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考核细则
一、师德(20分)
1、教师迟到或早退(以10分钟为限)一次扣1分。超过10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以学校上课节数按旷课处理,每节课扣5分。有正当理由视情况按请假处理。
2、由于教师过错或体罚学生,学生家长反映到中心学校或上级部门,扣10分。情节严重的师德分为零分,并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的各项任务,教师拒不接受的扣2分。
4、教师在工作时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打扑克、下象棋等)扣1分。
二、能(30分)
1、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教师要及时完成。按规定日期,每拖一天扣1分。
2、向教育刊物投稿,发表文章。凭证件,每发表一篇加3分。学生发表文章,指导教师加3分。
3、学校安排代表学校讲公开课,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凭证书按3、2、1分加分。无证书时加1分。本校级的也加1分。同一活动按最高奖项加分。
4、学校安排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种音、体、美、劳活动,指导教师县级加2分,镇级
1
加1分。
5、校委会成员按中心学校制定的加分标准加分,班主任按班级量化管理考核结果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管理人员等加2分。
三、勤(20分)
1、工作出勤,请假一节扣0.5分,请假一整天扣3分。特殊情况(婚、丧、嫁、娶,直系亲属住院、急病,有关教师子女学习的事情)除外。
2、课堂出勤,晚上课、早下课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离堂、旷堂一次扣5分。
3、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集会、学习、培训等活动,按上级通报旷勤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4、工作时间外出必须请假,超过10分钟,按请假处理。
5、学校安排教师外出,视为正常出勤。
6、对请假5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达到8次或不跟操8次者;旷工、旷课达到5次者取消所有评优、受奖的资格。
四、教学成绩(30分)具体分值由中心学校提供。
1、低于平行年级二次均分5分外下,1分扣除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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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于平行年级二次均分5分外上,1分加1分。
五、教学成绩奖
1、毕业统考成绩按全镇名次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现金300元、200元、100元,除此之外不在另行奖励。
2、教育局或中心学校组织抽考的年级取得名次者:出中心学校奖励外,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70元,第三名奖50元。
3、语、数学科每提高一个名次奖20元,保住第一名次者奖现金30元。
4、教育局或中心学校组织的抽考、毕业考试取得一、二、三名者依次加分3分、2分、1分。
5、优秀任课教师的评选:在全年级中高出平行班二次均分从高到低取出5位老师,分别奖励50元,分别加分2分。
6、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从少队和校委对每个班级每学期的打分中产生,从平行年级中选出第一名,分别奖励50元,分别加分2分。
7、全勤奖设立:每学期中没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旷班的教师每人奖励50元。加分2分。
8、设立学校特殊贡献奖1人,奖励100元,另加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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