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办法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此管理办法。 一、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规定如下: 起 床 7:00 早 饭 7:30 上 班 8:00 下 班 11:30 午 饭 12:00 上 班 13:00 下 班 17:30 晚 饭 18:00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乱串科室,不大声喧哗。上班时间电脑不准玩游戏,不准播放音乐,以免干扰他人正常工作。 二、考勤
为保证劳动纪律,严格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做好考勤工作,健全考勤制度。
1、办公室专人负责项目的考勤工作,每天按时进行考勤登记,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2、项目部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项目工作人员(含临时工)外出或因公出差、学习,必须按级请假,一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一日以上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返岗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凡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办理不全而擅自离岗的,按事假考勤。
3、项目工作人员请病假,根据病情和医院诊断证明报项目经理审批,办公室备案。
4、职工休假,正式工每人每年40天(含路途),往返交通费用以太原为标准核定2次包干发放。临时工每人每年20天(含路途),往返交通费用以400元为标准一次性包干核发,不再列销其他各项费用。个人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和项目领导批准。原则上一年内可最多分两次安排或集中使用。在规定时限内休假者,各项工资奖金照发;超过上述时限者,按事假处理。
5、出差、开会或参加培训、学习时,以会议通知、培训通知作为请假依据,前后可共延伸5天一同作为会议或学习期间的考勤日期,享受会议或学习期间的各项待遇,超期视作事假。 三、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办公会,由各部(室)负责人总结汇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月工作打算。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总结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3、召开各种会议,相关业务部门和参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准备、准时到会。 4、每周日晚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5、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工作会议。 四、学习制度
1、项目政治学习,办公室每月安排一次学习配档,各部(室)必须按计划安排进行。
2、各部(室)的业务学习,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并做好学习记录。项目鼓励个人自学,并适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请示汇报制度
1、项目实行层次管理,按序请示汇报制度。流程: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项目经理。
2、同事之间、部门之间应团结协作、互相通气,(涉及安全工作除外)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应对口请示汇报,不得多头请示汇报,谁签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
3、领导下达任务和安排工作一般情况下亦逐级下达,特殊情况直接下达时,接受人应逐级汇报。牵涉多个部门的工作应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布置、分工、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并指定专人反馈。 六、接待管理
1、对业主、上级来人,应做好接待服务工作。按工作隶属关系分别由各部(室)负责接待,执行标准请示项目经理决定。在内部食堂办理招待应事先通知办公室,需在外部招待时,各部(室)应先请示,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办理。原则上应尽量安排在内部招待。
2、来人需接、送站或住宿的,接待部室应将人数、天数、住宿要求等事先通知办公室,以便妥善安排。
七、收发文及印章管理 (一)文档管理
1、 上级部门、外部单位邮寄或传真的书面来文,由办公室登记,并根据文件内容和承办要求,由办公室分转相应各部(室)签收。各部(室)负责办理该文件呈(传)阅手续,并在承办结束后保存该文件。
2、 经由集团公司网上办公系统或其他渠道收到的上级部门、外部单位的电子版文件(含电子邮件)一般由相应部室专人上网查阅、下载并办理有关呈(传)阅手续,并负责存档。
3、 对外发文由相关各部(室)自行起草、核稿。完成领导签批发文手续后交办公室统一打印正式文件和发文手续。文号由办公室编发。发文签批手续由发文部门留档。 (二)印章管理制度
1、除项目经理同意须交由相关部室保管的印章外,项目办公印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办公室应严格印章的使用,禁止私自用章,禁止在空白页盖章,因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盖印人负责。
用章部门和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章记录表”。
3、印章一般不得带出项目办公室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的,由用章部门办理“印章外带审批手续”,印章用毕应及时带回。 “印章外带审批手续”申办部门及相关经办人员对印章外带期间印章的安全及因此产生的法律效力负完全责任。 八、环境卫生
项目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工作、生活区内环境卫生,不得乱堆乱倒废弃物,污染环境。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寝室和办公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在公共活动场所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乱丢烟头,乱放杂物。洗脸间和厕所内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水、无臭味。
项目工作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按有关规定使用办公设备,遇有卡纸、缺纸、缺粉等情况可通知办公室及时处理。
项目部办公区、宿舍区及工人宿舍区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九、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来人需在食堂就餐的,应提前报告办公室,以便及时安排。 2、就餐人员应遵守食堂的规章制度,不得向炊事员索取食品。 十、车辆管理
1、项目车辆及司机归口办公室管理。项目人员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室)用车应提前通知,由办公室根据所办事件轻、重、缓、急安排出车。
2、领导因工作急需,临时安排车辆,驾驶员应做到先出车,然后报告办公室车辆的用途、地点和位置。
3、安排给业主或地方单位、个人用车,不得索要礼物或礼金,并应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服务,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
4、驾驶员要保持车辆完好与整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上班先到办公室签到,随时准备出车。
5、待命期间,未经批准,人车不得擅离项目部。确有事要办需经办公室批准方可离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
6、车辆需要维修,应提前填写维修报告,由办公室指派专人会同司机一起到定点厂家维修,原则上先检查鉴定、后定价,报项目经理同意后再维修,支票结算。出车途中出现故障急需维修,应先电话报办公室同意后再修。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GB/T19001、GB/T24001、和GB/T28001管理体系标准,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及市、有限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和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质量目标
第一条 质量目标
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检查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检查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尽力减少一般质量事故;确保优质工程,争创市及江苏省优质结构奖。
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
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现质量目标;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质量管理有关办法、制度及工程创优规划;对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处理。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下属各分包单位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上级有关处理意见组织实施。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质量监察机构为安质部,配质检工程师1名,配专职质检员2名,各分包单位设专(兼)职质检员。质量监察(检查)人员在本单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程质量的监察(检查)工作。
第三章 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 质量学习教育制度
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应根据工程实际和业主有关质量管理的办法与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和相关质量文件。 第六条 工程质量档案制度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与质检工程师、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技术主管与质检员造册登记,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七条 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所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定位测量、技术交底、机具材料准备、施工方案制定、明确施工队伍及施工与技术负责人、劳力安排、三通一平等各项施工准备,并填写开工报告,经检查核实满足条件同意开工后,方可组织施工,消除因准备不充分而产生的质量问题。 第 创优质样板工程制度
本标段的地下连续墙中、内部结构砼及防水工程等施工由各参建单位选择合适工点,按质量控制标准、创优规划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要求率先树样板,获取经验后,再全面推广施工,统一标准,以点带面,开工必优,全面创优。 第九条 质量内控标准制度
质量管理的重点在施工过程控制,本项目工程质量全面推行内控标准(详见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内控标准细则),注重工艺质量和工序质量控制,努力采用各种先进工艺、新材料、新成果和新技术,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施工成品质量内外一致,主体与附属质量并重。 第十条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隐蔽工程经现场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不准覆盖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十一条 关键工序质量共同检查制度
SMW桩的定位、导墙定位、地下连续墙成槽、钢筋笼的制做安装、基坑支撑预应力施加、车站结构模板、脚手架搭设、盾构管片拼装、联络通道开挖、防水等关键工序,由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管理部质检员共同检查签认。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实物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全面检查,并形成检查情况通报。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安质部每月20日前,填报当月、季、年度“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报送监理、业主和集团公司。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评定制度
⑴安质部按照《验标》要求,列出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明细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签。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由项目质检工程师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核定。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将不定期地对单位工程所含分项、分部工程的实物、资料进行检查复核。
⑵单位工程竣工后,现场施工队首先自检,评定质量等级,自检合格或整改处理达到要求后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由质检工程师复核,然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对现场实物和内业资料进行复查,并核定质量等级,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第十五条 质量监察、检查人员岗位津贴制。
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质检员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岗位津贴的规定实现岗位津贴,并随当月工资下发到人。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六条 优质工程奖励基金
项目经理部收取对各分包单位施工承包合同总额的0.5%作为项目经理部优质工程奖励基金(金额纳入合同)。
第十七条 单位工程优质奖
⑴获得有限公司质量季度流动红旗评比优胜的单位,项目经理部视工程类别、规模按2000~10000元标准进行奖励。
⑵获得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一次性奖励5万元。
⑶获得市市政工程金奖、优质结构奖的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十 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
在市质监站、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及本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中成绩突出的部门,项目经理部将通报表扬,并发放奖金2000~10000元;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项目经理部每半年评比一次,先进部门奖5000~20000元,先进个人奖1000~2000元。 第十九条 QC成果奖
凡在本项目管段内完成的QC小组活动成果获局级以上优秀QC小组者,项目经理部每项给予1000元奖励。获国家级优秀QC小组者,项目经理部每项给予特别奖2000元。 第二十条 奖金发放
⑴获得单位工程优质奖的工地,其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的奖金各占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0%,余额应视贡献大小奖励有关人员。
⑵项目经理部对各单位发放的奖金,将通过计价在优质工程奖励基金中拨付。 第二十一条 工程质量处罚
⑴在项目经理部、业主、监理日常检查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将对主要负责人罚款500~2000元,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
⑵在市质监站、业主等上级单位组织的较大规模质量检查评比中,存在质量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将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并对相关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
⑶对蓄意降低技术标准,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的工点,项目经理部将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10000元并对该施工队伍进行整改或辞退。
⑷施工过程对违规操作,不按方案施工,不服从管理,两次书面警告不改正的分包单位,现场技术人员有权对分包队伍进行1000~5000元罚款。
⑸质检员违反工作程序致使隐蔽工程检查不能一次性通过,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的,将扣发其当月质量管理岗位津贴。
⑹凡存在质量隐患、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不予验工计价和拨款。因质量问题返工的单位工程,不参加优质工程评选。返工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仅按合同单价的90%计价。 第二十二条 处罚金管理
⑴所有罚款均在项目经理部对下验工计价表中注明,项目经理部财务部以“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通知书”和验工计价表为准,在季度计价拨款中扣除,列入优质工程奖励基金。
⑵财务按照项目经理部对下验工计价表中明确的罚款金额,在被罚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将有罚款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件送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备案。
⑶返工合格工程计价扣留的10%列入项目经理部优质工程奖励基金。
第五章 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与权限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职责
⑴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和实现质量目标负全面领导责任。 ⑵负责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和组织实施。
⑶定期组织验工计价,奖优罚劣,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⑷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分析总结工程质量情况,解决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验证实施效果。
⑸按规定要求,向公司报告本项目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⑴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和实现质量目标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负责组织编写本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评比,负责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编写。 ⑷负责变更设计项目的方案研究、协调与落实。
⑸负责内外质量体系审核中不合格报告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质检工程师、施工员和质检员的职责与权限 ⑴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①负责对工程质量、计量测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负责工程关键工序质量监控。
③负责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并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监督检查;审查已完工程质量,集中验工计价签证,并对已签证的工程质量负责。
④对违反规定、影响工程质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和“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通知单”(见附件)。
⑤负责一般变更设计项目的协调、检查,确保技术标准。
⑥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月、年质量报表及总结报告,监督、检查工程例会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⑵分包单位质检员职责与权限 ①负责现场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 ②负责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督。
③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签字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审查已完工程质量,负责验工计价签证,并对已签证的工程质量负责。
④对违反规定、影响工程质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和“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通知单”。每次罚款额度2000~10000元。
⑤负责本项目的质量情况统计,并按时向项目经理部上报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和质量事故报告。 ⑥负责组织和指导QC小组活动,组织成果编写。
⑦负责编制和上报本公司月、年质量报表,落实、检查工程例会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 (3)项目经理部施工员职责与权限
① 认真执行各项技术管理规定的现行标准、技术规程和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② 参与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质量进度等措施的讨论,严格按项目管理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③ 参与施工图纸会审,熟悉工程情况、设计意图,解决图纸矛盾,做好记录。 ④负责本工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的自检,填写复核单,报技术员核定签证。 ⑤负责设计变更单的执行。做好图纸的修改变更标识,确保图纸的及时有效性。 ⑥负责特殊过程的控制,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⑦负责已完成的工程部位、工序或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协调各分包间的成品保护责任。 ⑧参与质量问题的调查、整改和纠正措施的实施与验证。
⑨积极参与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广,提出合理化建议,增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施工队质检员职责与权限
①负责现场质量检查、指导和旁站监督,填写有关质量记录并及时完备签字手续。 ②负责落实和反馈各级制定的质量纠正、整改、预防措施。
③负责担负工程每道工序的自检,参加工程质量等级的检验评定和隐蔽工程检查。 ④负责填写本单位的质量报表。
⑤对不听劝阻的违规操作、偷工减料行为,要及时向有关单位领导反映,有权越级反映质量情况。 (5)资料员的职责
①参加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图纸审查和技术交底。
②及时收集、编制各类技术资料,收集保存单位企业管理、生产计划等有价值的文件、图纸、资料等材料。
③制的资料应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图样清晰、资料归档时要认真审阅检查,是否遗漏残缺,如有差错,须纠正补齐。
④工程竣工后,应将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装订成册。 ⑤切实做好资料保管工作,要做到分门别类归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质量部门和质监人员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标段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施工的安全工作以 “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建设部和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服从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确保施工安全作为企业施工生产永恒的主题,自觉做到“三个不变”,实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标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
第二章 安 全 目 标
第四条 安全目标:年负伤事故率低于1‰。杜绝施工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管线损坏事故;无等级社会治安案件;无业主、相关单位及周边地区居民重大投诉事件;创省级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创市级文明工地。
第三章 安全组织和机构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由主管安全的安全总监任组长、各单位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监督组;分包单位(施工队)成立以项目负责人(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各分包单位分别设一名专职安全管理干部,施工队配专职安全员一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确定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对安全负第一位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领导责任、施工队长负直接安全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负责,责任到人。
第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项目部经理与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经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与施工队长,施工队长与班组长层层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明确奖惩条款和规定。年底考核,奖惩兑现。
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专业技术安全培训。各级专(兼)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和起重机司机)必须由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挂牌上岗。根据市的有关规定,安全员和电工须持证上岗。
第十条 全员安全技术教育。开工前,施工各单位必须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常识的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区间隧道盾构施工安全规则、深基坑施工作业规程等。通过培训使每个参加施工作业人员熟知深基坑、隧道盾构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作业常识,坚持标准化作业,自觉遵章守纪,确保安全作业。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工序的转换、环境的变化等特点,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全员安全技术学习、教育培训、考核登记制度。全员技术安全培训、考核的详细记录由分包单位收集整理,报送项目安质部统一建立台帐。
第六章 现场安全控制
第十三条 每个施工工点必须建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的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施工队领导、班组长、专职安全员进入现场和工作岗位,必须挂牌上岗。
第十五条 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每项工程开工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调查摸底,核对工程数量,了解地质情况,弄清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安全的关键环节与工序,制订出相应的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纳入施工方案。
第十六条 严格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经批准后,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对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综合交底,分包单位的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施工队负责人要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待有关安全知识、规定,进行专业安全教育,然后方准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均应由被交底人签字。
