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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思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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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思想的发展

启蒙运动时期,法国思想家卢梭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当中系统的说明了“社会契约”思想和人民主权理论,他向世人表明: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那么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权力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源于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他的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有力地道出了饱受压迫而渴望自由的法国人民的心声。卢梭的理论为法国大的到来鸣锣开道,因此,罗伯斯皮尔把他看作是大的“导师”。

但是,社会契约的思想并不是卢梭最先提出的,在17世纪英国霍布斯、洛克等启蒙思想家就曾论述过这种观点。在此,可以做做比较,不难发现当中的区别,同时体会到一种理论从诞生到成熟所经历漫长的历程。

霍布斯(1588—1679)出生在牧师家庭,毕业于牛津大学,曾游历欧洲,结交了伽利略等知名思想家。后来移居法国担任了查理一世之子查理·斯图亚特的数学老师。在克伦威尔执政期间返回英国。1650年他的论文《论政体》问世,1651年他的巨著《利维坦》出版,叙述了他主要的政治思想。

霍布斯强调国家的作用,认为只有不受任何的国家权力,才能防止战争,确保和平。而强大的国家权力是人民同意放弃一切自然权利并把它转交给国家的结果。这种理想的国家,他用《圣经》中的万能怪人“利维坦”来命名。霍布斯解释的人民权利让渡给国家,建立的契约关系,不是一种民主政治形式。而是国家权利高高在上,能干涉人们的财产及个人的自由。他还认为君主制是国家组织的最好形式,否认人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带有很明显的反民主主义倾向。如此看来,他的社会契约理论带有极大的时代局限性。当时英国正在进行资产阶级,但工业尚未开始,资本主义发展还比较缓慢,使资

产阶级的思想也比较保守,还不可能完全冲破封建。这只是“社会契约”思想的雏形。

洛克(1632—1704),他的父亲是有名的法学家,1658年他毕业于牛津大学,留校任教。后来担任了辉格党创始人莎弗茨伯里伯爵的秘书,在其影响下参与了政治活动,1683年随伯爵逃到荷兰,以躲避国内反对派的。“光荣”后返回英国。代表作有《政治论》。

洛克认为“社会契约”建立的原因是: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尽管享有无限的自由平等权利及私有财产权,但在享有这些自然权利时,人们得不到确实的保障,时时刻刻都有遭受他人侵害的危险,这种危险就推动了人们互相订立契约成立国家,希望国家政权能保障他们的自然权利,首先是财产权;而人们联合为国家,并且把自己放在国家的统治下,其主要目标便是保存私有财产。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国家是保护私有财产的。这与霍布斯的论点完全不同:霍布斯主张私有财产是国家政权所建立的,国家有权干涉臣民的财产;而洛克认为财产先于政权出现,成立国家的目的是保护臣民的财产,绝不能干涉。显然,洛克的思想比霍布斯更加民主,更加进步。但他也不能完全摆脱时代的影响,他坚信最好的政体是君主立宪制,而且始终认为国家应代表“多数人的意志”,多数人又仅包括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脱离了广大群众。

总而言之,从“社会契约”思想诞生到进一步发展,最后完善,经历了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位思想家的努力,才得以成为引导人们去寻求真理的武器。时代在前行,人类渐渐的领悟到生命的真谛,然后学会把握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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