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姚周寨中学校服穿着与管理规定
校服是学校规定的统一样式的学生服装,中小学学生普遍穿着。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现姚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在学校期间原则上必须穿着校服。德育处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决定校服款式穿着要求。
2、学生以班级、年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 15 厘米处。
4、因特殊原因不能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德育处递交有家长签字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校服内缝制、书写学生姓名除外)。
3、校服损毁、丢失或更换尺码,应及时上报德育处要求补办。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德育处负责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管理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班级考评及优秀班主任考核项目。
3、学校将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者及所在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
①对不穿校服者每人次扣3分(上衣非校服者扣2分,裤子非校服者扣1分)。
②校服穿着不规范者,如不拉上上衣拉链,每人次扣1分。
③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者,除按规定扣分外,将按《姚周寨中学学生管理处分规定》作出纪律处分。
④严禁在校服上乱写乱画。发现此类现象,每次扣2分。
四、本规定自2015年 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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