第十七条 严格标准化管理。机械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深基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市基坑工程施工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参加作业人员必须做到行为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杜绝各类违章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 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⑴各单位要认真传达贯彻市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规范和要求,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职工对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认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态势。
⑵施工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实际制订出安全标准工地的具体标准和实现标准的管理措施及技术安全措施。在此基础上,真抓实干,做到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作业有标准,检查有办法,真抓严管有力度。
⑶现场要张挂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宣传标语,各种安全防护的警示牌、标志、标牌齐全,工人按规定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坚持标准化作业。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广泛的安全检查活动。在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的同时,作业班组要实行日检制,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查安全,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制度。项目部由主管安全的安全总监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的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列表登记,通知受检单位,责令制订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章违纪与事故苗头,检查人员应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 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准备情况的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具体可行的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 各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任劳任怨,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大胆管理,每天坚持跟班到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八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使用的外部劳务,必须符合市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外部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认真执行建设部关于施工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规定,做到所有工程一律不违规。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对使用的外部劳务人员纳入企业管理范围之内,与正式职工同学习、同管理、同考核,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并做到六个一样,即:安全知识一样教育,安全技术措施一样交底,安全活动一样参加,安全生产一样奖罚,安全总结一样表彰,劳动保护一样关心。 第九章 安全奖惩
第二十五条 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经理部将对各分包单位施工承办合同总额的1%预留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连同罚款余额作为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每季度将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项目经理部将进行通报表彰,并视工程类别、规模按1000~3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同时,项目部每半年将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发给奖金500~1000元/人。
第二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考核达标的单位,工程完工后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施工中发生责任职工死亡、重伤事故的单位,除按集团公司、轨道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事故经济赔偿及行政处罚外,并处扣罚责任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十章 事故统计报告
第二十 严格执行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的处理规定》和建设部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进行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做到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有关人员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第二十九条 发生职工重伤或死亡事故时,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轨道公司,同时报当地的劳动部门、门、工会、行业安监部门,并在4~6小时内,按《职工伤亡事故快报登记表》的内容,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分包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部门和安监人员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工作,有效运行ISO9002质量体系,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期,现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国家有关规范与验标、项管部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施工技术与科技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标段项目经理部及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管理全过程。
施工技术调查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内容:
工程条件:施工场地的地理、地质条件;水文和水文地质条件;气候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主要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基础形式、桩基的深度、类型及尺寸等。
材料资源:建筑主要材料的产地、质量、运距、价格及供应方式以及周边可利用资源。
周围管线及建筑的保护:调查征地界内地面附着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文物古迹等的建筑结构、产权单位。
社情民俗:了解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风俗习惯、地方疫情、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 临时设施:根据施工场地情况,提出临时设施的设置、安排意见。
二、现场调查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整理调查资料,根据合同对工期、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和投标承诺,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现场调查情况;二是下一步施工组织安排意见。
交接桩复测
由工程部负责与业主联系,组织测量控制点的交接桩工作。项目部提前做好测量仪器的校验鉴定工作,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复测。复测完毕后形成交接桩记录表、复测成果等,由工程部汇总复测成果资料后向监理单位及测监中心报检,报验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并下发各施工队。
设计文件审查
一、 审查组织:当接到设计施工图纸后,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全面理解掌握设计图纸。 审查主要内容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和有关法规; 2、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能否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3、设计有无特殊材料和设备(包括新材料、新设备)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来源能否满足需要;
4、工程结构物设计是否满足现场需要和功能需要,各结构物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5、根据施工图提供的顺序核对有关图纸的接口与衔接。 6、核对设计图中的差、错、漏、碰。
二、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如下记录: 1、设计文件收发登记表;
2、工程所需的标准图、定型图、通用图一览表(注明图名、图号、编制单位等); 3、计算并汇总工程数量,形成工程数量与设计数量对比表; 4、计算并汇总工程所需的材料数量表;
5、汇总审查中发现设计存在的问题和不清楚问题,及时与设计联系解决。 形成记录: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一、编制原则:以实现合同要求、投标承诺为目标,施组编制切实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技术可行、方案预控、经济合理。 二、分类、编制、分工及报批程序
1、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项目经理提出对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的总体安排思路和编制要求,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物资设备等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参加编制。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上报监理和业主,同时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2、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由工程部、分包单位根据工程总体施组要求进行编制,经工程部或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项目部有关部门会审、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监理工程师。对于高新工程项目,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共同研究确定,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指导。
深基坑施工方案除按上述要求执行外,必须于开工14天前,经两次专家评审报监理及轨道公司审查批准。
3、对于重大的施工方案要经项目领导及有关人员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确定。 三、编制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根据工程特点和业主、监理的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 2、组织管理机构; 3、施工总体部署; 4、施工总平面布置;
5、施工总进度计划(附网络图); 6、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8、临时设施及供水供电计划; 9、劳动力安排计划; 10、工程测量、测量和监测;
11、安全、质量、进度、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12、应急预案。
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部将在工程开工前14天内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形成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施工技术责任制
一、技术责任制。建立技术责任制,把施工生产的技术工作纳入集中统一的轨道,保证各岗位都有技术人员负责,防止和杜绝施工中出现责任不清或无人负责的现象,使每个技术人员各有专职,各司其事,有职有权有责,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各级技术人员职责:
总工程师对本标段施工技术工作负全责。
工程部对设计图的审核、控制桩的复测、结构测量放样复核、施工方案的制定与编写、施工方案的落实、施工工序组织、变更设计的申请、变更资料的收集、组织科技攻关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检查、落实负责。
技术员对测量放样、结构外形尺寸、工序实施、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资料的记录填写和归档负责。
建立技术责任制,使各级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职权,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求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职业道德,努力学习技术理论,深入实际,总结经验,善于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把技术工作做好。
技术交底制度
一、交底形式和内容
1、质监站、业主、设计、勘察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质监站、业主、设计、勘察及监理单位的技术交底,熟悉市市政工程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熟悉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程序、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具体要求及质量标准。对下发的交底文件或会议纪要,要妥善保存备查。 2、施工单位内部技术交底:
在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通过技术交底会向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政治意义、工期要求、施工组织安排、设计标准、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质量标准、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等。
对复杂技术及高、难、新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还应请有关设计专业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3、项目工程部及分包单位结合工程任务和进展,由技术人员分级分阶段编制技术交底书,向工班进行交底,必要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交底内容一般应包括:施工图纸要求,质量标准要求、有关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分部、分项工序之间的配合以及施工工艺,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对结构复杂的项目,应分期分部位以大样图进行书面交底,并填写“技术交底书”一份发至工班作为施工依据,一份留存备查。
现场班组长向工人交底,主要包括操作规程、质量要求、各相关工序间的配合、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应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工人,签字手续完备。 二、交底要求
每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须进行交底,否则不准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包含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交底无论是用书面文字或图表形式,均应建立技术交底复核制度,各级签字手续完备。 形成记录:技术交底书。
工程开工报告
一、开工条件
1、施工设计文件经审查无误,且能满足开工需要,并进行技术交底; 2、施工复测已经完成,各类桩橛埋设齐全正确无误;
3、材料、机具、设备、劳力等已经进场,且能满足开工需要;
4、施工现场布置、施工用水、电、道路、临时房屋及临时设施、用地拆迁等满足开工需要; 5、现场材料、半成品经试验检验合格,配合比已经选定;
6、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报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已有措施和对策。 二、报批手续
在达到开工条件后,按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序和格式,由各工程填写开工报告,经工程部审核后报监理审批。开工报告应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 形成记录:工程开工报告。
变更设计制度
一、变更设计的原则
变更设计应遵循“技术上可靠,施工中可行,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以及“先申请、后变更,先批准、后施工”的原则。在设计文件审查、现场核对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上的差、错、漏、碰,与实际不符或与合同不符等问题或有优化、改进的合理化建议时,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合同约定主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取得联系,进行变更。 二、变更设计的程序、组织和管理
若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工程部及分包单位到现场共同确认。凡需变更,由工程部填写工程洽商单并提供相关资料,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核签字,项目经理部按合同约定邀请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办理各方签字手续。
工程部做好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和归档。据此修改施工图,纳入竣工资料。 产生记录:工程洽商单、四方会议纪要、变更审批单和变更设计汇总表。
工程调度制度
一、调度人员配置:项目经理部设调度人员1名二、报告制度
对外报告:应根据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规定的上报内容、格式等要求,每周一做好资料上报。 向集团公司报告
1、工程月报制度:每月的20日前为各单位工程月报时间,报告内容如下:
(1)全月施工情况分析的综合文字说明,如:完成投资、实物工程量情况;项目开、竣工情况;阶段性成果事件;质量评价情况;施工组织、管理措施情况;创优、增效、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受上级表扬和批评情况。 (2)工程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月报表。
2、工程季报制度:每季月末的20日前为季报时间。除进行月报外,还要呈报《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及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车辆动态表。
3、工程年报制度:于翌年元月10日前呈报年度工程项目台账,逐年完成实物工程量台账和年度施工情况总结。
形成记录:调度报表、在建工程项目台帐、年度施工情况总结。
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工作是保证施工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施工的依据。根据本标段工程、地形特点,各单位必须强化施工测量管理,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进行交接桩复测和竣工测量,施工过程测量。建立和执行测量管理制度(即桩橛交接桩制、桩橛复测制、资料复核制、测量仪器管理制、测工的培训教育制)。
二、各分包单位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点位进行施工放样,工程部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复测和放样,并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审批。
三、对于比较重要的控制点应经监理及测监中心复核后方可用于施工,如车站控制点等。
四、测量队(班)必须有技术干部专职负责,测工素质要满足测量工作的需要,并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提高整体测量水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外业测设、内业资料及测量仪器管理等工作。
五、项目部(施工队)领导要重视测量工作,测量人员要配足,测量仪器的配备要满足施工要求,同时对测量人员生活方面给予保证。
六、严格实行桩橛交接制,桩橛复测制、换手复测制、资料复核制、测量仪器管理制、测工的培训教育制。测量仪器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根据要求定期送检。测量工作务必作到及时、准确。 七、形成记录:日常检查记录、测量放样技术交底书。
八、测量工作是一项既艰苦又必须认真细致的工作,要求整体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一人出错将影响整个测量成果的精度,且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对施工单位来说,测量一旦出错就意味着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到一个单位的信誉。因此,对测量人员必须要求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相互协作的精神,认真细致精益求精的精神。要求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开阔创新,完成本标段测量任务,对本标段测量工作及技术革新做出贡献的人员实施奖励,贯通满足相关验标要求者应给与奖励,否则将对各级测量人员进行分级别处罚。
工程例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控制投资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人员
项目部全体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物资部、工程部、试验室、安质部、计财部。
各施工工班负责人、班长、值班人员、施工安全员、质检员、防护员等。 二、工程例会时间安排
项目部工程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定于每月的25号下午4:00开始。工程部每周日晚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总结上周工作以及安排下周工作,其他的工程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定制时间。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四、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部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前阶段工程进展情况并分析,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2、汇报下一阶段工程计划情况和工作分析。 3、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4、对所存在的问题研究决定的解决的办法,或提出合理化可执行的建议。 六、工程例会参会各个单位的汇报内容形成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会审人员讨论。 七、工程例会应及时的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
八、例会每个单位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在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
九、每次例会后,工程部人员负责将会议纪要向局、科领导传送,同时向领导汇报工程的现场情况。
工程日志制度
一、填写方法
按填写人负责的单位(分单位)工程填写。 二、填写内容
1、开竣工日期,施工勘测资料,工程进度安排及上级有关指示; 2、气候情况;
3、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机具配备及使用情况; 4、每日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及其质量情况;
5、每日主要使用材料规格、数量及其工地试验结果;
6、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如变更设计,变更施工方法,施工与设计不符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指令及其解决办法和处理措施等。 三、填写要求
1、工程日志是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必备资料之一,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按上述内容详细填写;
2、填写内容要准确、及时、完整,必要的图表应绘在日志上或用计算纸上绘好后贴在日志上; 3、工程日志不得作其它笔记、记录使用。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资源配置
项目工程部应配备必要的文件柜、资料盒(夹),配专职资料管理员,其主要职责:负责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收发、编号、登记、借阅、贮存和保管;及时做好技术资料的补充、修改、替代和废止,确保使用有效版本。 二、技术资料分类
一是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技术规范和规程;二是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采用的标准图和通用图;三是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书、施工记录;四是外来文件(含上级来文);五是施工承包合同(含合同修订文件);六是隐蔽工程检查签证、施工原始记录等。 三、文件资料管理
资料员按文件类别分别装盒(夹)保存,盒外有标注标签,盒内有文件目录清单。文件资料借阅时,办理借阅登记签字手续。文件资料隔月进行整理、装订、封存。工程竣工验交后,属竣工资料范围的文件,随竣工资料一同交业主和集团公司档案馆。 四、形成记录
文件资料收发登记,资料保管登记、使用情况,各种技术资料及质量记录表格。
施工技术总结制度
一、分类及分工
1、工程综合总结。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编写,应在工程竣工,未正式验交前完成。
2、单项工程总结。单项工程都应编写工程总结。由总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编写,且应在工程项目竣工后一个月之内完成。
3、专题技术总结。根据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劳力组织、机械化施工以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方面的经验,编写专题技术总结。专题技术总结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编写,且应在工程项目竣工后一个月之内完成。 二、总结内容
根据工程特点,自行拟定提纲。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特点、关键技术、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措施、计算统计资料、有关图表、照片、声像资料等。 三、编报要求
1、在工程开工时应首先制定总结编写计划,拟定提纲,责任到人,按期完成。
2、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要充分反映工程特点和技术水平,同时也要如实写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3、主题和重点突出,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内容充实,文字简洁,数据准确,图标清晰。 形成记录:总结编制计划、编写的施工技术总结。
教育培训制度
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提高技能,特别是与施工内容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知识。
可以通过组织参观学习、聘请专家授课、搜集相关技术资料、专业培训等多种途径。 每月召开一次技术干部会,总结技术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每月利用晚上的时间进行两次培训学习。 每半年技术人员须提供一份工作学习总结。 形成记录: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记录。
竣工文件
一、竣工文件的归档执行公司的要求归档。
二、施工过程中,工程部做好相应施工方案、开工报告、技术交底、各种检查证、质量验评表、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变更设计、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施工总结(小结)等有关技术资料,建立健全台帐。
三、工程竣工初验前,应按时按质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以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四、用于竣工资料中的所有资料、文件由工程部建立专门的档案盒认真保管,经常按编号自检。各部门建档文件(竣工资料内容)类别及分工如下: 1、投标文件、中标文件、施工合同 2、开、竣工报告 3、施工预算
4、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审批表)及施工组织设计 5、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交底纪要 6、技术交底记录
