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两类)行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圣外进行管理过程中与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和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
关与法律授权的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3、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导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4、 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5、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6、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7、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原则. 8、 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范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9、 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0、 行政职权: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11、 行政职责: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宝义务。 12、 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主要包括行行处理权、获得社会协助权、推定有效权等。 13、 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受到的各种物质利益条件。 14、 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
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 行政组织:指一切行政机关、行政机构的综合,是行政机关体系的总称或指各个行政机关本身的构成。 16、 行政机构: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位。 17、 中央行政机关:活动范围涉及于合同的行政机关。 18、 地方行政机关:活动范围及于国家一定地域范围的行政机关。 19、 行政机关组织法:就是规定行政机关任务、地位、职责、组成与编制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1、 派出机关:是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代表该级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
22、 公务员:是指
在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3、 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
利义务关系.行政职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4、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25、 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管理的行为。 26、 被授权组织: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通过法律、法规将某些行政职权授予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来行使并
承担相应义务的法律行为。 27、 被委托组织:是指基于行政委托而产生的,代为行使委托行政机关行使某些行政事务,并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8、 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
人员所进行的监督。
29、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30、 行政行为:是指指主体行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31、 行政立法行为: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32、 行政执法行为: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的的组织执行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
使法律、法规或规章在实际生活中得规章的行为,也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方提出申请后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以实现的活动。 33、 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裁决行政争议的行为。 34、 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行为。
35、 不要式行政行为: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要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 7、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
政措施、发布行政命令、通知、通告、决议、决定的行为等.
、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通常以具体、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 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权,而无需行政相对方的申请即能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 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
39、 单方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机关单方决定,无须取得相对方同意的一种行政行为。 40、 双方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互相协商,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才采取的行政行为。 41、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42、 职权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36373843、 授权立法:是指依据特定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据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专门决议的授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行为。 44、 执行性立法:指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作出具体规定。
45、 创制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或者变通法律法规的个别规定以实现行政职能而进行的立法. 46、 行政立法程序: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
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47、 行政许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8、 行为许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事某项活动的许可。 49、 资格许可:指行政主本应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一定的考核程序核发一定的证明文书,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
50、 独立的许可:指许可证已经规定了所有许可内容,不需其他文件补充说明的许可。 51、 附文件的许可:指由于特殊条件的限制,需要附文件加以说明的许可。
52、 权利性许可:指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并不承担作为义务,可自由放弃被许可的权利,并且并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许可。
53、 附义务的许可:指被许可人获得许可的同时,亦承担一定期限内从事该活动的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许可。
54、 排他性许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均不能再获得该项许可。
55、 非排他性许可:指可以为具备法定条件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所申请并获得的许可。 56、 一般许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人直接发放许可证,无特殊限制的许可。 57、 特殊许可:指除符合一般许可的条件外,对申请人还规定有特别限制的许可。 58、 合法性原则:指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
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59、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60、 注销行政许可:指基于特定的事实的出现,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 61、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62、 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63、 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64、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
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65、 代执行: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66、 执行罚: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67、 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
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68、 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69、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贫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70、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 71、 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72、 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73、 没收财物: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74、 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75、 一般行政监督:又称一般职能的行政监督,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 76、 行政监察: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
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政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效力的专门活动.
77、 审计监督:是指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记录等经济资料,审核和稽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计的报告,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的专门活动。
78、 行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
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79、 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80、 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81、 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语法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
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82、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83、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84、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85、 行政复议第三人: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复议机关批准而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86、 行政复议机构:指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置的专门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
87、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指复议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间。 88、 行政复议决定:是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
审理后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价。 89、 行政赔偿:即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90、 行政赔偿请求人:指有资格向行政机关请求赔偿的人.
91、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指负有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主体。 92、 行政赔偿程序:即行政赔偿请求人向国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
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以及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93、 行政先行处理原则: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 94、 行政追偿: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
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95、 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96、 行政争议: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职权而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 97、 行政诉讼法: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嫠规范的总和. 98、 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行政诉讼的主要过程,对行政诉讼活动起支配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对行政诉讼活动有拘束力。 99、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法院的主管范围,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2、国家行为: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
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域管辖”,指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的管辖。 理行政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 行政诉讼管辖: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级别管辖:指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指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区
104、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指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特殊性或者标的物所在地来确定管辖的人民法院。 105、 共同管辖: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 106、 裁定管辖: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107、 移送管辖:指某一人民法院受
108、 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某一行政案件。
109、 管辖权转移:指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动。
110、 管辖权异议:指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院对于案件没有管辖权的主张。 111、 行政诉讼参加人: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00101102103112、 行政诉讼当事人: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 113、 行政诉讼参与人: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114、 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力”,指能够享有行政诉讼权利和承担行政诉讼义务的资格。 115、 诉讼行为能力:又称“诉讼能力”,指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
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资格。 116、 行政诉讼原告: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利害关系人. 117、 行政诉讼被告:指因原告认为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通知参加应诉,并受人民法院终局裁判拘束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18、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而可能受到
行政诉讼审理结果的影响,依本人申请并经批准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行政相对人。 、 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 共同诉讼人:是指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 必要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
119120121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 122、 必要共同诉讼人:即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 126、 诉讼代理人: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129、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123、 普通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124、 普通共同诉讼人:指普通共同诉讼的当事人。 125、 集团诉讼:指由人数众多的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的且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利益关系人的行政诉讼。
127、 法定代理人:指根据法律规定行使诉讼代理权,代理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参加诉讼,具有相当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使被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被代理人的诉讼义务,以维护精神病人或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代理人。 128、 指定代理人:指经人民法院指定,代理无诉讼行
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130、 受理:指原告起诉后,经受诉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行为。
131、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的程序。
132、 案件的移送: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把自己审理的案件或者案件材料全部或者部分送交有关部门处理的措施。 133、 司法建议:是指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时,对于与案件有关的但不属于人民法院审判权所能解决的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 134、 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进
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135、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提出上诉状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进行第二次审理并撤销或改变第一审裁判的行为。 136、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137、 行政诉讼证据: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
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138、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139、 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40、 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象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41、 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
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145、 现场笔录:指行政机关工作人148、 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规则: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 142、 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143、 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144、 勘验笔录: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146、 举证责任:指承担该责任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举出主要的事实根据,以证明其确实存在,否则将承担败诉后果。
147、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
审查的专门活动。指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为解决法律适用冲突所采取的方法和所遵循的规则,由此决定选择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文件或具体行政法律规范条款。 149、 撤诉:即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放弃其起诉权的诉讼行为。 150、 缺席判决:即合议庭开庭审理时,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经过审理作出的判决。 151、 审理程序延
阻:指由于某些特
定的原因,使诉讼过程中断或者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审理裁判. 152、 延期审理:即人民法院在开放审理之前或者审理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以致无法按预定的时间开庭审理,而将开庭审理的时间推迟。153、 延长审理:即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由于发生特殊情况而无法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结案,经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法院批准而延长审理期限的诉讼行为。154、 诉讼中止:即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无法
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
155、 诉讼终结:即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使诉讼不能继续进行且不能恢复或者诉讼继续进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的情况,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 156、 涉外行政诉讼: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及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157、 同等原则:又
称“国民待遇原则”,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
织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享有与我国公民同等的诉讼权利和负有同等的诉讼义务. 158、 对等原则:又称“相互原则\",指国家之间在对待双方公民、组织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时想到对等。
159、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的实体裁判。 160、 维持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嫠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161、 撤销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164、 确认判决:即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为合法或者违法。 168、 行政诉讼执
理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162、 限期履行判决:指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作出的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判决。 163、 变更判决:即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人民法院作出的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选择题
165、 行政诉讼裁定: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
166、 行政诉讼决定: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167、 行政诉讼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
行根据:指人民法院据以采取执行措施的生效法律文书. 169、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1、行政法是调整 B、D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A。 北京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 B。国家海洋局 C.国C。 国务院组成部门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D.
