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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工地监理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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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

时 间:2018年01月16日上午10:30

地 点: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主 持 人:刘品余

参 加 人:详见会议签到表

内容:

一、 介绍各相关参见单位及人员分工

(一)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分工

项目负责人:刘品余。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质量、进度、安全、协调及其它工作。

(二)介绍各参建单位

监理单位是乐清市华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介绍了项目总监秦学民及其余监理人员各自分工。

施工单位是乐清市白象建筑工程公司,介绍了项目经理黄乐晓及其余项目管理人员及各自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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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宣布项目总监、并按《监理合同》进行授权

1、本项目总监是秦学民。

2、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以下权利:

⑴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⑶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⑷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的建议权;

⑹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⑹ 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后,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⑺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⑻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提前或延期的签认权;

⑼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⑽ 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的监理单位的其他权利。

三、介绍工程概况及建设单位的前期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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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

(2)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勘查单位:温州市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新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乐清市华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乐清市白象建筑工程公司

③工程项目组成及规模: 本项目包括1#生产车间、2#宿舍楼。

2.建设单位的准备情况

经过筹备,工程的各项手续基本办理完毕。

四、监理单位总工程师进行监理交底:

(一)、国家及地方建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监理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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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建设工程建理规范》及浙江省制定的建设监理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监理。

(二)、阐明有关合同约定的业主、监理单位、承建单位的权力、义务:

1、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①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②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③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④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⑤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⑥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重要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⑦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⑧拥有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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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⑨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⑩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得支付工程款。

2、义务(略)详见委托监理合同中相关条款。

3、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略)详见监理委托合同、施工合同。

(三)、《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①参与设计交底

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③核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的到场情况

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及时进场,并将人员证书复印件报监理部审核,监理工程师将每日记录人员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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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⑤第一次工地会议

⑥施工监理交底

⑦核查开工条件

(2)工程质量控制

①审查施工方案及重要部位专项技术措施,未经监理签认,不得擅自施工。

②依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采取巡视、检查、观察、平行检验、测量等手段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清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③按照旁站监理方案确定的旁站控制点,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记录由监理和施工单位质检员现场签字,对旁站中指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由监理验证整改效果。

④严格执行现场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

⑤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应按检验批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得先验后报,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⑥监理人员发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工程隐患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立即进行纠正,必要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3) 工程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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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工程量发生变化的部位,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原始地形测量,并留下文字和影像记录。

②监理工程师只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施工单位应对监理已签认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并报监理审核。

③工程预付款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月报审,监理审核后报业主,由业主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

④工程进度款报审应附工程计量签认资料和详细的计费清单,清单表中应留监理审核栏,工程进度款按合同规定的比例以及预付款抵扣的方式支付。进度款仅限于合同内支付。

⑤设计变更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执行,监理只对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的变更进行计量支付。

(4) 工程进度控制

①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报监理审批。

②施工单位应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分解,编制月度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审批,月计划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顺序编制,并对施工机具、材料、人力等进行配置和 说明。

③施工单位应在每次例会前,将本周计划和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分发参会单位,对计划安排进行说明,以周计划控制工程进度。

④施工单位应对影响工期的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关键线路的控制措施;对已产生滞后的部位须采取赶工措施,以保证总工期目标不受影响。

⑤对已发生或预计发生的工程延误和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审,详细说明延误或暂停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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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5)信息和资料管理

①按期召开监理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 例会时间(三方协商确定),监理协调会不定期召开,临时通知。

②监理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往来文件均须进行收发文登记,监理通知及其他要求回复的文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回复。

③本项目档案资料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定”“及浙江省工程资料归档要求” 执行。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单位资料进行检查,完工后及时向业主移交监理档案,并协助业主整理项目档案。

(6)安全交底内容

①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国家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为依据进行安全管理。

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③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④审核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⑤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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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⑦进行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四)、根据《监理规划》介绍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措施及工作协调机制等:

按照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流程对以下监理工作程序逐项进行了简要说明。

(1)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验程序

(2)材料、构配件报验程序

(3)分部、分项、检验批报验程序

(4)进度计划报审程序

(5)工程量、工程款报审程序

(6)设计变更、洽商程序

(7)安全控制程序

(8)旁站监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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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资料管理程序

(10)工程验收程序

五、确定监理例会制度,参加会议的人员、时间及安排,说明施工现场会、技术专题会的有关要求:

确定每月中旬在工地召开监理例会,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监理协调会不定期召开,临时通知。 文案大全

乐清市华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

项目监理部整理

2018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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