7、有关工程技术、质量的往来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 8、监理备忘录、监理整改通知单、竣工资料监理审查意见单 9、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10、施工大事记(由施工日记汇编而成) 11、施工技术总结
12、单位、部位、工序划分表 1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14、分部、分项质量评定表 15、隐蔽工程验收单 16、测量资料
17、结构及隧道内的裂缝、渗漏水示意图 18、地基加固资料 19、打桩试桩记录
20、材料质保书及试验报告 21、竣工图
22、涉及竣工图修改的所有依据性资料,即“修改依据册”
23、工程照片(二套反映工程现场原地物地貌、施工过程及建成后的建(构)筑物的5寸照片) 24、录象资料(每个单位工程造价满1000万,需提供二套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录象带,时间一般为十分钟)
25、工程初步验收意见单及三表一评
2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及三表一评 27、决算 28、工程保修书
形成记录:施工形成的各种资料,竣工文件。
技术科技创新管理
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方向,以科技合作为手段,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攻关,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活动,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信息系统和激励,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重点技术领域跨越式发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十七集团有限公司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管理全过程。 一、施工方法的借鉴和应用推广
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技术的应用方法,是衡量单位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工程部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尽快熟悉所建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对相关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流程初步掌握,有针对性地查阅相关资料和规范,积极地将优良的工作渗透到现场施工中。同时对工程施工中的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要选题、择点和定人,通过挖掘和总结,编写成工序,对于所编制的工序,项目经理部将按等级给予奖励。 二、科技成果和优秀论文的奖励办法
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各部门个人推出的针对本工程的作品,应用于地铁施工或项目管理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将聘请有关专家给予润色和修饰,可作为个人成果发表,按照所发表的刊物的级别,给出相应的奖励。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奖励人民币五千元整,发给项目特制奖励证书,推荐给所属组织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对于目前项目所申报的课题,根据通过情况,由个人或自由组成团体的形式,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完成相应的课题,按照审报和评审程序,具有一定成果的,给予个人物质奖励,同时推荐到集团公司科技开发部,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依据。 三、科技攻关与技术革新
施工过程是一个学习和改进已有施工方法的过程,针对一些新的技术难题和科学的施工方法,工程部要组织技术力量,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科技攻关,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进行。
项目领导要积极支持职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保证施工安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项目经理部对在整个工程施工中完成的科技创新项目,根据获奖等级,给予一定奖励。
施工现场管理
一、施工现场是指施工作业场所,施工现场管理是企业各项基础管理、专业管理在施工现场有机结合的综合体现,是企业形象的直观反映,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也是企业精神文明的窗口。
二、开工前,指定专人进行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各分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三、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修建临时工程做到“四通一平,三到位”(水、电、路、话,四通,“人员、材料、机械车辆”三到位)。
四、实行挂牌施工,设置醒目的牌标,即责任划分牌、工程概况牌、安全、质量目标牌及各种保证措施。
五、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布置合理,道路平整、畅通、水、电、通信管线畅通顺直。 六、保持施工环境干净卫生,达到城市环保施工要求。
七、施工按施工组织进行,遇到与设计不符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隐蔽工程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一、成立环保领导小组,并配置兼职环保监察员。其职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教育,研究制定工程环保预防措施,对实施情况组织检查。
二、开工前,认真审查环保设施是否合理;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和减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音、振动、废水、废气、废料等对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的危害;隧道弃碴按设计位置弃碴。工程竣工后,及时恢复植被,保护环境。 三、产生的记录:制定的环保措施,检查记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增强物资采购的透明度,确保物资招标采购工作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地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资招标采购分为合同招标采购、定点招标采购和询价意向招标采购。
1、合同招标采购:指对能够确定名称、规格型号、技术等级和数量,并达到规定用量范围,而不能够确定单价、满足程度及服务质量等因素的物资,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多家参与竞争的活动。需方本着质量第一、价格最低、服务最优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单价和时间进行供货。
2、定点招标采购:指对常用的、能够确定名称、大概使用规格和生产厂家,而不能确定数量、单价和服务质量等因素的物资,就其单价和售后服务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多家参与竞争的活动。需方根据
测定的大约数量和投标报价算出总额后,本着质量优、价格低、服务好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单价合同;供应商按需方采购计划和约定的单价进行供货。
3、询价意向招标:指由招标单位组织物资、计划、财务等业务部门组成三人以上调查小组,共同进行市场调查并形成专项报告,通过对多家合格供应商及产品调查,询价比价后,与价格低、质量好、优惠条件多、信誉高的一家以上的供应商事先洽谈议定产品价格或最高限价或按时价降低比例意向,签订合同或定价(降低比例)意向书。物资采购人员在合同或意向书确定的供应商和价格内实施采购。
第二章 招标采购的范围
合同招标范围:除顾客提供产品外,工程项目需用总量或金额超过一定数量的大宗材料,即:钢材200吨及以上,木材100立方米及以上,水泥1000吨及以上,有集中供应条件的砂石料1000立方米及以上,桥梁模板、构成工程实体的其他材料如锚具、支座、防水材料等。不能同时满足条件的应分项招标。 第四条 定点招标范围:按月计划或零星采购的其它材料(包括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杂品、小型工具等)。
第五条 询价意向招标采购:适应于价格波动频繁、波动幅度大的物资(如油料等)。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招标组织: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原则上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实施。但单项同类物资招标金额超过五百万元的大宗物资招标,项目应通知公司物资管理部派人参加。
第 物资招标要组成由项目主要领导负责,物资、计划、财务、工程、安质、试验等部门参加的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招标事宜和评审工作,具体工作由项目物资设备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实施物资采购招标时,应将招标计划和时间安排报公司有关部门。招标完毕后,将招标方案、招投标文件、评审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等全套资料报公司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条 招标小组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1、项目领导:负责招标的组织和过程监督,审定招标价格的合理性。
2、工程部门:负责向物资部门提供工程项目的重要材料设计数量表、招标材料的质量要求及技术规范;评审投标书中的相关事宜。
3、计划部门:负责向物资部门及时提供工程项目重要材料的使用安排计划和预算单价,评审投标书中的相关事宜并参与效益评估。
4、财务部门:负责落实资金;监督采购物资的价格,审核物资采购的验收手续及各种票据;评审投标书中的相关事宜并参与效益评估。
5、安质部门:负责对投标书中招标材料的质量实质性满足情况进行评审。
6、试验部门:负责对需要检验试验的材料提供检验标准及检验、试验结果;评审投标单位产品的内在质量满足情况。
7、物资部门:负责确定招标采购的范围,招标前组织各类物资的市场时价调查,评价物资供应商;编写招标文件;具体组织招标采购工作,汇总各部门的情况,做好各种记录;评审投标书中的相关事宜,并组织招标效益评估。
8、上级业务部门: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
第四章 招标程序
第十一条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通告。包括招标单位的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及简介,招标物资的范围、数量、质量要求及参加投标的基本要求等。
2、投标须知。包括招标文件说明及对投标者和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评标定标的基本原则等。 3、投标书内容。包括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材料投标报价表、承诺书、生产及销售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资信等级、名优产品证书及企业简介等。
4、主要合同条款。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实行定点招标的合同为物资品种、生产厂家及单价)、质量标准、付款方式、交货条件、验收标准、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等。同时,鉴于施工情况复杂多变,所需材料的名称、规格具有不确定性,必须将“根据需方施工变化情况,供方应满足需方材料的调剂要求”作为重要条款列入合同。另由于合同货款支付受业主资金到位和项目资金余缺影响较大,甲方义务中可规定“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料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欠。”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 在《合格供应商名录》(指业主指定生产厂家)中选择供应商,并发出招标邀请。选择《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供货方时,必须先进行资格预审,符合要求的,方可选用。同时,必须坚持三家以上单位参加投标的原则,形成公平竞争,做到货比三家。若未达到三家单位参加时,应作特别说明。 第十三条 组成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原则、办法和程序。 1、评标小组成员由招标小组成员担任,在必要时应请专家参与。
2、评标原则:在坚持质量第一、服务到位、低价优先的基础上,实行公正、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
3、评标办法:实行分块评定负责制。按评标小组成员的工作性质分为:物资品名、规格及技术质量,数量及交货时间,单价及付款方式,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等项,并根据计分比重分别把关签字,最后以综合评定最好的投标方中标。评标打分表作为评标人的责任依据。 4、评标程序:标前检查,开标唱标,答疑,评标,定标。 第十四条 投标单位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报价。
第十五条 开标,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当众开标,经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评标与定标按评标原则、办法和程序由具体业务部门初审,提出初步意见,报本级招标小组综合评定,选出中标单位。中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第十六条 中标人确定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七条 签订购销合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照《购销合同(范本)》拟定合同文本,合同的签订和管理要符合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要求,如合同与事先审定的内容有重大实质性修改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签订正式合同。
第五章 招标效益评估
第十 当中标单位确定后,物资部门应组织计划、财务部门根据数量、预算价、市场价、降价期望值及中标价进行测算,对招标效益进行评估,并填写招标效益评估表。
第六章 资料形成与保存
第十九条 在招标过程中,必须对市场调查、招标投标到定标会议全过程作好记录,与招、投标文件形成完整的资料。除按要求上报外,项目还要建档保存,保存期限至竣工后3年为止。
第七章 处 罚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处罚:
1、将必须进行招标的材料化整为零或以各种理由推脱、规避招标。属项目领导责任的,对该项目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属业务人员责任的,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其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2、在招标过程中,违反招标采购的规定和原则,与投标方串通一气,以欺骗手段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情况严重的将其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不按正规程序进行,走过场或编造假资料、上报假数据欺上瞒下,造成物资采购失控、成本亏损的,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情况严重的将其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物资管理质量,使物资管理工作更加适应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明确项目物资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任务和工作范围,加强物资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物资管理的工作力度,维护物资纪律,增加企业效益,结合项目物资管理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资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利用现代管理的方法进行物资供应市场和工程物资用量预测,通过周密地计划和及时地采购,为施工生产提供物资保障。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控制物资采购成本和消耗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第三条 物资管理的范围包括:物资计划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物资价格管理、物资供应管理、仓储管理、现场物资管理、节能降耗、材料核算与成本分析、内业资料管理和物资工作岗位与队伍建设、物资纪律。
第二章 管理及职责范围
第四条 物资设备部是项目的物资管理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工程物资从计划、采购、供应、仓贮、现场物资管理、材料责任成本核算到调配、回收、处理的实施、控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项目保障部配备2人以上的物资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物资管理工作,业务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物资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度,项目质量计划和业主有关文件。制定项目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
2、组织对物资采购渠道进行调查,对供货单位进行评价、选定和上报合格供方的有关资料,按《物资招标采购办法》组织对所需物资进行招标采购和签订购货合同。
3、负责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提出设置贮存物资的仓库、料棚、料场方案。并做好仓库的“十防 (防火、防洪、防盗、防破坏、防潮、防鼠、防虫、防变质、防机械损伤)工作。 4、负责项目单项工程材料耗用成本的预测和材料消耗成本的控制管理工作。
5、按施工要求和材料申请计划汇总编制和报批采购计划,并组织物资的购进、点收、分配发放、料款结算和核算工作。
6、对仓库物资保管、现场物资使用、养护及回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编制和上报物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8、对队物资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材料员开展物资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本着“长计划、短安排、不积压”的原则负责工程物资的申请、领购、点收和保管发放工作。
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用料申请计划,必须依据施工计划、技术交底书及材料消耗定额等资料,本着“四对口”(工程项目、资金、进度、材料品种质量)的原则予以编制上报。 由项目保障部负责采购供应,使用单位需按月提前5日报项目材物资设备部。由业主提供的物资,用料计划需按业主要求编报。 第六条 物资采购计划要依据用料计划及库存情况,本着减少库存,保障供应,防止积压的原则编制。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用料申请计划必须由各施工单位物资管理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主管或行政主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项目工程部或技术主管审核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物资部门作为供料依据。采购计划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同时报财务部门作为筹款和监督依据。
第四章 物资采购管理
第 项目物资主管必须在工程开工之初,对本项目所需工程物资的供货渠道新进行广泛调查。对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要按业主合同要求选择合格供方,对供方的法定手续、材料质量、供货能力及信誉度通过综合评价确定合格供方,并在合格供方内确定招标采购范围。其工程辅助材料要对品种齐全、组货能力强的批发商进行询价比价、询价比质,确定招标采购范围。
第九条 对自购,且金额和数量达到招标采购范围的主要材料、大宗材料和辅助材料,在供货渠道较宽和资金支持率达到70%以上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第十条 招标采购可根据材料的品种、数量和市场情况的不同,对品种单一、量大的物资采用合同招标;对品种复杂、用量不定的物资采用定点招标;对价格波动频繁、波动幅度大的物资采用询价意向招标。
第十一条 物资采购严格实行领导签批制度,实行先审批后采购。 第五章 物资价格管理
第十二条 物资价格的控制关键是严格物资采购程序,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实现“阳光采购”、经济采购。
1、选择科学合理的采购方式。一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实行招标采购;二是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材料,必须进行询质比价议标采购;三是对零星用料或急用物资采取比价定点采购。杜绝物资采购中的随意行为,个人行为和“暗箱”操作行为。
2、建立有效的采购监督机制。项目要建立经理为首,财务、计划、技术、物资人员共同参与的采购监督机构,对供货商的选择,采购价格、货款结算等实行全方位的全过程的监督控制,以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性。
3、物资采购人员要充分了解工程所需物资用途部位。如在采购时对不构成工程主体的材料可利用边角料、回收料等以降低成本。
4、建立物资采购追溯制度。在物资采购中发建立详细的采购档案,坚持采购绩效评价和可追溯制度。在采购档案中应注明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方式、供货厂商、采购价、当期市场单价、采购实施人等情况。坚持谁采购谁负责,严把采购质量关,一旦在使用中和事后监督中发现问题,可随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六章 供应管理
第十三条 供料控制。根据各分包单位提供并且由项目确认后的材料计划进行总量控制,根据用料单位请领要求开具发料单发料。
第十四条 发料单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经用料单位固定的材料员签字,才能作为结账和核算依据。
第十五条 发料要做到先进先发,验单出库,材料品种规格对口,数量准确,随领随发,不允许有克扣和开空的现象出现。
第十六条 由于管理和其他原因造成增加量,用料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根据原因,项目物资部门核实后,报项目主管领导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 仓贮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必须以多种形式满足保证入库物资安全的库房设施(包括库房、料架、容器、和消防器材等),配备必要的管理用品和计量用具。
第十 项目物资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物资点收制度。采购和点收不得1人兼任。物资入库必须按物资验收的技术标准和方法进行点数、过磅、检尺和质量及技术资料进行认真清点,收到的实物及技术资料均要填写“进货检验记录”,砂、石料还应填写收方单。对验收合格和“待检”物资要分开存放并标识。需要试验部门检验的物资要填写“材料取样通知单”,通知试验部门予以检验。对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材料要开据“物资点验单”点收入库;对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接收和点验。 第十九条 入库物资要文明装卸,平衡运输,防止损坏。
第二十条 物资入库要按品种、规格、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堆码和标识,力求“五五化”摆放,整体布局合理,整齐美观。
1、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贮存,要按规定远离生活区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制度,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灭火器、防火沙)和必要的防毒用具。制定和采取严密的防卫措施,防止丢失和被盗,经常检查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 室内存放的易潮物资和露天存放的裸露物资要进行苫垫防护,做到通风防潮。必要时还应设置湿度计进行监控和翻晒倒垛。
3、 发放物资要坚持做到先进先出,防止部分物资过期老化和腐烂变质的情况发生。工具备品要实行交旧领新、以旧换新制度。
4、 出、入库物资要认真清点,增减账要及时,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核对账物,编制盘点表,交本单位主管领导掌握。发现变质,损坏的物资,做好记录,分析原因,上报领导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 物资贮存量,应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工程用量大小而定,原则上不得层层备料,造成积压。
第八章 物资现场管理
第二十二条 现场临时料库、料场,必须达到“水、道”两通,钢筋、砂石料场地面要夯实压平,必要时要进行地面硬化和砌墙挡护,进入现场易遇潮变质的物资要尽量入库,没有入库条件的,必须下垫上盖,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第二十三条 对物资的使用去向,保管员要有记录。
第二十四条 进入作业现场的非“三品”物资,必须做到随用随领,随拆随码,随完随交,不得出现撒乱、车压、土埋现象。
第二十五条 现场物资要设专人看守,防止丢失。随时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堆放场地要考虑防火、防洪问题,避免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现场剩余材料、材料员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回收,将废料入堆,成品料清理入库,多余料要主动向项目主管领导汇报,力求予以调配。做到工完料净,人走场清。
第二十七条 废旧物资处理必须先列出处理清单及谈妥价格,经请示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由财务部门派人一同过磅或点数和收款,其处理款必须入账、并冲减成本。
第二十 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包装物和设备修理产生的废油必须统一回收,集中处理,不得随处丢弃和泼洒,防止环境污染。
第九章 节能降耗
第二十九条 地铁项目是集团公司在新领域、新地域施工的重点工程,物资部门一定要在提高整体效益上下功夫,严格控制原材料消耗,限额发料,控制物资消耗总量,做好工程物资的核算核销工作,努力降低材料成本。
第三十条 在保证工程质量、经济合理的前提下,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充分回收利用边角余料和废弃物资,降低材料消耗,提高材料节约率, 第三十一条 地铁物资节约指标为,钢材3%,水泥5%,商品砼2%。
第十章 材料核算与成本分析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必须进行材料数量和消耗成本核算,考核工程材料用量的节超、及材料消耗成本的盈亏。
第三十三条 项目部必须准确地测定各单项工程及各分包单位的材料用量及金额,建立材料用量及金额台账,根据材料节超,按照合同条款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材料结算。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每月必须通过材料列消除实现单项工程成本核算和总成本考核。材料列销必须依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 按材料计划统计设置单项工程的列销项,非生产用料,通过材料消耗台账实现。
二、 能分清受益对象的材料消耗,直接列入受益对象项下;几个分包单位同时消耗的材料,由几个受益对象分摊;行政用料列项目部。
三、 低值易耗品价值较小的可一次列入受益对象,价值较大的可进行“五五”摊销。 四、 周转材料按使用期、分期摊入受益对象。
第三十五条 项目每月要进行一次材料节超分析,找出材料节超的原因,制定降低消耗的措施,推广节约的经验,努力挖掘内部潜力。
第十一章 统计报表及其他上报资料
第三十六条 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必须按统一目录,统一指标,统一表格和统一的统计方法,全面准确地收集、整理和分析物资经济活动的第一手资料,为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七条 统计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准确反映物资的采、供、消、余全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坚决反对“三分统计,七分估计”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 项目物资部每季必须编报“材料消耗及动态表”汇总表,季末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实地盘点,并编报物资盘点表,作为项目编制物资报表的依据,编报的报表包括:新开工项目开工之初和在建项目年初编报材料单价申报表,物资采购统计表,单项工程材料耗用概率表,各线材料消耗数量及金额一览表和物资盘点表。
第十二章 内业资料管理
第三十九条 物资管理部门必须使用公司物资部门按上级要求的统一格式的账、证、表、卡、单处理日常业务。
第四十条 开据点验单必须设置点验号,开据发料单必须编发料号。点验单和发料号按物资大类:(1)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水泥、砂、石料和金属制品;(2)结构件,(3)机械配件,含汽车配件;(4)燃料,包括库存各种油料;(5)其它材料,包括五金、交电、化工(火工品可设单项)、杂品;(6)周转材料;(7)低值易耗品,包括生产用具,管理用品,防护用品等7类编号,各大类在点、发料编号时以年度为时段编连续号。同时点进、报销和发出各类物资的归类均不得混淆。 第四十一条 必须设置明细账和资金账。点、发料时,要根据点、发料单的编号及日期入账。资金账可以用汇总凭证记账,物资点、发料统一使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蓝黑色园珠笔记账,冲账用红色墨水的钢笔或红色油的园珠笔填写。同时,明细账、资金账要进行月、季结和跨年度结转。
第四十二条 各种账、证、表、卡、单的原始记录,必须随时归类整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年末要订本成册,标识保管。