A。 行政法律关系B.行政关系 C.社会关系 D。监督行政关系 2、 C 是行政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当事人。
A。 行政机关B.行政组织 C. 行政主体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B 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商约定或自由选择. A. 可以 B。不能 C. 必须
4、行政法规是 B 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5、A 、 D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A. 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诉讼原则 C.民主集中制原则 D.行政合理性原则 6、下列组织中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B C 。 A. 街道办事处 B.公安派出所 C.治安联防队 D.居民委员会 7、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必需的当事人,包括 A、C . A. 行政机关 B.公务
员 C.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D。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8、下列组织中,属于一般权限机关的是A、D 。
国家院
9、下列情形中,表明我国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A、C 。
A. 国务院总理负责领导国务院工作 B。国务院副总理分别负
责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 C。各部部长分别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D。国务院秘书长负责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10、国务院有权制定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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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行政法规 B.规章 15、下列情形中,属于C。单行条例 D.法律 公务员职务关系消灭•24099 5E23 帣r- V 11、下列行政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有 A、C 。 A. 北京市人民政府 B.北京市公安局 C.教育部 D。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12、下列组织中,不属于一级行政机关的有 B、D 。 A。 乡人民政府 B.村民委员会 C。镇人民政府 D.居民委员会
13、部长的任职方式是 B 。
A. 选任 B。委任 C.调任 D.聘任 14、下列制度中不改变公务员与原单位人
事行政关系的有 C 。 A。 调任 B.转任 C。挂职锻炼 D。轮换
的有 C、D 。 A。 免职 B。转任 C。辞职 D.退休 16、B、C 属于行政
处分。
A. 免职 B.撤职 C.降职 D.辞退 17、行政授权的依据是 B 。
A. 宪法、法律、法规 B.法律、法规 C.法律、法规、规章 18、下列组织中,A、B 可以进行行政委托。
A。 北京市教育局 B.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C。中国红十字会 D.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
19、制定行政规章的行为属于 A . 〈20889 5199 写
A.行政立法行为 B.
行政司法行为 C.行政执法行为 D.行政指导行为
20、公安局给予某人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属于 B 。 A。 行政司法行为 B.行政执法行为 C.行
政立法行为 D。行政强制行为
21、抽象行政行为的
特点是 A、B、C、D 。 A. 具有普遍约束力 B。单方性 C。可以
反复适用 D。行政性 22、行政法规的制定
主体 B .
A. 国务院组成部门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国务院及其
组成部门 制定并发布. 27日 B.2004年1月1日D。2004年允许
29、以许可的性质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 23、部门规章由 B 月1日 C. 2004年7
A. 国务院 B。国务院各组成部门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 24、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起始于 C 。 A。 预测 B。规划 C。起草 D。征求意见 25、下列机关中, A、C、D 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A. 北京市人民政府 B。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C。河北省人民政府 D。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 C 起开始施行。 A。 于2003年8月
10月1日 27、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B、C、D 。 A.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B。行政许可是具有授益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
行政行为D.行政许可
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28、行政许可的内容
是国家 B 的活动。 2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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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禁止 B。一般禁
止 C。 不予禁止D。D 。
A。 行为许可和事实许可 B。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C. 排他性
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D。 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30、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 A 。 A。 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B. 长期许可和短期许可C。 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D. 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 31、下列原则中属于行政许可基本原则的有 A、B、C 。 A。 合法性原则 B。救济原则 C. 信赖保
护原则 D. 遵循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律原则 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3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能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C 。 起 B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
38、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两个概念 C 。
证件。 A。 5日 B。A。 相同 B.不同C. A。 国务院决定 B.地方性法规 C.国务院部门规章 D。 省级政府规章 33、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是 B、C、D .
A. 法定的国家机关 B。法定的行政机关 C。 被委托的行政机关 D. 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4、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B 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A. 10日 B.20日 C. 30日 D。 45日 35、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0日 C。 15日 D。 20日
36、行政许可监督的主体有 B 。 A. 被许可人 B.行政
机关 C. 立法机关 D。 司法机关 37、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原行政许可失去效力,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予以公
告的行为称为 B 。 A。 行政许可的变更 B.行政许可的注销 C. 行政许可的撤销 D. 行政许可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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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相同又有不同 39、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 C . A。 行政机关B。人民法院 C. 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 D。 行
政主体
40、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有 B、C、D 。 A.罚款 B.强制拘留 C. 强行退还 D. 遣
送出境
41、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
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 C
A.直接强制 B.即时
强制 C。 代执行 D. 执行罚
42、行政合同的当事
人一方必须是 C 。 A。行政机关 B.行政组织 C。 行政主体 D. 行政法律主体 43、行政合同是一种 B 行政行为. A。单方 B。双方 C. 多方
44、行政合同的发行原则有 B、C、D . A.依法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 自己履行原则 D. 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45、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享有的制裁权有 A、B、C、D 。 A。金钱制裁 B.强制继续履行 C。 代执行 D. 解除合同 46、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 B 。 A.促使相对方履行义务 B。惩戒违法行为人 C。 补偿违法行为
受害方 D. 保证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工作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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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下列各项制裁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B、C 。 A。罚金 B.警告 C。 拘留 D. 拘役 48、我国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财物、 B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种类。 A。责令赔偿 B. 责令
停产停业 C. 责令具
结悔过 D. 限期改正 49、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 A 设定
A。法律 B.法律和行政法规 C。 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 D.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50、 B 有资格接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
A。组织 B.事业组织
C. 事业单位 D。 企业法人 51、行政规章有对设定警告和 C .
A。通报批评 B。责令具结悔过 C。 罚款 D. 没收财物 52、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 A、B、D 的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A。 责令停产停业 B.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C。 行政拘留 D。较
大数额的罚款 53、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
处以 C 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A 。
A.行政行为 B.司法行为 C. 执法行为 行政违法.
A。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C。 定。
A.200元 B.100元 C. 50元 D。20元 54、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数额为 D 以下.
A。200元 B.100元 C. 50元 D。20元 55、可以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额是 C 以下。 A。200元 B。500元
C.1000
元 D.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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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行政监督属于 57、 B 属于行政监督的主体。
A。权力机关 B.行政
机关 C. 司法机关 D。 社会舆论 58、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的
有 C .
