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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YY集团内部合伙人管理办法

一、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旨在通过建立内部合伙人机制,增强“管理层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让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员工在共创、共享的基础上,共担企业发展的责任与风险;激励员工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努力。

本办法适用于YY集团推行的跟投项目和人员。

二、 项目合伙方式及股份构成

公司员工以实际出资投资公司项目,并根据本办法规定以合理组织形式或方式体现股权,根据项目实际收益与投资额比例获取收益。集团与第三方合作项目,比照本办法予以实施。

三、 相关定义

1、跟投配资

公司在员工实际投入金额的基础上,给部分合伙跟投员工提供一定倍数的配资,增强员工总投资额,提升员工投资收益的投资形式。示例:员工实际投入本金5万元,公司再提供给员工5万元跟投配资,从而员工按10万元本金计算投资收益;称为1:1配资。

2、强制跟投

针对公司确定参加跟投项目的经营管理、收益起关键影响的岗位,按公司规定,任职该岗位的人员必须强制性参加该项目的跟投,公司给予其跟投配资资格,但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配资。

3、投资方式以及形式

员工以本人名义投资跟投项目,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或以代持方式作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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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载体(以下简称投资载体),员工作为投资载体成员,并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载体以实收投资款及配资入股跟投项目公司,并持有跟投项目一定持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项目公司股份的10%以内。项目公司的总股本为所有股东自有资金的投入的峰值。

4、内部合伙人管理机构

(1)集团董事会为内部合伙制度的领导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合伙人领导机构),主要作职责:对跟投项目确定、项目经营信息以及项目决策、各方收益处分、纠纷处理行使最终裁决权;并代表跟投员工行使跟投项目公司股东表决权。

(2)内部合伙人领导机构下设日常执行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合伙人执行机构),成员包括:集团投资业务负责人、集团财务负责人、集团副总、项目负责人以及内部合伙人领导机构指定人员,主要工作职责:跟投项目经营执行、收益分配方案制定、资金归集以及费用分担方案制定。

四、 项目跟投操作程序

1、跟投项目确定

仅限于本办法审批通过后获得的现金流项目,具体由内部合伙人领导机构最终确定。

2、跟投人员范围

YY投资跟投人员分为强制跟投人员和自愿跟投人员。

(1)强制跟投人员范围:集团总部总监级(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监)及以上人员(仅限具体地产开发业务的人员);跟投项目所属的城市公司负责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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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负责人、项目工程负责人、项目营销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项目开发负责人。

(2)自愿跟投人员范围:除强制跟投对象之外的公司正式员工(含股东会直接提名或对跟投项目有特殊贡献的人员);股东会直接提名或对跟投项目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由人事行政中心报请董事会审批同意后,进行汇总统计。

3、内部合伙人具体跟投额度和配资比例 (1)跟投额度和配资比例标准: 跟投 类型 跟投项目人员层级 集团总部董事会成员: 集团副总、跟投项目总经理: 50万 20 10 5 300万 100万 50 20 最低跟投最高跟投额度 额度 配资比例 备注 跟投项目副总、集团总监/副强制跟投 总监: 跟投项目部门经理: 除强制跟投对象之外的其他 正式员工、对跟投项目有特50万 5 万 按批准额度原则不超过50万 / 自愿跟投 殊贡献,并报股东会通过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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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投项目在取地决策前,项目取地团队中属于强制跟投的人员需共同签字确认跟投意见,并同项目可研报告一起上报董事会审议。

五、 跟投配资的资金成本

公司提供给跟投人员的配资,按跟投的项目公司金融机构融资利率计息,并由员工支付。

六、 出资管理

1、跟投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购跟投,同时签订跟投协议。跟投认购时间结束后,不得再要求跟投。

2、跟投款缴纳起止时间

强制跟投和自愿跟投资金的到位时间为:在项目土地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二个半月内。

七、 跟投退出

自首笔土地款支付之日起至现金流回正(指首开后销售回款覆盖土地款及首开费用)并且项目后续销售回款可以保证该项目可持续推进之日止,跟投资金原则上可以退出。强制跟投人员须扣除配资利息后,返还其余本金。

1、跟投本金全部退还后,在累计净现金流量持续为正,且预计项目后续运营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经股东会审批,可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跟投人员项目预计利润的50%。

2、项目可售商品房已销售95%,已销售的交房率95%,且清算完毕,可启动退出,按出资比例分配跟投人员项目总利润的100%,未售5%存货折算按第四条执行。

3、跟投退出收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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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跟投收益的计算方式如下:

项目跟投个人收益=个人跟投总额(含配资)*项目实际收益率 项目实际收益率=项目总收益/资金峰值

项目总收益=项目总收入-项目总支出(包含成本、各项费用、税金等) 项目总收入=已销部分销售额+未销部分估值啊

4、未售物业的价值确定,跟投完全退出时,按以下原则对未售物业价值进行确定:未售5%存货中,车位、车库、销售中心或综合楼按成本价的五成、其他商品房以成本价的八成折算。

八、 风险责任

1、若项目出现亏损,以个人实际出资额为上限,按个人出资额占资金峰值比例承担亏损。

2、所有参与项目跟投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廉政自律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公司将有权依据制度规定进行处罚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 离职及调动

离职及调动人员不能要求提前退出跟投,且只能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收益或承担亏损。员工未遵照本办法参与跟投的,经董事会审议,应调离跟投项目。

十、 其他管理措施

为增强员工跟投信心,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跟投收益目标化

由董事会组织召开项目跟投收益说明会,宣讲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开发周期、项目销售计划、项目目标成本、项目预计收益和跟投预计收益。

2、项目经营信息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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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董事会进行半年度、年度项目经营信息公开,对项目跟投过程中项目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监察和反馈。

3、如跟投项目操盘团队跟投不积极,信心不足,经董事会审批,将取消该管理团队的操盘资格,将该跟投项目交由其他管理团队操盘,同时免去原操盘团队取地第一负责人职务。

十一、责任权限

1、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合伙企业的设立、资金募集、跟投合同制定、投资管理及跟投退出管理、负责内部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负责跟投项目半年和年度经营成果的核算等。

2、财务中心负责项目跟投方案制定、项目跟投发起,组织项目宣贯、跟投认购合同签订及跟投收益分配等。

十二、跟投配资收益与目标考核挂钩条款:

1、

项目工程节点原则要求拿地(签订土地合同)后5个月达到首期开盘条件,开盘时间超过6个月,扣除配资额的50%;从开工到交房原则上不超过2年半,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延迟、交房出现问题,则扣除配资额的50%。以上节点逾期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况除外。 2、

销售现金流回正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八个月。

十三、附则

1、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适应情形时,视具体情况由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商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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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管理办法可根据集团公司发展和行业环境变化需要适时修改; 3、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下为签署确认页,无正文)

确认书

YY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 已经认真阅读上述6页《YY集团内部合伙人管理办法》全部内容,同意其为《内部合伙人投资协议书》的附加内容,并自愿予以遵守。

特此确认!

确认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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