第四十三条 物资明细账、资金账、点发料凭证、报表、招标采购资料、履行完毕的合同,必须保管到工程完工后三年。三年期满,经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同意才能销毁;末履行完的合同须待合同完全履行后才能销毁;其余资料保管到完工后一年,到期自行销毁。
第十三章 物资工作岗位与队伍建设
第四十四条 物资工作岗位是国家计委、建设部、人事部认定的建筑企业关键岗位之一。配备物资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物资专业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物资工作。
第四十五条 物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物资、法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材料的市场行情,积极主动地接受业务知识更新,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 物资管理人员必须选用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出任,严禁无证上岗和非专业人员从事物资管理工作,严禁使用道德品质差、而利用各种关系想方设法进入物资管理部门的人。
第四十七条 根据建劳[1996]145号文《总公司施工企业使用外部劳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物资采购、保管、爆炸物品的保管等重要岗位,不得使用外部劳务”。
第十五章 物资工作纪律
第四十 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物资工作纪律:
一、物资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法规和标准。 二、物资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 三、要保证物资计划的及时性、严肃性和准确性。 四、不准采购、供应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物资。
五、严格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不准擅自增加流通环节、加大成本支出,要避免采购质次价高物资。 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物资超储积压、过期变质、损失和浪费的现象发生。 七、要严格执行收、发料制度,要账目清楚,账、物相符,不准有账外料。 八、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准以物谋私。 九、要服从领导,顾全大局。
第四十九条 项目领导和物资人员要大力宣传、•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物资、法规、标准,•遵守物资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经常检查纪律执行情况,对违犯物资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设 备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设备管理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细则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落实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市地方性设备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二条 贯彻国家、建总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条例和规定,提高项目机械设备科学管理与使用水平,增强企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设备管理负全责,在此基础上成立项目设备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业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
第四条 根据当地有关机械设备管理使用法规、和制度对本项目进场机械设备切实落实日检、月检、年检相结合的检验工作,对有关特种、大型机械设备要及时到当地设备检查检验所进行检查备案。
第五条 做好设备的报检工作,设备使用单位要及时上报项目机械设备自检、复检、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的有关资料,并将进场设备报主管领导、监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批复报检后的设备要挂牌标识。 第六条 做好项目机械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宋 健
成 员:苏新才 王 辉 李成林 陈 涛 王 林
第 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条例和标准,按照集团公司对设备管理的要求,结合地铁项目实际,制定和改进设备管理各项规定、办法,并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2、负责本项目设备管理全过程的组织、规划和协调。 3、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设备质量体系标准在本项目的贯彻落实
5、掌握项目部的设备数量、动态、能力、使用和安全状况,按时统计、分析、上报设备业务报表
第四章 设备购置
第九条 设备购置要遵循“技术先进、合理配套、经济适用、能力保证、安全可靠”的原则进行选择;作好供货方的调查摸底记录,填写“分供方调查报告”“设备进场计划表”。
第十条 设备采购要由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设备规格、数量和配备单位,向集团公司设备采购招标办公室报送“设备购置计划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集团公司设备采购办公室会同项目部有关人员,按照集团公司设备采购招标办法实施招标采购。
第十一条 对新设备的验收应填报“开箱检验记录单”;设备安装调试应填报“设备安装、调试运转记录表。
第九条 新设备进场或设备大修保养后,要按生产厂家规定对设备进行磨合。
第四章 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 根据项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合理调配单位设备的需求,并填写交接记录;上场设备要喷有设备管理编号,并有安全警告标识标志。
第十三条 设备的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岗;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保管(维修工具和资料)应配备有专业人员(司机、机管员、修理工)。
第十四条 操作人员要实行竞聘持证上岗;无专业上岗证书的操作、管理人员,要参加有关认证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设备操作、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交制度,填写设备运转记录与交接记录;操作人员要认真进行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已备维修时参照。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应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对转场、经过重新组装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设备要向当地特种检验机关申请报验;建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出厂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修保养和自检记录;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设备事故记录),填写“厂内机动车辆登记薄”和“起重机械登记薄”经检验合格后报请主管领导、监理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开展单机单车成本核算工作;填写“五日运转报单”,完善机械台班产量定额、台班费用定额管理;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合理计提修理费,并记入当年项目成本。
第十七条 设备退场、转场时,应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达到完好标准;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调遣,做好运输方案和运输单价的调查比较工作,添写交接记录。
第五章 设备安全监督
第十 制定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安全规程和设备事故预防的组织、技术措施;设备发生事故后应按等级类别上报处理。
第十九条 报废设备应按照上级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设备存放要作好“五防”(防洪、防火、防爆、防盗窃、防丢失),建立值班制度,张贴醒目安全标志。
第六章 设备计划与统计
第二十一条 上报表格“设备实力季度表”、“机械设备完好、利用及事故情况季度表”、“设备进场计划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表”、“开箱检查记录表”、“设备调试、运转记录”“进场设备登记单”、“进场设备检验单”、“工程设备报审表”、“五日报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文规定。
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1号线标工程施工、管理等活动中的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由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施工承包合同及技术服务类合同,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实行公司领导下的项目管理机制,受公司总经济师及项目部项目经理直接管理,计划部、工程部、财务部、保障部、安质部各相关部门完成各自分工职责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负责本项目招投标项目合同的谈判,及关键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条款的谈判,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项目部计划部负责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手续(合同的传阅、签订、归档、解释、监督履行的管理工作)及非招投标项目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工程部提供合同中具体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保障部提供材料供应计划、甲供材料价格、及交验货办法。财务提出付款方式方法、质保金扣留办法。安质部提出安全质量要求,及工程验收规定。各部室在合同传阅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认真进行审核,提高合同可操作度。 第五条 公司、项目部领导职责: (一) 主管领导: 公司总经理
(二) 分管领导: 公司总经济师、项目经理 (三) 职责:
1、 审批合同(包括合同内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 2、 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等。 第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职责:
项目部计划部是项目部施工合同归口管理机构,负有以下职能:
1、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2、 负责组织对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对合同对方的资信进行审查和确认。审查和确认包括: (1)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许可证、等级证明、资质证明等。
(2) 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权属证明、技术能力、经济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验资证明、注册会计签署的验资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3) 对方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 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有瑕疵时,一般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如确需签订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3、 与相关各部门一同参与项目施工合同条款的谈判,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4、 归口管理项目施工合同文本,负责项目施工合同文本的统一送审、编号、分发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5、 建立合同台帐,负责组织进行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和认定,处理合同纠纷、合同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6、 负责招投标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7、 做好归档工作,保管好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8、 负责合同评审工作,堵塞合同漏洞。 第七条 合同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1、 相关部门:
工程部:提供合同中具体工程技术、质量、工期三大要求和技术标准。 保障部:提供材料供应计划、甲供材料价格及交验货办法。 财务部, :提出付款方式方法、质保金扣留及返还办法。 安质部:提出安全质量要求,及工程验收规定。
各部室在合同传阅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认真进行审核,提高合同可操作度。
2、 参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合同的起草、谈判、报审、签订、变更、补充及解除、履行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
3、 参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对合同对方的资信进行审查和确认。
4、 对所有签订的合同认真执行,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上述情况书面告知计划部。
5、 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并及时向计划部及项目经理报告情况。
6、 建立本部门合同台帐,保管好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第三章 合同谈判
第 招投标项目合同的谈判由公司计划部组织,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与谈判,主、分管领导参加。非招标项目合同的谈判由项目部计划部组织,计划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等参与谈判,项目经理主持。
第九条 合同谈判应遵循平等、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
第十条 合同谈判可根据是否是招标项目及合同的具体情况分若干次进行。非招标项目的首次谈判前应拟定谈判方案,包括:项目部基本立场和能提供的条件,对方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的内容,合同期限,合作方式,价格,支付方式等,并准备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 非招标项目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慎重考虑项目部的计划安排和资金状况。同时要核实对方单位的资信,包括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银行担保、履约能力、企业信誉等,合同签订人身份及委托授权证明等情况,弄清对方的真实意向。
第十二条 在双方意见基本达成共识时,由计划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对于双方不能确定或不能取得一致的问题,应提出解决的意见,并请示主、分管领导批准。
第四章 合同的起草
第十三条 计划部组织合同起草工作,相关部室参与。起草后的合同与对方再次谈判并经修改的文本须送交项目及公司领导审核。
第十四条 使用国家标准及局集团公司(或范本)合同文本的,原则上不宜对印刷部分进行修改,应在空格处行填写。使用非标准(或范本)合同文本的,应根据与对方谈判、协商且结果是我方可以接受的结果进行起草。
第十五条 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关系复杂的非标准(或范本)合同文本应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审查后方能签订,签订后办理合同公证。
第五章 合同的审核与审批
第十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审核的主要内容:
1、 签约各方主体合法,具有经年检的执照及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2、 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显失公平内容。
3、 合同条款齐备完整,数据精确无误,文字表示清楚准确,无歧义,无相互矛盾之处。 4、 合同签订程序合法,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 5、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明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6、 合同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7、 必要的相关资料及手续齐备。 8、 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七条 公司及项目主、分管领导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由项目计划部通知相关部门。计划部对于提出的审查意见,应及时反馈,并同各相关部门协商,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第十 计划部完善合同草案后,填写合同传阅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送各部门领导传阅并上报公司、项目领导审批。
第六章 合同的签订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合同审批程序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二十条 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对本项目部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项目行使签约权。但项目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的例外。
第二十一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经营权、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二十二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注意: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原则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各部门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根据合同管理的需要设计了合同执行情况跟踪表,定期(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检查合同的执行和付款情况,综合实地考察、听取乙方单位意见反馈、检查具体成果等方法填制。旨在让项目部及时掌握乙方研究、设计、施工的情况和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能监督乙方单位高效率、高质量执行合同,同时也能更好地了解合同的付款情况。
第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项目部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时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九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条 项目经理或授权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召开合同变更审查会议,负责对合同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时性以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变更技术方案把关,对合同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查,对设备系统供货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十一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三十二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第三十三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应由解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九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五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或合同条款为准。
2、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十章 合同的文本管理
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财务部各留合同副本一份。合同签订后,还应将合同正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计划部。
第三十七条 合同文本外封皮颜色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十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计划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计划部。
第三十九条 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第四十条 项目部计划部负责对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统一编码、归档工作,以便查询,并定时负责将合同管理情况向公司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合同及相关材料在外借时,借阅者需填写合同借阅登记表,包括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使合同文本的管理更有序更安全。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对严重损害项目部利益的下列行为,项目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项目部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项目部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行为,项目部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员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项目部利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工程施工委托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管理办法由项目部签发,自2008年5月10日起执行。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一、 验工计价是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手段,是相关业务口互相配合,紧密协作的操作过程。为加强标项目验工计价管理,规范各部门在验工计价中的行为,提高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使验工计价工作能有序、准确、及时、顺利地进行,在遵照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标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 验工计价是指相关业务部门根据承包合同及对分包队伍已完工程数量进行验收和结算的全过程。
三、 验工计价的目的是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实际成本,从而达到控制成本支出,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验工计价应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以保证验工计价的及时性、准确性、合理性。
第二节 验工计价管理机构
四、 验工计价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工作,对验工计价的数量、质量、单价、工程款结算进行审核,监督和批复工作。 五、 验工计价管理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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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经 理 项目副经理
总 工 程 师
工 程 部 安 质 部 保 障 部 计 划 部 财 务 部
验工计价管理小组
实 验 室
第三节 验工计价管理的内容
六、 验工计价管理分为对上计量计价和对下验工计价管理两部分。 1、 对上计量计价管理
⑴每月25日前工程部将已完工程的质量检测资料整理归册,交由计划部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号填制中间工程量计算单(含图示及计算公式),然后交由现场监理签字认可。
⑵将经过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数量汇总后,填制计量支付报表上报驻地办,签字认可后装订成册上报总监办,使计量支付报表及时审核批复。
⑶要深入工地了解征地拆迁、管线搬迁、道路翻交,以及临时工程施工情况,并做好其统计和计价工作。
⑷会同工程部做好变更设计文件申请和批复工作,使每项变更文件落到实处,指导于生产,减少无变更文件而增加的工程量,使计量支付有据可依。
⑸做好分项工程的单价分析工作,使我们对上的工程项目单价有理有据。 ⑹及时上报与计量相关的其他资料 2、 对下验工计价依据:
⑴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诺书以及补充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 ⑵临时工程施工派工单,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签证、有关的会议纪要和技术交底。
⑶经工程部审核的工程数量计算表、质检工程师出具的质量检验鉴证和保障部提供的材料扣款通知单。
第四节 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七、 对下验工计价根据分包队伍工程任务完成的情况以月计价。每月26日各分包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工情况申报工程量,由工程部审核工程量,各部室签署意见,计划部汇总计价。
八、 各部门须将对本次验工计价的意见填写清楚,并对其填写意见负责。计划部门根据各部门签署的意见填写验工计价表。填写工程项目验工计价意见的规定:
1、 计划部:填写内部承包合同总额,合同总额不做为验工计价的依据;工程项目单价、金额,工程数量以施工图纸实际数量为准,最后根据各部门签字的意见表填写验工计价表,计价人员要实事求是,秉公计价,杜绝超前计价情况的发生。
2、 工程部门意见栏:技术人员根据工程部给分包队伍的技术交底书,按工程项目列出计算式得出结果后填写数量栏,如有变更设计增加的数量,需要单独列出并附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的变更设计通知单才有效;如有作业队中途终止合同需计价时,已完工程数量和未完工程数量要分割清楚,一项工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队伍完成时,每个分包队伍的计价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此工程的设计总数量,此数量应由工程部测算后确定,并由工程部负责数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安质部门意见栏:安全质量检测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加强安全监督和质量的抽样检测工作,严格监督分包队伍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规程和施工规范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发现,及时修正,并保证每一项工程都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安质部门要如实反映安质情况,计价后出现质量问题,要追查技术主管和安质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4、 保障部意见栏:应根据每单位工程材料计划用量,建立单位工程材料消耗台帐,由项目部统一供应的材料,依据工程进度发放,总数量不得超过台帐数量,由分包队伍自行采购的材料,分包队伍要自行结清购料款,不能以项目部的名义外欠当地料款,项目部付款时要预留相当于作业队购当地料所需的金额作为作业队遗留问题解决,在确认作业队无遗留问题后,此款退还给作业队。
5、 实验室意见栏:实验人员应进行进场后原材料的试验检验,工程质量的测试检验,配合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把好材料实验合格关,做好相关实验资料。为对上计量验收及对下验工计价提供依据。
6、 经理对施工生产全面掌握,对验工计价总体控制,经济效益整体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签署的意见表做最后评价,有项目经理签字的验工计价表,财务部门才可以付款,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 7、 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签署的意见表和计划部填写的验工计价单扣除各项成本后填制拨款单,经领导审批后,拨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时,要按合同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税金,工程质量保金在业主付清全部工程款后退还作业队,任何个人都无权在计价之前付款和计价之后超付款。 九、 验工计价的注意事项