A。各部部长 B。各委员会主任 C。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 D。 某林业局任命的林场场长
59、行政责任的主体
是 C 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A。行政组织 B.行政机关 C。 行政主体 D. 行政法主体 60、下列组织或人员中, D 违反行政法
律规范的行为不构成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 行政相对方 61、行政救济制度设立的目的 B ; A。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B.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C。 保护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62、行政救济的途径
包括 A、D 。 A。行政复议 B。行政赔偿 C. 行政监察 D. 行政诉讼 63、行政复议以 A 为一般形式。 A.书面审理 B.开庭
审理 C。 书面审理与开庭审理相结合 64、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可被申请
复议的行政机关的行为是 A、D . A.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处分行为 C。 民事侵权行为 D. 抽象申请期限为 C 。 60日 D。 90日 67、行政复议机构作出行政复决定的一般法罚款 C. 违法扣押收容审查
71、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 A、C A。15日 B.30日 C. 居民身份证 D. 违法
行政行为 28480 6F40 潀38218 954A 镊31159 79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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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下列事项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 A、B、C、D 。A。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所作出的调解 D。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66、行政复议的一般
期限是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 B 。 A。30日 B.60日 C. 90日 D。 1年内 68、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 C 赔偿 A。行政机关 B。公务员个人 C。 国家 D。 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69、我国行政赔偿的
归责原则是 C . A。过错责任 B.危险
责任 C. 违法责任 D. 严格责任
70、下列行政机关的行为中,属于行政赔
偿范围的有 A、B、D 。
A。违法拘留 B。违
的行政行为. A.人身权 B.名誉权 C. 财产权 D。 选举
权
72、在解决行政赔偿的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关系时,我国采取 A 原则.
A。行政先行处理 B。二者并行 C。 自由选择
7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经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于 D 起开始施行。
A. 1989年4月4日 B。 1989年10月1日 C. 1990年1月1日. 1990年10月1
日 3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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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3 6D81 涁D 调解。
A。可以适用 B。不
C。 劳动教养 D。 责令停产停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适用 C。 应当适用 80、人民法院不受理 }C25716 6474 摴] D。 一概不适用
74、在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由 A 受理和审理。
A.普通法院 B。专门法院 C。 行政法院D。 立法机关 75、下列规范文件中属于行政诉讼法渊源的有 A、B、C、D 。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B.单行法律、法规中有关行政诉讼问题的规定C。有关审理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 D. 《民事诉讼法》中可以适用于行政诉讼的规定 76、人民法院审理行
政诉讼案件,原则上77、下列原则中属于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有 A、B、C、D 。 A.当事人地位平等原
则 B.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C. 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D.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78、人民法院审理行
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
行为的进行 A 审查。 A.合法性 B。合理性 C. 合法性与合理性 D。 适当性
7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 B、D 等行政处罚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
当受理。
A.收容审查 B.拘留 组织对A、B、C、D 提起的行为诉讼。 A.抽象行政行为 B.国防、外交等国家行
为 C. 内部行政行为 D.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
行政行为
81、公民对 B 等决定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
A。拘留 B.撤职 C. 罚款 D。 强制戒毒 82、对 B、C、D 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A.法律 B.行政法规
C。 规章 D。 上级
行政机关 29011 8C92 7153 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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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F35986 7CDF 糟
提起诉讼的案件,由 理人 A 人民法院管辖. A. 最初作出具体行在地 B。复议机关所89、法人的行政诉讼行为能力与其诉讼权利能力 A 。 A.一致 B.不一致 C。 31967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
83、对部委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 B 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受理。
A.基层 B.中级 C。 高级 D. 最高 84、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 C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
85、经过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而
在地 C.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
86、下列法律术语中,属于裁定管辖内容的
是 A、B、C、D 。 A。移送管辖 B。管
辖权异议 C。 指定管辖 D。 管辖权转移 87、下列人员中,属于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有 A、 B 。 A。当事人 B。诉讼代理人 C. 诉讼参与人 D. 证人 88、下列人员中,不属
于当事人的是 D 。 A.原告 B.被告 C. 第三人 D。 诉讼代
不完全一致 D. 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 90、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应以 B 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A。该派出机构 B.该行政机关 C. 该派出机构或该行政机关 D.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9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B 是被告。
A. 作出原具体行政
行为的行政机关 B. 复议机关 C。 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机关或复议机关D. 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 G[h/23122 5A52 婒@G21782 5516 唖
92、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相对于行政诉讼的 D 而言的。 A。当事人 B。原告 C。 被告 D。 原告与被告
93、律师在行政诉讼中可能是 B、D 。 A。法定代理人 B。指定代理人 C. 第三
人 D。 委托代理人 94、被告有权在 B 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A.原告起诉之后 B.一审判决之前 C. 一审判决之后 D。 二
审终审判决之前 95、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认为 A 的,
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A。事实清楚 B。证
据充足 C. 适用法
律、法规正确 D. 程序合法
96、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 B、C、D . A。当事人 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 C。 上
级人民法院 D. 人民检察院
97、对妨碍行政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有权采取 A、B、C、D 等强制措施施予排
除。 A.司法拘留 B.罚款 C. 训诫D。责令具结悔过
98、下列人员中, A、B、C 就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可以作为证
人证言。
A.在场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 B。在场的某中学学生 C. 了解某
些案件情况的原告的亲戚 D. 原告 99、行政诉讼中由 B 负举证责任。 A.原告 B.被告 C. 原告和被告 D. 原告
或被告
100、下列组织人员中, A、B 应对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A。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C。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D.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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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在诉讼过程中,
被告 B 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应当 D. 不应 102、经人民法院两事诉讼法 C。 国务院组织法 D. 行政复议105、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可作为行政诉108、 B 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A。行政强制执行违法 B。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C。 行政处罚违法 D. A.可以 B.不得 C。 法
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有权 C 。 A.缺席判决 B。裁定驳回起诉 C. 视为申请撤诉 D. 裁定不予受理
103、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的,法院有权 B 。 A。视为申请撤诉 B。可以缺席判决 C. 采取采取诉讼强制措施 D。 裁定撤销案件 104、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可作为行政诉讼程序法依据的有 A、B .
A。行政诉讼法 B.民
讼实体法依据的有 A、B .
A。云南省禁毒条例 B。治安管理处罚法 C. 行政复议法 D.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10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 B 。
A。行政法规 B.行政规章 C。 地方性法规 D.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07、被诉具体行政
行为 A、B、C、D、。 A。 主要证据不足 B。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C。 超越职权 D. 滥用职权
行政强制措施不当
109、行政裁定适用
于 A、D 。
A。起诉不予受理 B。维持原判 C。 确定第三人 D。 终结诉讼 V38553 9699 隙i 27560 6BA8 殨30686 77DE 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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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行政诉讼决定适用于 C、D 。 A。驳回起诉 B.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 指
定法定代理人 D。
确定不公开审理
填空题
1、 行政关系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2、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监督行政关系.
3、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4、 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具有不对等性. 5、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6、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物、行政和精神财富。
7、 行政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 8、 行政法的法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以及行政法的其他渊源等形式。
9、 根据行政法调整对象范围不同,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根据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不同,行政法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根据行政法的作用不同,行政法可分为
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
10、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1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自身特殊性的特点。 12、 行政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的问题,而行政合理性原则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13、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4、 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
15、 行政职权依其来源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 21、 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所辖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按照工作权限不同,可与分权制等几种形式。
25、 能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16、 39531 9A6B 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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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行政职权具有强制性 、不可处分性 、职权与职责统一性三个基本特征.
