偏差。

九、某混凝土坝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混凝土工程、钻孔与灌浆、地基与基础处理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开工前提交所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土石方开挖施工工艺比较简单,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由监理员编制,监理工程师审批。事件3:在编制钻孔与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时,其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编制依据、钻孔与灌浆工程特点、钻孔与灌浆工程开工条件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内容、程序与控制要点。<1>、事件1,发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2>、事件2,监理机构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3>、事件3,钻孔与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是否完整?若不完整,请补充细则还应包含的内容。

【答案】1.不合理。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施工措施计划批准后、专业工程(或作业交叉特别复杂的专项工程)施工前或专业工作开始前,根据实际情况按进度、分阶段编制。

2.不正确。监理实施细则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3.不完整。还应包括:(1)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一般应包括:巡视检查要点;旁站监理的范围(包括部位和工序)、内容、控制要点和记录;检测项目、标准和检测要求,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的数量和要求。(2)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3)采用的表式清单。

一十、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1座、输水管道21km、调压设施1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 【事件】

事件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 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 事件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 事件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 【问题】

1.事件1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

2.事件2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3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4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 不正确。与监理大纲相比,监理规划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2: 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3: 不正确。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

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4: 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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