1、 验工计价应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技术交底书、建安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办理,有关计价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其职责,如实计价,不得弄虚作假。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
(1) 工程未按《验标》要求进行检查或进行检查后质量不合格的工程; (2) 工程质量不合格,未经返工修复的工程; (3) 因施工错误和返工而增加的工程量;
(4) 增加工程量而无技术交底书,无技术主管、项目主管领导签字的,未经计划部门预算、验工人员当场核对的;
(5) 已完工程未经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质量评定的。 十、 其他
1、 各种验工计价表要建立统计台帐,存档备案。 2、 验工计价表要按公司成本管理部要求及时上报。
第五节 监督与约束
十一、参与验工计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完成自己在验工计价工作中应完成的工作。
十二、在验工计价工作中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一经发现或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有关人员在计价中索贿、受贿或渎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2、 不按时计价,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3、 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本办法自制订之日起执行。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工程标项目施工中,凡对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变更、修改的工作,称为工程变更。为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明确工程变更的分工及费用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分包单位和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要变更,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程变更的范围:施工图正式审批下发至工程竣工期间需要变更原设计或为完成本工程需要附加工作时,均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工程变更。
第四条 工程变更必须实行“对上变更对下变更一致原则”,业主没有变更指令,对下不进行变更。“变更申报及时性原则”,任何个人或部门,不能因自身工作拖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第五条 总工程师领导,工程部和计划部实施,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及时对各类工程变更立项申报、工程数量计算、费用增减额统计、分析单价,上报变更费用申请。对下变更工程按技术交底文件执行,工程部做好变更交底登记工作,并通知计划部。
第六条 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工程变更,变更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直接负责,所有对上对下变更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并做好登记。工程部、计划部、保障部应通力合作,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
第一部分 对上工程变更 第二章 工程变更的分类
第七条 工程变更按变更提出单位,分为施工方提出和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方提出。施工方提出变更,严格按业主下发的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变更立项申请,变更费用申请。业主、设计、监理提出的变更,及时索要变更图纸,上报变更费用申请。
第 工程按合同规定可分为调整变更费用变更和不调整变更费用的变更。对调整变更费用按本办法申报变更:对不调整变更费用的变更一定要兼顾技术方案和经济效益两方面的要求,立求变更降低成本。
第三章 工程变更立项的策划、提出、实施
第九条 项目部设立变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十条 变更领导小组职责:
(1) 对整体项目变更进行策划,提出变更的总方向。
(2) 找出本项目可能变更的全部方案,包括目前遇到的和将来发生变更的预估,并搜集施工过程中作业队提出变更方案。
(3) 负责项目变更的技术、经济评审,决策方案是否可行。 (4) 对需要变更工程,寻找变更理由,创造变更条件,促成变更实现
(5) 经业主同意的变更工程,组织变更报审,按业主要求完成工程变更资料上报、跟踪签证,直致计量支付。
(6) 做好变更后评估,将变更结果向公司汇报。
第十一条 变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总工负责。对于提出变更方向或是遇重大变更,总工组织小组集中讨论决策;变更方案找寻和工队变更搜集,由总工分配任务,各成员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立项的提出:由工程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提出内容中必须包括变更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变化、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等内容和有关变更立项审查会议纪要等附件内容。
第十三条 所有工程变更的实施以“建设单位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为准,或在工程变更立项按程序获得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但在以下情况可在变更立项审查或变更手续未完成下提前实施: A、 经业主、监理专题会议所明确的工程内容;
B、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出现突发事件或危及工程安全或其它单位的财产安全等,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逐级口头上报,在得到口头批准后,可立即组织施工,但应在二天内按本办法规定的变更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第十四条 所有工程变更最终均须以业主方批准的“变更指令”为依据,及业主方签证工程量为准作为计量支付申请。
第四章 有关部门在工程变更中的职责
第十五条 项目部有关部门在工程变更中的职责如下:
1、 总工是负责工程技术的综合部门,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扎口,负责技术标准、技术方案、效益管理等审核工作。完善变更立项报审,并作好台帐管理。负责组织对对工程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核,对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变更。
2、 工程部组织对提出的工程变更进行立项报审管理,真实性、及时上报完整资料,包括对工程变更工程量进行计算,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组织施工;对业主、设计、监理下发的变更图纸计算工程量,交计划部核对后报审费用申请。
3、 计划部参与工程变更立项方案的策划,从经济角度提出变更意见:负责工程变更单价申报(包括新增项目单价的分析)、变更台帐、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等成本费用管理。 4、 保障部提供变更工程新增材料单价,含选厂及材质,单价和支持材料。 第五章 工程变更程序 第十六条 工程变更程序
1、工程部根据施工队、工程实际情况并经过充分论证后,提出工程变更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意向。
2、经监理人员、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承包商进行变更的现场审查,同意变更的,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和有关附件,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附件中必须包含《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提出的各项内容要求。
3、工程部按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和相关变更通知文件组织变更项目的施工,并做好施工原始资料的整理搜集工作,包括《现场签证表》、图片、照片、施工日志等基础工作,完工后交由计划部汇总上报《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
4、工程部复核业主下发的变更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交计划部编写 “新增项目单价分析表”、“工程计量表”
5、保障部提供变更工程新增材料单价,含选厂及材质,单价和支持材料,填报“承包商选材申报表”。
6、计划部汇总变更申报表,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签批后,上报监理,计划部负责上报后资料的跟踪,直到工程款支付为止。
7、总工程师根据变更记录,检查变更申报及变更批复,督促各部门落实,防止变更漏项,给变更申报带来困难。
第六章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及计量申请
第十七条 单价的确定
工程变更所涉及的项目如在原合同中有合同单价的以原合同中的单价为准;如在原合同中无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原则执行,计划部按照“新增项目单价”申报,经业主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工程数量的确定 工程数量按合同原则确定。
工程部应根据工程变更有关文件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指由于施工,使得工程数量无法核定)和施工后计算工程数量,填写“工程计量表”并将“工程计量表”和有关附件(现场签证表、图片、照片等)上报监理单位。当该项工程变更完成后,计划部应将“工程计量表”进行汇总,并填写“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将“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工程计量表”和有关附件上报监理单位。 第十 计量申请
经批准的变更工程,业主下发“工程变更指令”,计划部按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程序进行工程款计量。为确障项目资金需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可与监理业主勾通,争取未完成的工程变更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在月计量支付中暂计。
第二部分 对下工程变更
第七章 对下工程变更管理
第十九条 对下工程变更提出: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要注重搜集施工作业队提出的各项变更请求,采取科学态度认真分析,确保工程能顺利施工,同时也要保障项目效益不受损失。
第二十条 对下变更工程施工:按技术交底文件执行,工程部做好变更交底登记工作,并通知计划部。 第二十一条 变更费用计算,如工程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如合同没有规定,由计划部按合同管理办法,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与工队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对下变更计价的工程量、单价原则上不能超过对上变更相应数量、单价,并单独计价,与合同内计价分开,便于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对于项目发生的临工作业,也应纳入变更范围,按变更工程进行管理。
第八章 对下工程变更过程控制
第二十一条 做好交底工作,交底资料一式两份,工程师要留存一份,做为计价依据,附计价表内。 第二十二条 做好施工记录和登记工作,保存图片、照片资料,能反映出施工过程,做到过程控制。 第二十三条 给施工队签认工程量时,要求工程内容要描述清楚,工程数量要精确、准确,不能估算。 第二十四条 严格审批手续,变更项目计价,必须经项目经理(或其授权总工程师、副经理)审核工程量后,计划部才能计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计划部起草,即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办法
我项目承建地铁标的工程,工程为2个车站和2个区间,工程投资2.8亿元。为顺利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集团公司“两严三控”、高起点进入、高精尖技术、成本精打细算的要求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承担任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一、管理模式:
1、项目设立一个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设在项目部,负责全项目的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经费:
1、经费的开支原则:经费实行“指标控制、逐级把关、适度从紧、事前监督、规范运作”的管理原则。 2、经费的审批报销程序: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领导批准,财务核报,严禁越级审批,先办后批,超权办事。
3、经营活动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坚持“必须、俭朴、适度、内外有别、先批后办”的原则,凡在本工程范围内因理顺上下级关系及业务,需要招待的一律在项目食堂安排办理。确因安排有困难需在外办理的,按程序办理。
4、电话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办法,电话费每月按确定个人费用包干标准,造表支付,不以报销。享受电话费用包干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关机,影响正常工作。
移动电话:根据有关人员的业务量确定移动电话费用,月标准为:项目经理按报销;项目副经理、总工 600 元;各部(室)负责人300 元;司机:150 元;现场工程师100 元。 5、办公用品及费用:
(1)、传真费及复印费:各部(室)需向上级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原则上发电子邮件;各业务部门需转发的资料,不容许在外复印,一律在项目办公室复印;需传真的资料在办公室电传,特殊情况需在外办理的应向项目办公室申报另行处理。
(2)、各部(室)需要打印的各种表格,应根据业务量的需要,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在外办理印刷。
(3)、稿纸、公用信封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印刷,各业务部门按实际需用到办公室领用,办公室做好登记。
(4)、订阅报刊杂志,由项目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办理。专业用书刊的购置,由各部室根据实际工作需用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购置,严禁先办后批,否则项目不予报销。购置的专用书籍要做好登记,属于项目公用,不得个人占用,有关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备案。 (5)、需配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的部室,应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型号及价值,由办公室办理。U盘、移动硬盘、色带、墨盒等需购置或维修更换的,在指标内控制使用,由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特殊的事项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打印纸张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需用的部室到办公室领用。
(6)、项目上场新购置的桌椅、资料柜、电话机、传真机、摄影器材等,使用者要爱护好,财务做好登记,建账建卡。人为损坏而需重新配置的责任人负担50%的费用。
(7)、部室日常办公用品费40元/人年掌握开支,包括笔墨、大头针、图订、订书机、文件夹、胶水等。单台(件)金额超过50元的,由部室、财务分别建卡,部室负责人负责管理,每半年与财务核对一次,已损坏的不能继续使用或没有回收价值的及时注销。购买办公用品,因品种繁多不便开具时,要有购买清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核报。
(8)、差旅费用:因公出差、探亲费用报销,必须持有批准的《职工请假单》报销。报销费用时必须是在批准假期内发生的费用,超出假期发生的费用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财务部门予以核报。严格控制出差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或时间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办理报销。
﹝9﹞、备用金:严格预借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部门、个人借款必须按规定手续及用途经项领导批准后借款。一次性借款超过5000元的,提前二天通知财务。用途不明、手续不全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借款人在返回单位三天后报销,旧账未清,不得发生新的借款。 三、 车辆用油及修理:
1、车辆用油:需加油的车辆,到项目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或采用加油卡加油。
2、车辆修理、保养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在经批准的修理费用范围内开支。未经批准擅自修理保养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更换零部件单件价值在400元以上的,旧零部件要回收。 3、司机因违章操作驾驶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四、资金管理:
1、材料款的支付:各种材料应根据计划进行采购,以免造成库存过大而影响资金周转。采购计划应根据工程和计划部门提供的施工计划进行安排,限额进料,紧急的材料优先安排。在支付材料款时,项目根据资金状况和需支付的材料款情况,确定需支付材料款总额后,由保障部门平衡安排对供应商的材料款,经财务部门签署意见,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支付。
2、小型机具及配件的采购和款项的支付:小型机具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采购,采购计划由项目领导批准后需用时购置,未作计划而急需购置的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方予以办理。支付小型机具及配件款,由设备部门提出申请,物资部门点验后,财务部门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 3、劳务费的支付:根据计划部门提供的完成工作量为依据,按劳务合同确定劳务费的支付金额。没签订劳务合同的,项目不予以办理劳务费的预支或结算。办理劳务费支付时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办理支付。
4、其他需支付的资金,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5、职工医药费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6、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由项目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面对竞争日益激烈严峻的建筑市场,优胜劣汰,财务管理的好与差,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们要在严格管理中出效益,在严格管理中求生存。作为企业
的一名员工,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建设,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用好管好每一分钱,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 :提出付款方式方法、质保金扣留及返还办法。 安质部:提出安全质量要求,及工程验收规定。
各部室在合同传阅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认真进行审核,提高合同可操作度。
2、 参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合同的起草、谈判、报审、签订、变更、补充及解除、履行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
3、 参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对合同对方的资信进行审查和确认。
4、 对所有签订的合同认真执行,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上述情况书面告知计划部。
5、 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并及时向计划部及项目经理报告情况。
6、 建立本部门合同台帐,保管好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第三章 合同谈判
第 招投标项目合同的谈判由公司计划部组织,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与谈判,主、分管领导参加。非招标项目合同的谈判由项目部计划部组织,计划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等参与谈判,项目经理主持。
第九条 合同谈判应遵循平等、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
第十条 合同谈判可根据是否是招标项目及合同的具体情况分若干次进行。非招标项目的首次谈判前应拟定谈判方案,包括:项目部基本立场和能提供的条件,对方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的内容,合同期限,合作方式,价格,支付方式等,并准备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 非招标项目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慎重考虑项目部的计划安排和资金状况。同时要核实对方单位的资信,包括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银行担保、履约能力、企业信誉等,合同签订人身份及委托授权证明等情况,弄清对方的真实意向。
第十二条 在双方意见基本达成共识时,由计划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对于双方不能确定或不能取得一致的问题,应提出解决的意见,并请示主、分管领导批准。
第四章 合同的起草
第十三条 计划部组织合同起草工作,相关部室参与。起草后的合同与对方再次谈判并经修改的文本须送交项目及公司领导审核。
第十四条 使用国家标准及局集团公司(或范本)合同文本的,原则上不宜对印刷部分进行修改,应在空格处行填写。使用非标准(或范本)合同文本的,应根据与对方谈判、协商且结果是我方可以接受的结果进行起草。
第十五条 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关系复杂的非标准(或范本)合同文本应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审查后方能签订,签订后办理合同公证。
第五章 合同的审核与审批
第十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审核的主要内容:
1、 签约各方主体合法,具有经年检的执照及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2、 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显失公平内容。
3、 合同条款齐备完整,数据精确无误,文字表示清楚准确,无歧义,无相互矛盾之处。 4、 合同签订程序合法,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 5、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明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6、 合同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7、 必要的相关资料及手续齐备。 8、 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七条 公司及项目主、分管领导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由项目计划部通知相关部门。计划部对于提出的审查意见,应及时反馈,并同各相关部门协商,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第十 计划部完善合同草案后,填写合同传阅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送各部门领导传阅并上报公司、项目领导审批。
第六章 合同的签订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合同审批程序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二十条 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对本项目部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项目行使签约权。但项目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的例外。
第二十一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经营权、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二十二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注意: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原则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各部门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根据合同管理的需要设计了合同执行情况跟踪表,定期(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检查合同的执行和付款情况,综合实地考察、听取乙方单位意见反馈、检查具体成果等方法填制。旨在让项目部及时掌握乙方研究、设计、施工的情况和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能监督乙方单位高效率、高质量执行合同,同时也能更好地了解合同的付款情况。
第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项目部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时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九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条 项目经理或授权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召开合同变更审查会议,负责对合同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时性以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变更技术方案把关,对合同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查,对设备系统供货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十一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三十二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第三十三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应由解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九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五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或合同条款为准。
2、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十章 合同的文本管理
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财务部各留合同副本一份。合同签订后,还应将合同正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计划部。
第三十七条 合同文本外封皮颜色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十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计划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计划部。
第三十九条 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第四十条 项目部计划部负责对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统一编码、归档工作,以便查询,并定时负责将合同管理情况向公司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合同及相关材料在外借时,借阅者需填写合同借阅登记表,包括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使合同文本的管理更有序更安全。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对严重损害项目部利益的下列行为,项目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项目部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项目部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行为,项目部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员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项目部利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工程施工委托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管理办法由项目部签发,自2008年5月10日起执行。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一、 验工计价是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手段,是相关业务口互相配合,紧密协作的操作过程。为加强标项目验工计价管理,规范各部门在验工计价中的行为,提高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使验工计价工作能有序、准确、及时、顺利地进行,在遵照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标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 验工计价是指相关业务部门根据承包合同及对分包队伍已完工程数量进行验收和结算的全过程。