19、 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 20、 国家行政机关又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
以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专门权限机关。
22、 我国行政机关应当遵循适应需要、精简原则、高效率原则和依法设置等原则进行设置和调整. 23、 我国行政机关分为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四个层次。
24、 行政机关的体制主要有首长制和委员制、层次制和职能制、集权制
直属机构、部委管理局、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派出机关等. 26、 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的职权。 27、 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主体是部委和直属机构.
28、 我国的政府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29、 地方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0、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1、 公务员具有自然人和公务员双重双重身份。 32、 行政职务关系是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3、 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主要有选任、委任、调任和聘任四种方式。 34、 公务员被降职时引起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
35、 行政授权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36、 ~ 1!+36767 8F9F 辟 4 37、
38、 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故行政授权又被称作行政职权的转移。 39、 被授权组织包括三类,即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40、 被授权组织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5、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6、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其行为
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41、 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42、 以是否为一定的组织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个人相对方与组织相对方. 43、 以其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关系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为直接相对方与间接相对方。
44、 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影响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相对方
可以分为抽象相对方与具体相对方. 45、 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46、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47、 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的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48、 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方式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
49、 国家审判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主要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50、 行政行为是指指主体行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51、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52、 根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53、 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
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54、 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55、 以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申请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7、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 56、 €’@37660 931C 錜31132 799C 禜2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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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即主体条件、主观条件、客观条件和法律效果条件。
59、 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 60、 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具有行政性质与立法性质的双重属性。
61、 依据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
62、 依据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中央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立法. 63、 根据行政立
法内容、目的和功能的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 64、 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为条例、细则和办法. 65、 有权制定规章的地方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66、 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暑、发布与备案等步骤。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0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68、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而实施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69、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70、 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许可在实践中最常见的表现形式.
71、 以许可的性质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72、 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行
政许可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73、 以许可是否附有附加义务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78、 以许可有效期的长短,行政许可分为长期许可和短期许可。 79、 行政许可合法性原则,是指设82、 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 74、 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75、 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76、 22202 56BA 嚺24265 5EC9 廉24881 6131 愱 *37299 91B3 醳Y32834 8042 聂 77、
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80、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有三种:即法定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被委托的行政机关。 81、 受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其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
83、 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84、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85、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
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时未作出是否准予延续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 91、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98、 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 99、 行政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86、 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 87、 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行为称为行政许可的注销. 88、 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89、 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 90、 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
92、 行政强制执行具有行政性、强制性和执行性。 93、 间接强制执行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94、 行政合同是一种双方的行政行为。
95、 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96、 WV27922 6D12 洒38192 9530 锰37214 915E 酞27114 69EA 槪E22649 5879 塹 97、
100、 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实际履行原则、自己履行原则和全面适当履行原则等。 101、 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享有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单方面变更合同标的权、单方解除合同权、制裁权等权利。 102、 权利行政相对方在行政合同中的权利主要包括获得报酬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必要的和有益的额外费用偿还请求权、不能
预见的物质困难的补偿权。 103、 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104、 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机关的非权力行政行为. 105、 以行政指导有无法律规定为标准,行政指导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106、 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行政指导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 107、 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行政指导可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
导和助成性行政指导。
108、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惩戒违法行为人,而不是促使其履行义务. 109、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相对方,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110、 人身罚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类,主要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 111、 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主要是指责令停产停业和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12、 罚款和没收财物是行政处罚中财产罚的两种主要形式。
113、 申诫罚包括警告和通报批评. 114、 我国的行政处罚包括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申诫罚四大类,主要有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罚款、没收财物、警告、通报批评八种.
115、 法律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
116、 28284 6E7C 湼W30963 78F3 磳28007 6D67 浧y R33365 8255 艕 117、
118、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
自由以外的所有的行政处罚. 119、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120、 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121、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122、 只有法律或法规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或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 123、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对于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的,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不因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而停止。
126、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20元以下的罚款. 127、 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包括一般行政监督和专门行政监督两大类。 128、 一般行政监督主要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监督、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监督等三种. 129、 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130、 监察机关的实体性监察权主要有提出监察建议权、作出监察决定权、奖励权。
124125131、 根据审计的目的划分,审计监督分为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财政法纪审计。
132、 根据审计的时间划分,审计监督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133、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134、 行政不当通常发生在行政主体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行政行为的场合。
135、 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
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136、 /35513 8AB9 誹r23372 5B4C 孌{33195 81AB 膫328730 703A 瀺 137、
138、 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139、 行政救济以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 140、 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 141、 行政救济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142、 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行政赔
偿也是行政救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43、 行政复议的原则是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和便民原则。 144、 没有行政相对方提出,即使是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也不作主动复议。 145、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形式. 146、 行政相对方对内部行政行为、民事纠纷调解、国家行为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47、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一般为60日。
148、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为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 149、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全面审查。 150、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151、 行政赔偿是由行政侵权损害行为引起的一种国家赔偿。 152、 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侵权行政机关。 153、 行政侵权行为、损害事实、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是
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 154、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 155、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种。 156、 28815 708F 炏/31494 7B06 笆34088 8528 蔨40786 9F52 齒23010 59E2 姢30239 761F 瘟: 157、
158、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与职务无关行为无权提起行政赔偿。
159、 受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
资格要求行政赔偿。
160、 我国行政赔偿请求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三大类。 161、 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除了实施侵害的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被授权的组织、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上述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等. 162、 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只有在行使被授予的职权时,才能成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163、 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委托的行政机关。 164、 行政赔偿程序由非诉讼程序和诉讼程序两部分构成.
165、 我国行政赔偿程序采取行政先行处理原则。只有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行政赔偿请求人才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166、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 167、 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是拥有赔偿请求权者,被告是赔偿义务机关。 168、 行政追偿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有故责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和受委托的组织或成员进行追偿,要求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 169、 根据法律规定,追偿人是指赔偿义务机关,被追偿人则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170、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和返还财产为辅.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经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于1990年10
月1日起开始施行。
172、 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职权而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
173、 行政争议可以分为内部行政争议和外部行政争议两种。
174、 在我国,解决外部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75、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只限于就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176、 31856 7C70 籰&~- 33727
83BF 莿33280 8200 舀29262 724E 牎 177、
178、 在我国,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 179、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不能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充当。 180、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
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能成为被告。 181、 行政诉讼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182、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 不 适用调解。 183、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184、 我国行政诉讼法典确定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时,采用的是结合式的确实方式。 18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86、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 187、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 188、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及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三大类。
、 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92、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受理和审理。
193、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94、 按照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95、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96、 31409 7AB1 窱L34620 873C 蜼20416
4FC0 俀 36321 8DE1 跡( 197、
198、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99、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10、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200、 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而行政诉讼参与人则是指除审判人员、书
189190191 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201、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202、 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203、 公民的诉讼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其他组织及行政机关的诉讼能力始于成立,终于解散、撤销。 204、 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活动产生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05、 原告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利害关系人. 206、 原告资格的转移是指有权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失去诉讼权利能力的情况下,其原告资格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
207、 被告是指因原告认为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通知参加应诉,并受人民法院终局裁判拘束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08、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被告。 209、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护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10、 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起诉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211、 对于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应以委托机关为被告。
212、 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时间是在原告起诉之后,一审庭审结束之前 213、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或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214、 共同诉讼人是指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215、 根据共同诉讼成立的条件,可以将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 216、 32387 7E83 纃}35066 88FA 裺24435 5F73 彳23457 5BA1 审34258 85D2
藒33811 8413 萓 217、
218、 当事人一方
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称为必要共同诉讼。 219、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称为普通共同诉讼。 220、 诉讼代理人
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21、 行政诉讼的起诉有两种类型,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222、 受理是指原告起诉后,经受诉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行为.
