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化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确保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特签订本责任书,各参建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履行。
一、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一)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计价的规定,足额提供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在施工合同中注明。
(二)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三)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等资料,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四)根据工程进度,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和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情况,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评价、检查验收工作。
(五)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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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实行委派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的落实。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实施。
(三)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规定组织施工,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及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四)严格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施工安全达到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模板、脚手架、施工机具、临舍等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为其办理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根据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伤亡事故,发生伤亡事故要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在二小时内报施工安监机构。
三、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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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二)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签字。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理。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控制,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不及时整改的,立即向施工安监机构报告。
(四)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评价检查、验收工作。
四、安监机构安全责任
(一)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格。
(二)监督检查工程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的执行情况并作出评价。
(三)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四)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依法给予处罚。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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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安监机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公章)联施工单位:(公章)联监理单位:(公章)联安监机构:(公章)联 工程负责人:
系电 项目系电 监理工程师:
系电 安全监督员:
系电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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