三、 验工计价的目的是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实际成本,从而达到控制成本支出,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验工计价应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以保证验工计价的及时性、准确性、合理性。
第二节 验工计价管理机构
四、 验工计价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工作,对验工计价的数量、质量、单价、工程款结算进行审核,监督和批复工作。 五、 验工计价管理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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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经 理 项目副经理
总 工 程 师
工 程 部 安 质 部 保 障 部 计 划 部 财 务 部
验工计价管理小组
实 验 室
第三节 验工计价管理的内容
六、 验工计价管理分为对上计量计价和对下验工计价管理两部分。 1、 对上计量计价管理
⑴每月25日前工程部将已完工程的质量检测资料整理归册,交由计划部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号填制中间工程量计算单(含图示及计算公式),然后交由现场监理签字认可。
⑵将经过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数量汇总后,填制计量支付报表上报驻地办,签字认可后装订成册上报总监办,使计量支付报表及时审核批复。
⑶要深入工地了解征地拆迁、管线搬迁、道路翻交,以及临时工程施工情况,并做好其统计和计价工作。
⑷会同工程部做好变更设计文件申请和批复工作,使每项变更文件落到实处,指导于生产,减少无变更文件而增加的工程量,使计量支付有据可依。
⑸做好分项工程的单价分析工作,使我们对上的工程项目单价有理有据。 ⑹及时上报与计量相关的其他资料 2、 对下验工计价依据:
⑴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诺书以及补充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 ⑵临时工程施工派工单,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签证、有关的会议纪要和技术交底。
⑶经工程部审核的工程数量计算表、质检工程师出具的质量检验鉴证和保障部提供的材料扣款通知单。
第四节 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七、 对下验工计价根据分包队伍工程任务完成的情况以月计价。每月26日各分包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工情况申报工程量,由工程部审核工程量,各部室签署意见,计划部汇总计价。
八、 各部门须将对本次验工计价的意见填写清楚,并对其填写意见负责。计划部门根据各部门签署的意见填写验工计价表。填写工程项目验工计价意见的规定:
1、 计划部:填写内部承包合同总额,合同总额不做为验工计价的依据;工程项目单价、金额,工程数量以施工图纸实际数量为准,最后根据各部门签字的意见表填写验工计价表,计价人员要实事求是,秉公计价,杜绝超前计价情况的发生。
2、 工程部门意见栏:技术人员根据工程部给分包队伍的技术交底书,按工程项目列出计算式得出结果后填写数量栏,如有变更设计增加的数量,需要单独列出并附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的变更设计通知单才有效;如有作业队中途终止合同需计价时,已完工程数量和未完工程数量要分割清楚,一项工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队伍完成时,每个分包队伍的计价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此工程的设计总数量,此数量应由工程部测算后确定,并由工程部负责数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安质部门意见栏:安全质量检测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加强安全监督和质量的抽样检测工作,严格监督分包队伍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规程和施工规范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发现,及时修正,并保证每一项工程都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安质部门要如实反映安质情况,计价后出现质量问题,要追查技术主管和安质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4、 保障部意见栏:应根据每单位工程材料计划用量,建立单位工程材料消耗台帐,由项目部统一供应的材料,依据工程进度发放,总数量不得超过台帐数量,由分包队伍自行采购的材料,分包队伍要自行结清购料款,不能以项目部的名义外欠当地料款,项目部付款时要预留相当于作业队购当地料所需的金额作为作业队遗留问题解决,在确认作业队无遗留问题后,此款退还给作业队。
5、 实验室意见栏:实验人员应进行进场后原材料的试验检验,工程质量的测试检验,配合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把好材料实验合格关,做好相关实验资料。为对上计量验收及对下验工计价提供依据。
6、 经理对施工生产全面掌握,对验工计价总体控制,经济效益整体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签署的意见表做最后评价,有项目经理签字的验工计价表,财务部门才可以付款,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 7、 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签署的意见表和计划部填写的验工计价单扣除各项成本后填制拨款单,经领导审批后,拨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时,要按合同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税金,工程质量保金在业主付清全部工程款后退还作业队,任何个人都无权在计价之前付款和计价之后超付款。 九、 验工计价的注意事项
1、 验工计价应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技术交底书、建安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办理,有关计价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其职责,如实计价,不得弄虚作假。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
(1) 工程未按《验标》要求进行检查或进行检查后质量不合格的工程; (2) 工程质量不合格,未经返工修复的工程; (3) 因施工错误和返工而增加的工程量;
(4) 增加工程量而无技术交底书,无技术主管、项目主管领导签字的,未经计划部门预算、验工人员当场核对的;
(5) 已完工程未经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质量评定的。 十、 其他
1、 各种验工计价表要建立统计台帐,存档备案。 2、 验工计价表要按公司成本管理部要求及时上报。
第五节 监督与约束
十一、参与验工计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完成自己在验工计价工作中应完成的工作。
十二、在验工计价工作中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一经发现或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有关人员在计价中索贿、受贿或渎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2、 不按时计价,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3、 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本办法自制订之日起执行。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工程标项目施工中,凡对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变更、修改的工作,称为工程变更。为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明确工程变更的分工及费用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分包单位和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要变更,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程变更的范围:施工图正式审批下发至工程竣工期间需要变更原设计或为完成本工程需要附加工作时,均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工程变更。
第四条 工程变更必须实行“对上变更对下变更一致原则”,业主没有变更指令,对下不进行变更。“变更申报及时性原则”,任何个人或部门,不能因自身工作拖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第五条 总工程师领导,工程部和计划部实施,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及时对各类工程变更立项申报、工程数量计算、费用增减额统计、分析单价,上报变更费用申请。对下变更工程按技术交底文件执行,工程部做好变更交底登记工作,并通知计划部。
第六条 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工程变更,变更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直接负责,所有对上对下变更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并做好登记。工程部、计划部、保障部应通力合作,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
第一部分 对上工程变更 第二章 工程变更的分类
第七条 工程变更按变更提出单位,分为施工方提出和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方提出。施工方提出变更,严格按业主下发的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变更立项申请,变更费用申请。业主、设计、监理提出的变更,及时索要变更图纸,上报变更费用申请。
第 工程按合同规定可分为调整变更费用变更和不调整变更费用的变更。对调整变更费用按本办法申报变更:对不调整变更费用的变更一定要兼顾技术方案和经济效益两方面的要求,立求变更降低成本。
第三章 工程变更立项的策划、提出、实施
第九条 项目部设立变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十条 变更领导小组职责:
(1) 对整体项目变更进行策划,提出变更的总方向。
(2) 找出本项目可能变更的全部方案,包括目前遇到的和将来发生变更的预估,并搜集施工过程中作业队提出变更方案。
(3) 负责项目变更的技术、经济评审,决策方案是否可行。 (4) 对需要变更工程,寻找变更理由,创造变更条件,促成变更实现
(5) 经业主同意的变更工程,组织变更报审,按业主要求完成工程变更资料上报、跟踪签证,直致计量支付。
(6) 做好变更后评估,将变更结果向公司汇报。
第十一条 变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总工负责。对于提出变更方向或是遇重大变更,总工组织小组集中讨论决策;变更方案找寻和工队变更搜集,由总工分配任务,各成员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立项的提出:由工程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提出内容中必须包括变更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变化、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等内容和有关变更立项审查会议纪要等附件内容。
第十三条 所有工程变更的实施以“建设单位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为准,或在工程变更立项按程序获得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但在以下情况可在变更立项审查或变更手续未完成下提前实施: A、 经业主、监理专题会议所明确的工程内容;
B、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出现突发事件或危及工程安全或其它单位的财产安全等,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逐级口头上报,在得到口头批准后,可立即组织施工,但应在二天内按本办法规定的变更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第十四条 所有工程变更最终均须以业主方批准的“变更指令”为依据,及业主方签证工程量为准作为计量支付申请。
第四章 有关部门在工程变更中的职责
第十五条 项目部有关部门在工程变更中的职责如下:
1、 总工是负责工程技术的综合部门,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扎口,负责技术标准、技术方案、效益管理等审核工作。完善变更立项报审,并作好台帐管理。负责组织对对工程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核,对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变更。
2、 工程部组织对提出的工程变更进行立项报审管理,真实性、及时上报完整资料,包括对工程变更工程量进行计算,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组织施工;对业主、设计、监理下发的变更图纸计算工程量,交计划部核对后报审费用申请。
3、 计划部参与工程变更立项方案的策划,从经济角度提出变更意见:负责工程变更单价申报(包括新增项目单价的分析)、变更台帐、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等成本费用管理。 4、 保障部提供变更工程新增材料单价,含选厂及材质,单价和支持材料。 第五章 工程变更程序 第十六条 工程变更程序
1、工程部根据施工队、工程实际情况并经过充分论证后,提出工程变更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意向。
2、经监理人员、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承包商进行变更的现场审查,同意变更的,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和有关附件,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附件中必须包含《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提出的各项内容要求。
3、工程部按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和相关变更通知文件组织变更项目的施工,并做好施工原始资料的整理搜集工作,包括《现场签证表》、图片、照片、施工日志等基础工作,完工后交由计划部汇总上报《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
4、工程部复核业主下发的变更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交计划部编写 “新增项目单价分析表”、“工程计量表”
5、保障部提供变更工程新增材料单价,含选厂及材质,单价和支持材料,填报“承包商选材申报表”。
6、计划部汇总变更申报表,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签批后,上报监理,计划部负责上报后资料的跟踪,直到工程款支付为止。
7、总工程师根据变更记录,检查变更申报及变更批复,督促各部门落实,防止变更漏项,给变更申报带来困难。
第六章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及计量申请
第十七条 单价的确定
工程变更所涉及的项目如在原合同中有合同单价的以原合同中的单价为准;如在原合同中无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原则执行,计划部按照“新增项目单价”申报,经业主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工程数量的确定 工程数量按合同原则确定。
工程部应根据工程变更有关文件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指由于施工,使得工程数量无法核定)和施工后计算工程数量,填写“工程计量表”并将“工程计量表”和有关附件(现场签证表、图片、照片等)上报监理单位。当该项工程变更完成后,计划部应将“工程计量表”进行汇总,并填写“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将“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工程计量表”和有关附件上报监理单位。 第十 计量申请
经批准的变更工程,业主下发“工程变更指令”,计划部按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程序进行工程款计量。为确障项目资金需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可与监理业主勾通,争取未完成的工程变更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在月计量支付中暂计。
第二部分 对下工程变更
第七章 对下工程变更管理
第十九条 对下工程变更提出: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要注重搜集施工作业队提出的各项变更请求,采取科学态度认真分析,确保工程能顺利施工,同时也要保障项目效益不受损失。
第二十条 对下变更工程施工:按技术交底文件执行,工程部做好变更交底登记工作,并通知计划部。 第二十一条 变更费用计算,如工程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如合同没有规定,由计划部按合同管理办法,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与工队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对下变更计价的工程量、单价原则上不能超过对上变更相应数量、单价,并单独计价,与合同内计价分开,便于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对于项目发生的临工作业,也应纳入变更范围,按变更工程进行管理。
第八章 对下工程变更过程控制
第二十一条 做好交底工作,交底资料一式两份,工程师要留存一份,做为计价依据,附计价表内。 第二十二条 做好施工记录和登记工作,保存图片、照片资料,能反映出施工过程,做到过程控制。 第二十三条 给施工队签认工程量时,要求工程内容要描述清楚,工程数量要精确、准确,不能估算。 第二十四条 严格审批手续,变更项目计价,必须经项目经理(或其授权总工程师、副经理)审核工程量后,计划部才能计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计划部起草,即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办法
我项目承建地铁标的工程,工程为2个车站和2个区间,工程投资2.8亿元。为顺利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集团公司“两严三控”、高起点进入、高精尖技术、成本精打细算的要求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承担任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一、管理模式:
1、项目设立一个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设在项目部,负责全项目的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经费:
1、经费的开支原则:经费实行“指标控制、逐级把关、适度从紧、事前监督、规范运作”的管理原则。 2、经费的审批报销程序: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领导批准,财务核报,严禁越级审批,先办后批,超权办事。
3、经营活动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坚持“必须、俭朴、适度、内外有别、先批后办”的原则,凡在本工程范围内因理顺上下级关系及业务,需要招待的一律在项目食堂安排办理。确因安排有困难需在外办理的,按程序办理。
4、电话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办法,电话费每月按确定个人费用包干标准,造表支付,不以报销。享受电话费用包干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关机,影响正常工作。
移动电话:根据有关人员的业务量确定移动电话费用,月标准为:项目经理按报销;项目副经理、总工 600 元;各部(室)负责人300 元;司机:150 元;现场工程师100 元。 5、办公用品及费用:
(1)、传真费及复印费:各部(室)需向上级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原则上发电子邮件;各业务部门需转发的资料,不容许在外复印,一律在项目办公室复印;需传真的资料在办公室电传,特殊情况需在外办理的应向项目办公室申报另行处理。
(2)、各部(室)需要打印的各种表格,应根据业务量的需要,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在外办理印刷。
(3)、稿纸、公用信封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印刷,各业务部门按实际需用到办公室领用,办公室做好登记。
(4)、订阅报刊杂志,由项目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办理。专业用书刊的购置,由各部室根据实际工作需用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购置,严禁先办后批,否则项目不予报销。购置的专用书籍要做好登记,属于项目公用,不得个人占用,有关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备案。 (5)、需配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的部室,应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型号及价值,由办公室办理。U盘、移动硬盘、色带、墨盒等需购置或维修更换的,在指标内控制使用,由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特殊的事项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打印纸张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需用的部室到办公室领用。
(6)、项目上场新购置的桌椅、资料柜、电话机、传真机、摄影器材等,使用者要爱护好,财务做好登记,建账建卡。人为损坏而需重新配置的责任人负担50%的费用。
(7)、部室日常办公用品费40元/人年掌握开支,包括笔墨、大头针、图订、订书机、文件夹、胶水等。单台(件)金额超过50元的,由部室、财务分别建卡,部室负责人负责管理,每半年与财务核对一次,已损坏的不能继续使用或没有回收价值的及时注销。购买办公用品,因品种繁多不便开具时,要有购买清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核报。
(8)、差旅费用:因公出差、探亲费用报销,必须持有批准的《职工请假单》报销。报销费用时必须是在批准假期内发生的费用,超出假期发生的费用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财务部门予以核报。严格控制出差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或时间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办理报销。
﹝9﹞、备用金:严格预借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部门、个人借款必须按规定手续及用途经项领导批准后借款。一次性借款超过5000元的,提前二天通知财务。用途不明、手续不全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借款人在返回单位三天后报销,旧账未清,不得发生新的借款。 三、 车辆用油及修理:
1、车辆用油:需加油的车辆,到项目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或采用加油卡加油。
2、车辆修理、保养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在经批准的修理费用范围内开支。未经批准擅自修理保养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更换零部件单件价值在400元以上的,旧零部件要回收。 3、司机因违章操作驾驶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四、资金管理:
1、材料款的支付:各种材料应根据计划进行采购,以免造成库存过大而影响资金周转。采购计划应根据工程和计划部门提供的施工计划进行安排,限额进料,紧急的材料优先安排。在支付材料款时,项目根据资金状况和需支付的材料款情况,确定需支付材料款总额后,由保障部门平衡安排对供应商的材料款,经财务部门签署意见,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支付。
2、小型机具及配件的采购和款项的支付:小型机具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采购,采购计划由项目领导批准后需用时购置,未作计划而急需购置的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方予以办理。支付小型机具及配件款,由设备部门提出申请,物资部门点验后,财务部门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 3、劳务费的支付:根据计划部门提供的完成工作量为依据,按劳务合同确定劳务费的支付金额。没签订劳务合同的,项目不予以办理劳务费的预支或结算。办理劳务费支付时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办理支付。
4、其他需支付的资金,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5、职工医药费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6、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由项目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面对竞争日益激烈严峻的建筑市场,优胜劣汰,财务管理的好与差,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们要在严格管理中出效益,在严格管理中求生存。作为企业
的一名员工,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建设,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用好管好每一分钱,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 :提出付款方式方法、质保金扣留及返还办法。 安质部:提出安全质量要求,及工程验收规定。
各部室在合同传阅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认真进行审核,提高合同可操作度。
2、 参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合同的起草、谈判、报审、签订、变更、补充及解除、履行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
3、 参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对合同对方的资信进行审查和确认。
4、 对所有签订的合同认真执行,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上述情况书面告知计划部。
5、 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并及时向计划部及项目经理报告情况。
6、 建立本部门合同台帐,保管好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第三章 合同谈判
第 招投标项目合同的谈判由公司计划部组织,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与谈判,主、分管领导参加。非招标项目合同的谈判由项目部计划部组织,计划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等参与谈判,项目经理主持。
第九条 合同谈判应遵循平等、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
第十条 合同谈判可根据是否是招标项目及合同的具体情况分若干次进行。非招标项目的首次谈判前应拟定谈判方案,包括:项目部基本立场和能提供的条件,对方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的内容,合同期限,合作方式,价格,支付方式等,并准备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 非招标项目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慎重考虑项目部的计划安排和资金状况。同时要核实对方单位的资信,包括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银行担保、履约能力、企业信誉等,合同签订人身份及委托授权证明等情况,弄清对方的真实意向。
第十二条 在双方意见基本达成共识时,由计划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对于双方不能确定或不能取得一致的问题,应提出解决的意见,并请示主、分管领导批准。
第四章 合同的起草
第十三条 计划部组织合同起草工作,相关部室参与。起草后的合同与对方再次谈判并经修改的文本须送交项目及公司领导审核。
第十四条 使用国家标准及局集团公司(或范本)合同文本的,原则上不宜对印刷部分进行修改,应在空格处行填写。使用非标准(或范本)合同文本的,应根据与对方谈判、协商且结果是我方可以接受的结果进行起草。
第十五条 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关系复杂的非标准(或范本)合同文本应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审查后方能签订,签订后办理合同公证。
第五章 合同的审核与审批
第十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审核的主要内容:
1、 签约各方主体合法,具有经年检的执照及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2、 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显失公平内容。