223、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也叫终审程序。 224、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而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提出上诉状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进行第二次审理并撤销或改变第
一审裁判的上诉行为.
225、 对于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226、 审判监督程序包括再审程序和提审程序两种程序。
227、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228、 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重新审理应分别适用第一审和第二审程序。 229、 为保证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人民法院有权采取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或司法拘留等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230、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231、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等七类。 232、 物证是指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33、 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
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统称当事人陈述。 234、 行政诉讼由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235、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 236、 .31941 7CC5 糅38107 94DB 铛 N29623 73B7 玷d25158 6246 扆 237、
238、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39、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定。 240、 延期审理、延长审限、诉讼中止等情形在行政诉讼法理论上称为审理程序的延阻。 241、 行政诉讼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的实体裁判。
242、 按照审级标准,行政诉讼判决可以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 243、 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包括五种类型,即维持判决、
撤销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和确认判决。 244、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人民法院应作出维持判决.
245、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时,人民法院应作出限期履行判决。
246、 行政处罚显
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247、 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在查清事实后依
法改变一审判决。 248、 行政裁定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49、 原告对于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250、 执行主体包括执行机关、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人和执行异议人。 251、 执行程序的提起有两种情况,即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 252、 执行的根据是指人民法院据以采取执行措施的生效法律文书。 简答题
1、什么是行政法?它
有哪些特点?
答:1、行政法是调整
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
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21756 54FC 哼 B23988 5DB4 嶴40339 9D93 鶓P35874 8C22 谢
2、行政法的特点有: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5)行政实体性规范与行政程序性规范共存.
2、试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或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6)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3、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
答: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有: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35959 8C77 豷L〉u27029 6995 榕30155 75CB 痋37383 9207 鈇25690 645A 摚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
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可由行政主体先行裁决。 3、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行政法律关系
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4、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答:1、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除了必须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内容以外,还必须具有两个基本的条件:
(1)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
(2)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
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3、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
利义务的消灭。主要有两种情况: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灭,从而使原行政法律关系消灭。 (2)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全部消灭,从而使原法律关系消灭. :27837 6CBD 沽}31048 7948 祈p19970 4E02 丂(t
5、试论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答:1、行政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与刑法、民法共同构成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
2、行政法在国家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灭。 5、试论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答:1、行政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与刑法、民法共同构成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 2、行政法在国家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
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
6、试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点。 答: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备以下特点: (1)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指行政
法制中普遍适用的基本准则。
(2)具有基础性-宪
法精神或宪法原则的具体化,又是其他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3)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反映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本质特征。 V38553 9699 隙i 27560 6BA8 殨30686 77DE 矞22564 5824 堤E
7、试论行政合法性原则。
答:1、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2、行政合法性原则包和精神,符合公平正行政权力的组织。 (3)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 3、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8、试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答:1、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应符合法律的意图
义等法律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9、什么是行政主体?它有哪些特征? 答: 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
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0、什么是行政职权?它有哪些特点? 答: 1、行政职权是国
家行政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2、行政职权的特点有: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11、试述行政职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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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职权的内容主要有: 1、行政立法权;2、行政许可权;
3、行政确认权;4、行政检查权;5、行政奖励权;6、行政物质帮助权;7、行政处罚13、试述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行政机关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是行政主体。 3、行政主体与公务员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合同的签订权;10、行政复议权;11、其他其他职权,包括行政指导权和行政裁决权。 12、什么是行政职责?它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 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2、其具体内容包括: (1)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权限内履行职务。 (2)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必须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
答: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本教材的行政法上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管理相对方以
及被委托人、公务员、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其范围要大于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必定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两者是包含的关系.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区别与联系:(1)行政机关不
是唯一的行政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是行政主体;(2)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是行政主体;(3)
(1)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通过公务员的活动表现出来。(3)公务员与行政机关是一种职务上的委托关系。
14、什么是行政机关?它有哪些特征? 答: 1、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
务的机关,简称政府。 2、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征:(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组织。(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3)国家行政机
关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
15、试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与体制. 答: 1、国家行政机出机关.
17、试述国务院的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答: 1、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管辖的事项,以自己的名义实话活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因此,是行政主体。 2、其职权范围: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2、行政机关的体制,是根据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行政机关结构中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16、试述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 答:能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包括1、国务院;2、国务院组成部门;3、国务院直属机构;4、部委管理局;5、地方各级政府;6、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7、派
根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职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国务院是行政主体. 2、国务院的职权范围包括:(1)制定行政法规权(2)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权(3)领导和管理全国各项行政工作权(4)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18、试述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答: 1、国务院组成部门可以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就自己所
(1)制定规章权(2)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
19、试述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
与职权范围. 答: 1、国务院直属机构是由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具有独立职权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
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批示.因此,直属机构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2、其职权包括:(1)制定规章权(2)行政事项处理权(3)裁决争议权
20、试述国务院各部、
委管理的国家局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4、其职权包括:~ 1!+36767 8F9F 辟 4
答: 1、国务院各部委、委管理的国家局是由国务院根据国家行政事务的需要设立,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依法行使某项专门事务的行政职权,因此,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其职权包括:(1)行政事项处理权(2)裁决争议权是否具有制定规章权,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21、试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答: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
内的各项行政事务,
并依法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因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行政主体. 2、其职权包括:(1)制定规章权或发布决定、命令权(2)本区域内行政事务的管理权(3)领导和监
督本级下令的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工作权 3、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地方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的
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独立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地方县级以上
(1)决定和命令的发布权(2)主管行政事项权
22、试述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答: 1、派出机关是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和对行政后果承
担法律责任,因此,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其职权包括:(1)就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依法发布决定和命令(2)就本区域内的行政事务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23、什么是公务员?
其法律地位如何? 答: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其法律地位:公务员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 24、试述行政职务关系的概念与属性。 答: 1、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职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5、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 1、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
监督;(4)维护国家
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
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
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6、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方式有哪些?
答案要点: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方式:1、选任。2、委任。3、调任。4、聘任。 27、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答:公务员职务关系的变更主要有:1、罢免。2、撤职。3、辞职。4、免职。5、降
职.6、转职.7、调职.8、升职。
28、哪些情况引起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消灭?(参阅课本第
53-54页)
答:引起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主要情况有:死亡、丧失国籍、辞退、开除公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行使职权.
