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在全国实施的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和公司2017年工作会精神,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交通违法事故的发生,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讲求交通文明、交通公德、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保证车辆的各部件安全、灵敏有效,做到心中有数。 四、在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保证不发生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
五、不酒后驾驶车辆、不闯红灯、不超速驾驶、不违章停车、不准驾驶停驶的车辆上路。
六、不乘坐酒后或非司机开车或将车交给非司机无证驾驶、不涉牌违法。
七、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严格落实派车制度。 八、遇有车队要主动安全礼让,不准插超和跟随车队。 九、凡是在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发生违章或重大交通事故
的人员除接受公安部门处罚外,公司将依据内部管理规定给予处罚,并列入精神文明考核。
部门负责人签字: 驾驶员签字:
2017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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