3、 合同条款齐备完整,数据精确无误,文字表示清楚准确,无歧义,无相互矛盾之处。 4、 合同签订程序合法,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 5、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明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6、 合同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7、 必要的相关资料及手续齐备。 8、 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七条 公司及项目主、分管领导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由项目计划部通知相关部门。计划部对于提出的审查意见,应及时反馈,并同各相关部门协商,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第十 计划部完善合同草案后,填写合同传阅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送各部门领导传阅并上报公司、项目领导审批。
第六章 合同的签订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合同审批程序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二十条 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对本项目部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项目行使签约权。但项目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的例外。
第二十一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经营权、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二十二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注意: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原则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各部门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根据合同管理的需要设计了合同执行情况跟踪表,定期(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检查合同的执行和付款情况,综合实地考察、听取乙方单位意见反馈、检查具体成果等方法填制。旨在让项目部及时掌握乙方研究、设计、施工的情况和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能监督乙方单位高效率、高质量执行合同,同时也能更好地了解合同的付款情况。
第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项目部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时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九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条 项目经理或授权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召开合同变更审查会议,负责对合同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时性以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变更技术方案把关,对合同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查,对设备系统供货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十一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三十二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第三十三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应由解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九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五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或合同条款为准。
2、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十章 合同的文本管理
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财务部各留合同副本一份。合同签订后,还应将合同正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计划部。
第三十七条 合同文本外封皮颜色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十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计划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计划部。
第三十九条 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第四十条 项目部计划部负责对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统一编码、归档工作,以便查询,并定时负责将合同管理情况向公司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合同及相关材料在外借时,借阅者需填写合同借阅登记表,包括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使合同文本的管理更有序更安全。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对严重损害项目部利益的下列行为,项目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项目部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项目部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行为,项目部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员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项目部利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工程施工委托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管理办法由项目部签发,自2008年5月10日起执行。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一、 验工计价是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手段,是相关业务口互相配合,紧密协作的操作过程。为加强标项目验工计价管理,规范各部门在验工计价中的行为,提高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使验工计价工作能有序、准确、及时、顺利地进行,在遵照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标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 验工计价是指相关业务部门根据承包合同及对分包队伍已完工程数量进行验收和结算的全过程。
三、 验工计价的目的是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实际成本,从而达到控制成本支出,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验工计价应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以保证验工计价的及时性、准确性、合理性。
第二节 验工计价管理机构
四、 验工计价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工作,对验工计价的数量、质量、单价、工程款结算进行审核,监督和批复工作。 五、 验工计价管理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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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经 理 项目副经理
总 工 程 师
工 程 部 安 质 部 保 障 部 计 划 部 财 务 部
验工计价管理小组
实 验 室
第三节 验工计价管理的内容
六、 验工计价管理分为对上计量计价和对下验工计价管理两部分。 1、 对上计量计价管理
⑴每月25日前工程部将已完工程的质量检测资料整理归册,交由计划部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号填制中间工程量计算单(含图示及计算公式),然后交由现场监理签字认可。
⑵将经过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数量汇总后,填制计量支付报表上报驻地办,签字认可后装订成册上报总监办,使计量支付报表及时审核批复。
⑶要深入工地了解征地拆迁、管线搬迁、道路翻交,以及临时工程施工情况,并做好其统计和计价工作。
⑷会同工程部做好变更设计文件申请和批复工作,使每项变更文件落到实处,指导于生产,减少无变更文件而增加的工程量,使计量支付有据可依。
⑸做好分项工程的单价分析工作,使我们对上的工程项目单价有理有据。 ⑹及时上报与计量相关的其他资料 2、 对下验工计价依据:
⑴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诺书以及补充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 ⑵临时工程施工派工单,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签证、有关的会议纪要和技术交底。
⑶经工程部审核的工程数量计算表、质检工程师出具的质量检验鉴证和保障部提供的材料扣款通知单。
第四节 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七、 对下验工计价根据分包队伍工程任务完成的情况以月计价。每月26日各分包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工情况申报工程量,由工程部审核工程量,各部室签署意见,计划部汇总计价。
八、 各部门须将对本次验工计价的意见填写清楚,并对其填写意见负责。计划部门根据各部门签署的意见填写验工计价表。填写工程项目验工计价意见的规定:
1、 计划部:填写内部承包合同总额,合同总额不做为验工计价的依据;工程项目单价、金额,工程数量以施工图纸实际数量为准,最后根据各部门签字的意见表填写验工计价表,计价人员要实事求是,秉公计价,杜绝超前计价情况的发生。
2、 工程部门意见栏:技术人员根据工程部给分包队伍的技术交底书,按工程项目列出计算式得出结果后填写数量栏,如有变更设计增加的数量,需要单独列出并附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的变更设计通知单才有效;如有作业队中途终止合同需计价时,已完工程数量和未完工程数量要分割清楚,一项工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队伍完成时,每个分包队伍的计价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此工程的设计总数量,此数量应由工程部测算后确定,并由工程部负责数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安质部门意见栏:安全质量检测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加强安全监督和质量的抽样检测工作,严格监督分包队伍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规程和施工规范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发现,及时修正,并保证每一项工程都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安质部门要如实反映安质情况,计价后出现质量问题,要追查技术主管和安质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4、 保障部意见栏:应根据每单位工程材料计划用量,建立单位工程材料消耗台帐,由项目部统一供应的材料,依据工程进度发放,总数量不得超过台帐数量,由分包队伍自行采购的材料,分包队伍要自行结清购料款,不能以项目部的名义外欠当地料款,项目部付款时要预留相当于作业队购当地料所需的金额作为作业队遗留问题解决,在确认作业队无遗留问题后,此款退还给作业队。
5、 实验室意见栏:实验人员应进行进场后原材料的试验检验,工程质量的测试检验,配合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把好材料实验合格关,做好相关实验资料。为对上计量验收及对下验工计价提供依据。
6、 经理对施工生产全面掌握,对验工计价总体控制,经济效益整体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签署的意见表做最后评价,有项目经理签字的验工计价表,财务部门才可以付款,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 7、 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签署的意见表和计划部填写的验工计价单扣除各项成本后填制拨款单,经领导审批后,拨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时,要按合同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税金,工程质量保金在业主付清全部工程款后退还作业队,任何个人都无权在计价之前付款和计价之后超付款。 九、 验工计价的注意事项
1、 验工计价应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技术交底书、建安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办理,有关计价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其职责,如实计价,不得弄虚作假。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
(1) 工程未按《验标》要求进行检查或进行检查后质量不合格的工程; (2) 工程质量不合格,未经返工修复的工程; (3) 因施工错误和返工而增加的工程量;
(4) 增加工程量而无技术交底书,无技术主管、项目主管领导签字的,未经计划部门预算、验工人员当场核对的;
(5) 已完工程未经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质量评定的。 十、 其他
1、 各种验工计价表要建立统计台帐,存档备案。 2、 验工计价表要按公司成本管理部要求及时上报。
第五节 监督与约束
十一、参与验工计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完成自己在验工计价工作中应完成的工作。
十二、在验工计价工作中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一经发现或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有关人员在计价中索贿、受贿或渎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2、 不按时计价,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3、 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本办法自制订之日起执行。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工程标项目施工中,凡对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变更、修改的工作,称为工程变更。为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明确工程变更的分工及费用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分包单位和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要变更,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程变更的范围:施工图正式审批下发至工程竣工期间需要变更原设计或为完成本工程需要附加工作时,均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工程变更。
第四条 工程变更必须实行“对上变更对下变更一致原则”,业主没有变更指令,对下不进行变更。“变更申报及时性原则”,任何个人或部门,不能因自身工作拖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第五条 总工程师领导,工程部和计划部实施,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及时对各类工程变更立项申报、工程数量计算、费用增减额统计、分析单价,上报变更费用申请。对下变更工程按技术交底文件执行,工程部做好变更交底登记工作,并通知计划部。
第六条 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工程变更,变更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直接负责,所有对上对下变更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并做好登记。工程部、计划部、保障部应通力合作,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
第一部分 对上工程变更 第二章 工程变更的分类
第七条 工程变更按变更提出单位,分为施工方提出和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方提出。施工方提出变更,严格按业主下发的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变更立项申请,变更费用申请。业主、设计、监理提出的变更,及时索要变更图纸,上报变更费用申请。
第 工程按合同规定可分为调整变更费用变更和不调整变更费用的变更。对调整变更费用按本办法申报变更:对不调整变更费用的变更一定要兼顾技术方案和经济效益两方面的要求,立求变更降低成本。
第三章 工程变更立项的策划、提出、实施
第九条 项目部设立变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十条 变更领导小组职责:
(1) 对整体项目变更进行策划,提出变更的总方向。
(2) 找出本项目可能变更的全部方案,包括目前遇到的和将来发生变更的预估,并搜集施工过程中作业队提出变更方案。
(3) 负责项目变更的技术、经济评审,决策方案是否可行。 (4) 对需要变更工程,寻找变更理由,创造变更条件,促成变更实现
(5) 经业主同意的变更工程,组织变更报审,按业主要求完成工程变更资料上报、跟踪签证,直致计量支付。
(6) 做好变更后评估,将变更结果向公司汇报。
第十一条 变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总工负责。对于提出变更方向或是遇重大变更,总工组织小组集中讨论决策;变更方案找寻和工队变更搜集,由总工分配任务,各成员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立项的提出:由工程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提出内容中必须包括变更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变化、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等内容和有关变更立项审查会议纪要等附件内容。
第十三条 所有工程变更的实施以“建设单位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为准,或在工程变更立项按程序获得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但在以下情况可在变更立项审查或变更手续未完成下提前实施: A、 经业主、监理专题会议所明确的工程内容;
B、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出现突发事件或危及工程安全或其它单位的财产安全等,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逐级口头上报,在得到口头批准后,可立即组织施工,但应在二天内按本办法规定的变更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第十四条 所有工程变更最终均须以业主方批准的“变更指令”为依据,及业主方签证工程量为准作为计量支付申请。
第四章 有关部门在工程变更中的职责
第十五条 项目部有关部门在工程变更中的职责如下:
1、 总工是负责工程技术的综合部门,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扎口,负责技术标准、技术方案、效益管理等审核工作。完善变更立项报审,并作好台帐管理。负责组织对对工程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核,对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变更。
2、 工程部组织对提出的工程变更进行立项报审管理,真实性、及时上报完整资料,包括对工程变更工程量进行计算,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组织施工;对业主、设计、监理下发的变更图纸计算工程量,交计划部核对后报审费用申请。
3、 计划部参与工程变更立项方案的策划,从经济角度提出变更意见:负责工程变更单价申报(包括新增项目单价的分析)、变更台帐、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等成本费用管理。 4、 保障部提供变更工程新增材料单价,含选厂及材质,单价和支持材料。 第五章 工程变更程序 第十六条 工程变更程序
1、工程部根据施工队、工程实际情况并经过充分论证后,提出工程变更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意向。
2、经监理人员、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承包商进行变更的现场审查,同意变更的,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和有关附件,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附件中必须包含《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提出的各项内容要求。
3、工程部按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和相关变更通知文件组织变更项目的施工,并做好施工原始资料的整理搜集工作,包括《现场签证表》、图片、照片、施工日志等基础工作,完工后交由计划部汇总上报《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
4、工程部复核业主下发的变更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交计划部编写 “新增项目单价分析表”、“工程计量表”
5、保障部提供变更工程新增材料单价,含选厂及材质,单价和支持材料,填报“承包商选材申报表”。
6、计划部汇总变更申报表,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签批后,上报监理,计划部负责上报后资料的跟踪,直到工程款支付为止。
7、总工程师根据变更记录,检查变更申报及变更批复,督促各部门落实,防止变更漏项,给变更申报带来困难。
第六章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及计量申请
第十七条 单价的确定
工程变更所涉及的项目如在原合同中有合同单价的以原合同中的单价为准;如在原合同中无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原则执行,计划部按照“新增项目单价”申报,经业主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工程数量的确定 工程数量按合同原则确定。
工程部应根据工程变更有关文件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指由于施工,使得工程数量无法核定)和施工后计算工程数量,填写“工程计量表”并将“工程计量表”和有关附件(现场签证表、图片、照片等)上报监理单位。当该项工程变更完成后,计划部应将“工程计量表”进行汇总,并填写“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将“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工程计量表”和有关附件上报监理单位。 第十 计量申请
经批准的变更工程,业主下发“工程变更指令”,计划部按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程序进行工程款计量。为确障项目资金需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可与监理业主勾通,争取未完成的工程变更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在月计量支付中暂计。
第二部分 对下工程变更
第七章 对下工程变更管理
第十九条 对下工程变更提出: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要注重搜集施工作业队提出的各项变更请求,采取科学态度认真分析,确保工程能顺利施工,同时也要保障项目效益不受损失。
第二十条 对下变更工程施工:按技术交底文件执行,工程部做好变更交底登记工作,并通知计划部。 第二十一条 变更费用计算,如工程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如合同没有规定,由计划部按合同管理办法,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与工队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对下变更计价的工程量、单价原则上不能超过对上变更相应数量、单价,并单独计价,与合同内计价分开,便于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对于项目发生的临工作业,也应纳入变更范围,按变更工程进行管理。
第八章 对下工程变更过程控制
第二十一条 做好交底工作,交底资料一式两份,工程师要留存一份,做为计价依据,附计价表内。 第二十二条 做好施工记录和登记工作,保存图片、照片资料,能反映出施工过程,做到过程控制。 第二十三条 给施工队签认工程量时,要求工程内容要描述清楚,工程数量要精确、准确,不能估算。 第二十四条 严格审批手续,变更项目计价,必须经项目经理(或其授权总工程师、副经理)审核工程量后,计划部才能计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计划部起草,即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办法
我项目承建地铁标的工程,工程为2个车站和2个区间,工程投资2.8亿元。为顺利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集团公司“两严三控”、高起点进入、高精尖技术、成本精打细算的要求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承担任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一、管理模式:
1、项目设立一个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设在项目部,负责全项目的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经费:
1、经费的开支原则:经费实行“指标控制、逐级把关、适度从紧、事前监督、规范运作”的管理原则。 2、经费的审批报销程序: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领导批准,财务核报,严禁越级审批,先办后批,超权办事。
3、经营活动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坚持“必须、俭朴、适度、内外有别、先批后办”的原则,凡在本工程范围内因理顺上下级关系及业务,需要招待的一律在项目食堂安排办理。确因安排有困难需在外办理的,按程序办理。
4、电话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办法,电话费每月按确定个人费用包干标准,造表支付,不以报销。享受电话费用包干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关机,影响正常工作。
移动电话:根据有关人员的业务量确定移动电话费用,月标准为:项目经理按报销;项目副经理、总工 600 元;各部(室)负责人300 元;司机:150 元;现场工程师100 元。 5、办公用品及费用:
(1)、传真费及复印费:各部(室)需向上级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原则上发电子邮件;各业务部门需转发的资料,不容许在外复印,一律在项目办公室复印;需传真的资料在办公室电传,特殊情况需在外办理的应向项目办公室申报另行处理。
(2)、各部(室)需要打印的各种表格,应根据业务量的需要,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在外办理印刷。
(3)、稿纸、公用信封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印刷,各业务部门按实际需用到办公室领用,办公室做好登记。
(4)、订阅报刊杂志,由项目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办理。专业用书刊的购置,由各部室根据实际工作需用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购置,严禁先办后批,否则项目不予报销。购置的专用书籍要做好登记,属于项目公用,不得个人占用,有关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备案。 (5)、需配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的部室,应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型号及价值,由办公室办理。U盘、移动硬盘、色带、墨盒等需购置或维修更换的,在指标内控制使用,由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特殊的事项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打印纸张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需用的部室到办公室领用。
(6)、项目上场新购置的桌椅、资料柜、电话机、传真机、摄影器材等,使用者要爱护好,财务做好登记,建账建卡。人为损坏而需重新配置的责任人负担50%的费用。
(7)、部室日常办公用品费40元/人年掌握开支,包括笔墨、大头针、图订、订书机、文件夹、胶水等。单台(件)金额超过50元的,由部室、财务分别建卡,部室负责人负责管理,每半年与财务核对一次,已损坏的不能继续使用或没有回收价值的及时注销。购买办公用品,因品种繁多不便开具时,要有购买清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核报。
(8)、差旅费用:因公出差、探亲费用报销,必须持有批准的《职工请假单》报销。报销费用时必须是在批准假期内发生的费用,超出假期发生的费用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财务部门予以核报。严格控制出差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或时间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办理报销。
﹝9﹞、备用金:严格预借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部门、个人借款必须按规定手续及用途经项领导批准后借款。一次性借款超过5000元的,提前二天通知财务。用途不明、手续不全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借款人在返回单位三天后报销,旧账未清,不得发生新的借款。 三、 车辆用油及修理:
1、车辆用油:需加油的车辆,到项目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或采用加油卡加油。