30、试述被授权的组织与被委托的组织有31、试述被授权组织的含义、类型与法律地位。
答: 1、被授权组织: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职、被判刑罚、离退休。
29、试述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 €’@37660 931C 錜31132 799C 禜26583 67D7 柗26136 6618 昘
答: 1、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2、其特征是:(1)行政授权是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与职责的同时转移。(3)被授权
何区别:
答:被授权的组织与被委托的组织区别是: 1、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行政主体,能以自
己的名义独立活动,后者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
关的名义进行活动。 2、产生的依据不同。前者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后者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授权的组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通过法律、法规将某些行政职权授予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
群众性自治组织来行使并承担相应义务的法律行为。 2、被授权组织包括三类,即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
职权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3、被授权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32、试述行政委托的概念、特征及条件。 答: 1、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
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管理的行为. 2、特征:(1)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2)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3)被委托的对象可以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3、委托的条件:(1)有关群众性、社会性的管理事务.(2)行政机关行政时确实有困难。(3)行政管理职权中影响较小或程度较轻的部分。(4)被委托的组织应当具务一定的条件。 33、试述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其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答: 1、法律地位:必须在委托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
履行行政职责;必须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其后果由委托的
行政机关承担。 2、被授权的组织与被委托的组织区别是: (1)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活动,后者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 (2)产生的依据不同。前者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后者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授权的组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34、什么是行政法制
监督?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对象及内容是什么?
答: 1、行政法制监督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
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监督。 2、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
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3、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4、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
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35、试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方式。 答: 1、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方式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 2、国家审判机关的监督方式主要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 3、检察机关主要通过查处职务犯罪的方式进行。 4、行政监察机关主要是对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5、审计机关主要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财政收支进行监督. 6、上级行政机关通过审查、复议的方式进行监督。 7、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
公民、组织通过批评、建议或检举、揭发或申诉、申请、起诉或媒体等方式进行监督。
36、试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 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其主要特征是:(1)具有从属法律性。(2)具有一定的裁量性.(3)具有单方意志性.(4)具有国家强制性。
37、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即主体条件、主观条件、客观条件和法律效果条件。 38、试述行政行为的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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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根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3、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4、以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申请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
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
39、试述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答: 1、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主要有:(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2、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以下法律效力:(1)公定力(2)确定力(3)拘束力(4)执行力 40、试述行政立法的概念和特点.
答: 1、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2、特点:行政立法既有行政的性质,又有立法的性质。 41、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哪些? 答: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为: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42、我国的行政立法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要点: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暑、发布与备案等步骤。 43、什么是行政许可?其主要特征有哪些?
答: 1、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法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2、主要特征(: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44、简述行政许可的种类.
答: 1、以许可的性质为标准,行政许可
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2、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3、以许可是否附有附加义务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 4、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5、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 6、以许可有效期的长短,行政许可分为长期许可和短期许可。
45、试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主要有: 1、合法性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
民原则 4、救济原则 5、信赖原则 6、行政许可一般转让原则 7、监督原则 46、试述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与设定事
项。
答: 1、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2)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3)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
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
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
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
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47、什么是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其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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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其范围:(1)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法规授
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3)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48、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1、该组织必须依法成立 2、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与该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相关联 3、该组织应当具有熟悉与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 4、该组织应
当具备实施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所必需的技术、装备条件等 5、该组织能对实施被
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引起的法律后果独立地承担责任 40、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答: 1、委托主体只能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 2、委托行政许可的依据是法律、法规、规章。 50、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
律责任。 4、受委托行政机关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5、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51、行政许可的实施
程序是怎样的? 2、审查与决定 3、期限 4、听证 5、变更概念和特征。 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2、特点(:1)答: 1、申请与受理 答: 1、行政强制是
与延续 6、特别规定 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52、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
53、行政许可中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答: 1、行政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2)刑事法律责任 2、行政许可申请人及其被许可人的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2)刑事法律责任
54、试述行政强制的
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行政强制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1)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 (3)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55、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它有哪些特点?
答: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
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人
民法院来实施。(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广泛。(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
56、试论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 答: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
57、试述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和具体实施方式. 2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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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1)间接强制执行是指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制度。(2)直接强制执行是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分为人身强制执行和财产强制执行两种。 2、具体实施
方式:(1)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行退还和强行拆除。(2)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式: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履行;遣送出境。(3)对行为的强制执行方式是指当义务人逾期不履行某些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义务时,
执行机关依照行政强制执行程序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58、什么是行政合同?它有哪些特点? 答: 1、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
的协议。 2、行政合同的特征有:(1)行政合同当事人一方必
须是行政主体。(2)行政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4)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59、行政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答:行政合同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两方面:(1)就行政主体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更好地保证国家行政目标的实现,又可以因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性而避免推诿塞责,杜绝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2)就作为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来
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又答: 1、实际履行原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
则 2、自己履行原则 者法律原则,针对特3、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定的公民、法人其其可以在双方发生争议时,上告有门,解决有据。
60、试述行政合同的缔结原则与方式。 答: 1、依法原则是是合同缔结的基本原则。(1)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行政主体不能以强制代替协商。(2)从行政合同内容上盾,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3)行政合同的缔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不得擅自违反。 2、缔结方式: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
62、如何理解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
63、试述行政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答:行政合同一方的权利往往就是对方的义务. 1、行政主体的权利:(1)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2)单方面变更合同标的权.(3)单方面解除合同权。(4)制裁权。 2、相对方的权利:(1)获得报酬权(2)损害赔偿请求权(3)必要的和有益的额外费用偿还请求权(4)不能预见的物质困难的补偿权.
64、什么是行政指导?它有何特征? 答: 1、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
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2、特征:(1)非权力(2)事实行为(3)单方行为(4)适用弹性的管理领域(5)适用法律
优先原则(6)一种外部行为
65、行政指导的种类如何划分? 答: 1、以行政指导有无法律规定为标准,行政指导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 2、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行政指导分为普
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 3、以用。(3)有辅助、服务、诱导的作用 68、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分有何区别? 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行政指导可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和助成性行政指导。 66、试述行政指导的地位、意义和作用。 答: 1、地位:作为一种行政手段,广泛运用于社会管理特别是经济管理领域. 2、意义:(1)可以防止行政机关和相对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失衡。(2)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3)可以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3、作用(1)对行政相对方不正当的行为进行规制(2)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所发生的利害冲突有进行调整的作
67、什么是行政处罚?它有哪些特征? /35513 8AB9 誹r23372 5B4C 孌{33195 81AB 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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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
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2)行
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主体。(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
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外部行政行为。
答: 1、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1)制裁
的性质不同(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作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1)制裁的对象不同(2)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3)制裁
的原则不同(4)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5)采取的形式不同(6)救济的途径不同 69、试述行政处罚的适用.
答: 1、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
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它是将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原则、形式、具体方法等运用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活动。 2、行政处罚的适用应具备下列条件,否则为违法或无效:(1)适用的前提是必须有违法行为的客观存在.(2)主体是有权的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的组织。(3)对象是实施违法行为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4)未超过法定的时效 3、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一事不再罚款;区别情况具体处理。
70、试述行政处罚程序的基本内容。 答: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
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其内容如
下: 1、调查取证 2、告辞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71、试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答: 1、听证的适用条件:(1)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2、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
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
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8)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72、什么是行政监督?
它与监督行政行为有何联系与区别? 答: 1、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2、与监督行政行为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监督的对象相同;内容相同及目的相同。(2)区别:行政监督的主体单一,仅为行政机关;行政监督的对象范围更广些;监督程序不同;权力依据不同以及属性不同。
73、什么是一般行政监督?它的种类和监督方式是怎样的? 答: 1、一般行政监督,又称一般职能的行政
监督,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 2、一般行政监督主要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监督、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监督等三种。 3、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1)报告工作(2)执法监督检查(3)审查批准(4)备案(5)行政复议(6)惩戒 74、什么是行政监察?它有哪些主要特征?
答: 1、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
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
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政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效力的专门活动。 2、特征:(1)它是由政府内专门机关行使。(2)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3)是种统一的、全面性的监督.(4)是一种经常性的、直接的监督形式。 75、试述监察机关的职责与权限。 答: 1、职责:(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
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2、权限可以分为程序性和实体性:(一)程序性:(1)会议列席权.(2)查询权.(3)要求提供材料、查阅及复制材料权.(4)要求解释、说明权。(5)
责令停止违法违纪行为权.(6)暂扣、封存证据权。(7)责令
不得变卖、转移财物权。(8)责令解释、说明权。(9)提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权(10)提请行政协助
权。(二)实体性:(1)提出监察建议权。(2)作出监察决定权(3)奖励权
76、试述审计监督的含义与要素。 28815 708F 炏/31494 7B06 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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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审计监督是指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记录等经济
资料,审核和稽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计的报告,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
政建设的专门活动。 2、要素:(1)本质是种经济监督活动;(2)主体是要是国家审计机关或政府授权认可的其他财会机构;(3)客体是经济中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4)手段是依法进行审核、稽查;(5)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 77、试述审计机关的职责与权限。 答: 1、职责:(1)对各级财政支出进行审计监督。(2)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进
行审计监督.(3)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4)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5)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6)对社会公共资金和国外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2、权限:(1)要求报送权(2)检查权(3)调查权(4)制止并采取措施权(5)通报权(6)处理权 78、什么是行政违法?行政不当?行政违法有什么特征? 答: 1、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2、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
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3、行政违法的特征是:(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的违法。 (2)行政违法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3)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对其行政违法行为在主观上
有过错。
79、行政责任的概念是什么?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 1、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
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
性的法律后果。 2、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4)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80、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答:包括行政主体承担责任方式和执行公务人员承担责任方式: 1、行政主体承担责任方式: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撤销违法决定;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履行职务;纠正不当;行政赔偿.
2、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退赔,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经济制裁措施;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罢免。 81、试述行政责任的追究。
答: 1、权力机关的追究; 2、行政机关的追究; 3、司法机关的追究。
82、什么是行政救济?其特征是什么? 答: 1、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
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 2、其特征是:(1)行政
救济以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2)行政救济以行政争议为基础。(3)行政救济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相对的合法权益。
83、行政救济途径有哪些?
答: (1)行政机关救济(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实现),(2)司法机关救济(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实现),(3)行政赔偿也是行政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84、什么是行政复议,其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
的条件和程序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
处理决定的活动。 2、其特征是:(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2)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3)是由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的行为。(4)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85、怎样理解行政复
议的原则? 3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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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复议的原则是指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对行政复议具
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为准则.行政复议的原则主要有 1、合法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指行政复议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公正原则:是一切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行政复议机构应平等地对待当事人,不能偏袒任何一方。3、公开原则: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要求行政复议过程和复议决定公开. 4、及时原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复议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5、便民原则:复议机关要为申请人行使各项权利提供方便。 86、试述申请行政复
议的范围。 答:
87、简述行政复议的管辖.
答: 1、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
围。主要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2、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1)对行政机关作出
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
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
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3、可以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下列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
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但不含国
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办理。 4、下列事项不能申请
行政复议:内部行政行为、民事纠纷调解、国家行为
88、试述行政赔偿的概念与特征
答: 1、行政赔偿又称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2、行政赔偿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
偿.(2)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损害行为。(3)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只能是侵权行政机关。(4)行政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为限.(5)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6)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
89、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答: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要件: 1、行政侵权行为 2、损害事实 3、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是.
90、试论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答: 1、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
则和违法责任原则. 2、违法责任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91、我国的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这不仅有利于认定赔偿根据和界定赔偿标准,而且也符合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
92、试述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 答: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
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
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3、试述我国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 答: 1、自然人、公民 2、法人 3、其他组织
94、试述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 答: 1、实施侵害的行政机关 2、被授权的组织 3、委托的行政机关 4、行政复议机关 5、上述赔偿义
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 95、试概述我国行政赔偿的程序。 31409 7AB1 窱法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 3、行政赔偿请只能是赔偿请求权者;被告只能是赔偿义务机关。(3)由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4)举证责任:L34620 873C 蜼20416 4F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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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行政赔偿程序,即行政赔偿请求人向国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以及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2、我国的行政赔偿程序采取行政先行的原则,即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
求的提起和受理(1)请求赔偿的要件: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人应有请求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请求;赔偿请求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2)请求方式:书面形式请求。(3)申请
受理(4)申请拒绝。 4、行政赔偿诉讼(1)起诉的条件: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应针对违反职权行为;必须在行政处结束后3个月内提起;起诉人具有赔偿请求权;侵权损害必须是由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2)原告
由原告就损害事实承
担举证责任。(5)审理形式:与一般行政诉讼审理方式相同,但可以适用调解。(6)判决的执行。 96、什么是行政追偿?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 1、行政追偿: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2、构成要件:(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
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97、什么是行政争议?其主要种类有哪些?
答: 1、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职权而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 2、种类:(1)行政机关之间因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争议;(2)行政机关与其所属的公务员之间因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争议;(3)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
间因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争议.(4)行政争议也可以分为内部行政争议和外部行政争议两种。 98、简述行政诉讼的含义、特征及其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答: 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2、其主要特征是:(1)行政案件由普通法院受理和审理。(2)只限于就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进行审
理。(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4)开庭审理。
99、试述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条件。 答:在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由以下五个要件构成:(1)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被告是作出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4)原告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起
诉。(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进行了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100、什么是行政诉讼法?其特点与作用是什么?
答: 1、行政诉讼法就是调整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其主要特点是:(1)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2)行政诉讼法是一部程序法。具体规范裁决过程及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诉讼过程各种活动.
101、简述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答: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②单行法律、法规中有关行政诉讼问题的规定③《民事诉讼法》中可以适用于行政诉讼的规定 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⑤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中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 102、试述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答: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
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4、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5、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
则 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103、试述行政诉讼法确定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方式与标准。 答: 1、受案范围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列举式;二是概括式;三是结合式.人民法院采用结合式,但又具有我国的特色:(1)总的概括规定(2)限定的概括规定(3)肯定式分类列举(4)肯定式个别列举(5)否定式分类列举
2、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1)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拥有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是行政主体行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
行为;是针对特定的
事和特定的人作出的行为;是有关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包括双方和多方行为.(2)人身权、财产权标准:具体包括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行为、侵犯经营自主权、拒绝颁发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具体行政行为。(3)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标准:包括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
的;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104、试述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32387 7E83 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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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③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
营自主权的案件;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⑤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
权、财产权的案件;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105、试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答: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
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106、试述行政诉讼管辖的含义及种类。 答: 1、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
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种类: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三大类。
107、试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
案件。
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108、试述行政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基本规定.
答: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上以上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109、试述裁定管辖的概念与内容。 答: 1、裁定管辖是指
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2、内容(;1)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3)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4)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
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110、试述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当事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及相互关系。 答: 1、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2、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及第三人。 3、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
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4、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和参与人为不同的概念,其中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更广,除参加人外,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111、什么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它包括哪些人?它有何特征? 答: 1、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及第三人。 2、特征:(1)行政权利义务发生纠纷;(2)
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
讼;(3)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的或者法律上的利害关系;(4)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
112、试述原告的概念、特征与确认方法. 答: 1、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利害关系人。 2、特征:(1)必须是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行政相对人;(2)必须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3)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人 3、确认:(1)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2)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
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3)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4)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5)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
起诉讼。(6)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
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7)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
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8)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9)不具备法人资格
的其他组织的原告资格。
113、试述被告的概念、特征与确认方法。 .31941 7CC5 糅38107 94DB 铛 N29623 73B7 玷d25158 6246 扆
答: 1、行政诉讼被告是指因原告认为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起
诉,人民法院受理后通知参加应诉,并受人民法院终局裁判拘束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特征:(1)必须是具有行政诉讼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和组织(2)必须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行政职权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必须为原告所指控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 3、确认:(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护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
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
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4)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
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5)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
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
政机关为被告。(6)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7)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
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8)对于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应以委托机关为被告。(9)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
政机关是被告。 114、什么是第三人?它有何特征? 答: 1、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而可能受到行政诉讼审理结果的影响,依本人申请并经批准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行政相对人. 2、特点:(1)是原、被告之外的的行政相对人;(2)参加诉讼的时间特定;(3)在主体方面具有多样性(4)是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115、什么是共同诉讼人?其种类及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 1、共同诉讼人是指共同诉讼案件的当
事人。所谓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2、原告一方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的,称为共同被告。共同诉讼是诉讼主体的合并。 3、根据共同诉讼成立的
条件,可以将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相应地,共同诉讼人也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人。(1)形成必要的共同诉讼人的
条件:诉讼标的是同一的;人民法院必须予以合并审理。(2)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形成条件:存在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受同一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116、试述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答: 1、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特征:(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行政诉讼活动.(2)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活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种类:(1)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行使诉讼代理权,代理无行
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参加诉讼,具有相当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使被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被代理人的诉讼义务,以维护精神病人或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代理人。(2)指定代理人是指经人民法院指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的人。(3)委托代理人。
117、什么是起诉?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
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18、试述受理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
答: 1、受理是指原告起诉后,经受诉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行为。 2、受理的内容是人民法院通过对起诉的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审查的内容主要是:(1)原、被告是否适格;(2)是否
具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3)是否由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 3、受理的法律后果(1)对具体行为的法律后果:被诉
具体行为暂不具有最终和法律效力;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2)程序法上的后果:受理的法律取得案件审判权;原、被告的权利义务确定。 119、试述第一审程序的含义及其具体内容。
答: 1、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的程序。 2、具有内容:(1)审理前的准备:①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将答辩状
副本送达原告;②审查决定是否需要并案审理或者分案审理;③初步审查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④决定是否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⑤准备并研究审理本案所需要依据的法律文件。(2)庭审程序:①开庭前准备阶段;②出庭情况审查阶段;③法庭调查阶段;④法庭辩论阶段;⑤合议庭评议阶段;⑥公开宣判阶段;⑦闭庭。120、试述第二审程序的含义及其具体内容.(参阅课本第324-329页) 答: 1、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上诉,对下一级
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2、二审的具体内容主要有:(1)上诉的条件:①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必须适格;②存在法律允许提起上诉的对象;③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④必须递交上诉状;⑤交纳诉讼费用。(2)上诉的提起与受理;(3)上诉的撤回;(4)二审的特点:①由审判员组成合议
庭;②审理方式分为开庭审和书面审两种;③全面审查而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④被告不得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⑤审理案件的地方可以多样选择。(5)对原审判决遗漏问题的处
理;(6)上诉审的法律后果:一经受理,标志案件进入第二审,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121、试述审判监督程序的含义及其具体内容以及其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答: 1、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
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2、内容:(1)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原因:①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休证据不足;②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③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④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⑤其他违反法律、法
规的情形。(2)提起的程序:①各级人民法院院长通过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②上诉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③人民检察院抗诉;(3)审理的程序:①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②重新组成合议庭;③分别适用第一、第二审程序; 3、与二审程序的区别:(1)提起的主体不同;(2)提起的条件不同;有无期限限制的不同;(4)审理的主体不同;(5)审理的对象不同;(6)程序的性质不同 122、试述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b21756 54FC 哼 B23988 5DB4 嶴40339 9D93 鶓P35874 8C22 谢
答: 1、行政诉讼证据: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2、特征:(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自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3)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
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信证据。(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信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123、试述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等七类. 124、试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答: 1、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2、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
起诉期限的除外;(2)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②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供其中的一部分。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125、试论行政诉讼证据的基本规则。 答: 1、提供证据的要求: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各类证据,只有合乎法定要求才会具有效力.(1)提供书证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②提供由有
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③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④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⑤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
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提供物证的要求:①提供原物。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
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
(3)提供视听资料的要求:①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②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③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4)证人证言:①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②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③注明出具日期;④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5)提供鉴定结论要求:①应当载明
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②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③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④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⑤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6)提供现场笔录要求:①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②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③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④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⑤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调取和保全证据:指
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来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保全证据的情况:(1)证据有可能来灭失;(2)证据以后难以取得。 3、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4、证据的审核认定
126、试述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及其适用规则。
答: 1、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
查的专门活动. 2、适用规则:(1)法律、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2)参照适用规章。(3)人民法院可直接决定对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适用。(4)对司法解释的援引. 127、试述行政案件审理中的几种特殊制度。
答: 1、撤诉 2、缺席判决 3、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4、审理程序的延阻 5、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 6、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问题 7、合并审理 8、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128、试述行政判决的概念与种类。 答案要点: 1、行政诉讼判决是指人民法
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的实体裁判。 2、种类:(1)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包括维持判决、撤销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和确认判决等五种类型。(2)二审判决包括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130、试述决定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答: 1、行政诉讼裁定: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 2、适用范围:(1)不予受理(;2)驳回起诉;(3)管辖异议;(4)终结诉讼;
(5)中止诉讼;(6)移送或者指定管辖;(7)诉讼期间停止具
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
请;(8)财产保全;(9)先予执行;(10)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11)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12)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13)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14)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15)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131、试述执行的概念及其执行根据与措施. 答: 1、行政诉讼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在负
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
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2、行政诉讼执行根据是指人民法院据以采取执行措施的生效法律文书. 3、执行措施:(1)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措施:①划拨或者转交、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或者劳动收入;②查封、扣押、
冻结、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③强制迁出房屋、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或者强制退出土地。(2)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
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②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
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
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③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造知人民法院;④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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