2、车辆修理、保养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在经批准的修理费用范围内开支。未经批准擅自修理保养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更换零部件单件价值在400元以上的,旧零部件要回收。 3、司机因违章操作驾驶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四、资金管理:
1、材料款的支付:各种材料应根据计划进行采购,以免造成库存过大而影响资金周转。采购计划应根据工程和计划部门提供的施工计划进行安排,限额进料,紧急的材料优先安排。在支付材料款时,项目根据资金状况和需支付的材料款情况,确定需支付材料款总额后,由保障部门平衡安排对供应商的材料款,经财务部门签署意见,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支付。
2、小型机具及配件的采购和款项的支付:小型机具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采购,采购计划由项目领导批准后需用时购置,未作计划而急需购置的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方予以办理。支付小型机具及配件款,由设备部门提出申请,物资部门点验后,财务部门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 3、劳务费的支付:根据计划部门提供的完成工作量为依据,按劳务合同确定劳务费的支付金额。没签订劳务合同的,项目不予以办理劳务费的预支或结算。办理劳务费支付时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办理支付。
4、其他需支付的资金,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5、职工医药费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6、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由项目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面对竞争日益激烈严峻的建筑市场,优胜劣汰,财务管理的好与差,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们要在严格管理中出效益,在严格管理中求生存。作为企业
的一名员工,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建设,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用好管好每一分钱,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 :提出付款方式方法、质保金扣留及返还办法。 安质部:提出安全质量要求,及工程验收规定。
各部室在合同传阅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认真进行审核,提高合同可操作度。
2、 参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合同的起草、谈判、报审、签订、变更、补充及解除、履行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
3、 参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对合同对方的资信进行审查和确认。
4、 对所有签订的合同认真执行,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上述情况书面告知计划部。
5、 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并及时向计划部及项目经理报告情况。
6、 建立本部门合同台帐,保管好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第三章 合同谈判
第 招投标项目合同的谈判由公司计划部组织,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与谈判,主、分管领导参加。非招标项目合同的谈判由项目部计划部组织,计划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等参与谈判,项目经理主持。
第九条 合同谈判应遵循平等、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
第十条 合同谈判可根据是否是招标项目及合同的具体情况分若干次进行。非招标项目的首次谈判前应拟定谈判方案,包括:项目部基本立场和能提供的条件,对方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的内容,合同期限,合作方式,价格,支付方式等,并准备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 非招标项目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慎重考虑项目部的计划安排和资金状况。同时要核实对方单位的资信,包括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银行担保、履约能力、企业信誉等,合同签订人身份及委托授权证明等情况,弄清对方的真实意向。
第十二条 在双方意见基本达成共识时,由计划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对于双方不能确定或不能取得一致的问题,应提出解决的意见,并请示主、分管领导批准。
第四章 合同的起草
第十三条 计划部组织合同起草工作,相关部室参与。起草后的合同与对方再次谈判并经修改的文本须送交项目及公司领导审核。
第十四条 使用国家标准及局集团公司(或范本)合同文本的,原则上不宜对印刷部分进行修改,应在空格处行填写。使用非标准(或范本)合同文本的,应根据与对方谈判、协商且结果是我方可以接受的结果进行起草。
第十五条 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关系复杂的非标准(或范本)合同文本应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审查后方能签订,签订后办理合同公证。
第五章 合同的审核与审批
第十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审核的主要内容:
1、 签约各方主体合法,具有经年检的执照及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2、 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显失公平内容。
3、 合同条款齐备完整,数据精确无误,文字表示清楚准确,无歧义,无相互矛盾之处。 4、 合同签订程序合法,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 5、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明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6、 合同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7、 必要的相关资料及手续齐备。 8、 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七条 公司及项目主、分管领导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由项目计划部通知相关部门。计划部对于提出的审查意见,应及时反馈,并同各相关部门协商,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第十 计划部完善合同草案后,填写合同传阅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送各部门领导传阅并上报公司、项目领导审批。
第六章 合同的签订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合同审批程序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二十条 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对本项目部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项目行使签约权。但项目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的例外。
第二十一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经营权、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二十二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注意: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原则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各部门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根据合同管理的需要设计了合同执行情况跟踪表,定期(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检查合同的执行和付款情况,综合实地考察、听取乙方单位意见反馈、检查具体成果等方法填制。旨在让项目部及时掌握乙方研究、设计、施工的情况和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能监督乙方单位高效率、高质量执行合同,同时也能更好地了解合同的付款情况。
第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项目部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时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九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条 项目经理或授权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召开合同变更审查会议,负责对合同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时性以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变更技术方案把关,对合同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查,对设备系统供货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
第三十一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三十二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第三十三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应由解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九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五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或合同条款为准。
2、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十章 合同的文本管理
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计划部、财务部各留合同副本一份。合同签订后,还应将合同正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计划部。
第三十七条 合同文本外封皮颜色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十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计划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计划部。
第三十九条 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第四十条 项目部计划部负责对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统一编码、归档工作,以便查询,并定时负责将合同管理情况向公司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合同及相关材料在外借时,借阅者需填写合同借阅登记表,包括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使合同文本的管理更有序更安全。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对严重损害项目部利益的下列行为,项目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项目部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项目部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行为,项目部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员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项目部利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工程施工委托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管理办法由项目部签发,自2008年5月10日起执行。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一、 验工计价是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手段,是相关业务口互相配合,紧密协作的操作过程。为加强标项目验工计价管理,规范各部门在验工计价中的行为,提高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使验工计价工作能有序、准确、及时、顺利地进行,在遵照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标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 验工计价是指相关业务部门根据承包合同及对分包队伍已完工程数量进行验收和结算的全过程。
三、 验工计价的目的是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实际成本,从而达到控制成本支出,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验工计价应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以保证验工计价的及时性、准确性、合理性。
第二节 验工计价管理机构
四、 验工计价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管理工作,对验工计价的数量、质量、单价、工程款结算进行审核,监督和批复工作。 五、 验工计价管理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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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经 理 项目副经理
总 工 程 师
工 程 部 安 质 部 保 障 部 计 划 部 财 务 部
验工计价管理小组
实 验 室
第三节 验工计价管理的内容
六、 验工计价管理分为对上计量计价和对下验工计价管理两部分。 1、 对上计量计价管理
⑴每月25日前工程部将已完工程的质量检测资料整理归册,交由计划部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号填制中间工程量计算单(含图示及计算公式),然后交由现场监理签字认可。
⑵将经过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数量汇总后,填制计量支付报表上报驻地办,签字认可后装订成册上报总监办,使计量支付报表及时审核批复。
⑶要深入工地了解征地拆迁、管线搬迁、道路翻交,以及临时工程施工情况,并做好其统计和计价工作。
⑷会同工程部做好变更设计文件申请和批复工作,使每项变更文件落到实处,指导于生产,减少无变更文件而增加的工程量,使计量支付有据可依。
⑸做好分项工程的单价分析工作,使我们对上的工程项目单价有理有据。 ⑹及时上报与计量相关的其他资料 2、 对下验工计价依据:
⑴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诺书以及补充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 ⑵临时工程施工派工单,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签证、有关的会议纪要和技术交底。
⑶经工程部审核的工程数量计算表、质检工程师出具的质量检验鉴证和保障部提供的材料扣款通知单。
第四节 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七、 对下验工计价根据分包队伍工程任务完成的情况以月计价。每月26日各分包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工情况申报工程量,由工程部审核工程量,各部室签署意见,计划部汇总计价。
八、 各部门须将对本次验工计价的意见填写清楚,并对其填写意见负责。计划部门根据各部门签署的意见填写验工计价表。填写工程项目验工计价意见的规定:
1、 计划部:填写内部承包合同总额,合同总额不做为验工计价的依据;工程项目单价、金额,工程数量以施工图纸实际数量为准,最后根据各部门签字的意见表填写验工计价表,计价人员要实事求是,秉公计价,杜绝超前计价情况的发生。
2、 工程部门意见栏:技术人员根据工程部给分包队伍的技术交底书,按工程项目列出计算式得出结果后填写数量栏,如有变更设计增加的数量,需要单独列出并附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的变更设计通知单才有效;如有作业队中途终止合同需计价时,已完工程数量和未完工程数量要分割清楚,一项工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队伍完成时,每个分包队伍的计价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此工程的设计总数量,此数量应由工程部测算后确定,并由工程部负责数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安质部门意见栏:安全质量检测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加强安全监督和质量的抽样检测工作,严格监督分包队伍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规程和施工规范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发现,及时修正,并保证每一项工程都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安质部门要如实反映安质情况,计价后出现质量问题,要追查技术主管和安质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4、 保障部意见栏:应根据每单位工程材料计划用量,建立单位工程材料消耗台帐,由项目部统一供应的材料,依据工程进度发放,总数量不得超过台帐数量,由分包队伍自行采购的材料,分包队伍要自行结清购料款,不能以项目部的名义外欠当地料款,项目部付款时要预留相当于作业队购当地料所需的金额作为作业队遗留问题解决,在确认作业队无遗留问题后,此款退还给作业队。
5、 实验室意见栏:实验人员应进行进场后原材料的试验检验,工程质量的测试检验,配合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把好材料实验合格关,做好相关实验资料。为对上计量验收及对下验工计价提供依据。
6、 经理对施工生产全面掌握,对验工计价总体控制,经济效益整体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签署的意见表做最后评价,有项目经理签字的验工计价表,财务部门才可以付款,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 7、 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签署的意见表和计划部填写的验工计价单扣除各项成本后填制拨款单,经领导审批后,拨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时,要按合同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税金,工程质量保金在业主付清全部工程款后退还作业队,任何个人都无权在计价之前付款和计价之后超付款。 九、 验工计价的注意事项
1、 验工计价应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技术交底书、建安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办理,有关计价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其职责,如实计价,不得弄虚作假。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
(1) 工程未按《验标》要求进行检查或进行检查后质量不合格的工程; (2) 工程质量不合格,未经返工修复的工程; (3) 因施工错误和返工而增加的工程量;
(4) 增加工程量而无技术交底书,无技术主管、项目主管领导签字的,未经计划部门预算、验工人员当场核对的;
(5) 已完工程未经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质量评定的。 十、 其他
1、 各种验工计价表要建立统计台帐,存档备案。 2、 验工计价表要按公司成本管理部要求及时上报。
第五节 监督与约束
十一、参与验工计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完成自己在验工计价工作中应完成的工作。
十二、在验工计价工作中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一经发现或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有关人员在计价中索贿、受贿或渎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2、 不按时计价,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3、 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本办法自制订之日起执行。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工程标项目施工中,凡对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变更、修改的工作,称为工程变更。为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明确工程变更的分工及费用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分包单位和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要变更,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程变更的范围:施工图正式审批下发至工程竣工期间需要变更原设计或为完成本工程需要附加工作时,均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工程变更。
第四条 工程变更必须实行“对上变更对下变更一致原则”,业主没有变更指令,对下不进行变更。“变更申报及时性原则”,任何个人或部门,不能因自身工作拖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第五条 总工程师领导,工程部和计划部实施,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及时对各类工程变更立项申报、工程数量计算、费用增减额统计、分析单价,上报变更费用申请。对下变更工程按技术交底文件执行,工程部做好变更交底登记工作,并通知计划部。
第六条 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工程变更,变更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直接负责,所有对上对下变更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并做好登记。工程部、计划部、保障部应通力合作,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
第一部分 对上工程变更 第二章 工程变更的分类
第七条 工程变更按变更提出单位,分为施工方提出和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方提出。施工方提出变更,严格按业主下发的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变更立项申请,变更费用申请。业主、设计、监理提出的变更,及时索要变更图纸,上报变更费用申请。
第 工程按合同规定可分为调整变更费用变更和不调整变更费用的变更。对调整变更费用按本办法申报变更:对不调整变更费用的变更一定要兼顾技术方案和经济效益两方面的要求,立求变更降低成本。
第三章 工程变更立项的策划、提出、实施
第九条 项目部设立变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十条 变更领导小组职责:
(1) 对整体项目变更进行策划,提出变更的总方向。
(2) 找出本项目可能变更的全部方案,包括目前遇到的和将来发生变更的预估,并搜集施工过程中作业队提出变更方案。
(3) 负责项目变更的技术、经济评审,决策方案是否可行。 (4) 对需要变更工程,寻找变更理由,创造变更条件,促成变更实现
(5) 经业主同意的变更工程,组织变更报审,按业主要求完成工程变更资料上报、跟踪签证,直致计量支付。
(6) 做好变更后评估,将变更结果向公司汇报。
第十一条 变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总工负责。对于提出变更方向或是遇重大变更,总工组织小组集中讨论决策;变更方案找寻和工队变更搜集,由总工分配任务,各成员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立项的提出:由工程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提出内容中必须包括变更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变化、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等内容和有关变更立项审查会议纪要等附件内容。
第十三条 所有工程变更的实施以“建设单位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为准,或在工程变更立项按程序获得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但在以下情况可在变更立项审查或变更手续未完成下提前实施: A、 经业主、监理专题会议所明确的工程内容;
B、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出现突发事件或危及工程安全或其它单位的财产安全等,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逐级口头上报,在得到口头批准后,可立即组织施工,但应在二天内按本办法规定的变更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第十四条 所有工程变更最终均须以业主方批准的“变更指令”为依据,及业主方签证工程量为准作为计量支付申请。
第四章 有关部门在工程变更中的职责
第十五条 项目部有关部门在工程变更中的职责如下:
1、 总工是负责工程技术的综合部门,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扎口,负责技术标准、技术方案、效益管理等审核工作。完善变更立项报审,并作好台帐管理。负责组织对对工程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核,对变更价格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变更。
2、 工程部组织对提出的工程变更进行立项报审管理,真实性、及时上报完整资料,包括对工程变更工程量进行计算,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组织施工;对业主、设计、监理下发的变更图纸计算工程量,交计划部核对后报审费用申请。
3、 计划部参与工程变更立项方案的策划,从经济角度提出变更意见:负责工程变更单价申报(包括新增项目单价的分析)、变更台帐、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等成本费用管理。 4、 保障部提供变更工程新增材料单价,含选厂及材质,单价和支持材料。 第五章 工程变更程序 第十六条 工程变更程序
1、工程部根据施工队、工程实际情况并经过充分论证后,提出工程变更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意向。
2、经监理人员、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承包商进行变更的现场审查,同意变更的,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立项报审表”和有关附件,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附件中必须包含《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提出的各项内容要求。
3、工程部按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和相关变更通知文件组织变更项目的施工,并做好施工原始资料的整理搜集工作,包括《现场签证表》、图片、照片、施工日志等基础工作,完工后交由计划部汇总上报《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
4、工程部复核业主下发的变更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交计划部编写 “新增项目单价分析表”、“工程计量表”
5、保障部提供变更工程新增材料单价,含选厂及材质,单价和支持材料,填报“承包商选材申报表”。
6、计划部汇总变更申报表,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签批后,上报监理,计划部负责上报后资料的跟踪,直到工程款支付为止。
7、总工程师根据变更记录,检查变更申报及变更批复,督促各部门落实,防止变更漏项,给变更申报带来困难。
第六章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及计量申请
第十七条 单价的确定
工程变更所涉及的项目如在原合同中有合同单价的以原合同中的单价为准;如在原合同中无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原则执行,计划部按照“新增项目单价”申报,经业主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工程数量的确定 工程数量按合同原则确定。
工程部应根据工程变更有关文件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指由于施工,使得工程数量无法核定)和施工后计算工程数量,填写“工程计量表”并将“工程计量表”和有关附件(现场签证表、图片、照片等)上报监理单位。当该项工程变更完成后,计划部应将“工程计量表”进行汇总,并填写“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将“工程变更完成报审表”、“工程计量表”和有关附件上报监理单位。 第十 计量申请
经批准的变更工程,业主下发“工程变更指令”,计划部按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程序进行工程款计量。为确障项目资金需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可与监理业主勾通,争取未完成的工程变更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在月计量支付中暂计。
第二部分 对下工程变更
第七章 对下工程变更管理
第十九条 对下工程变更提出: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要注重搜集施工作业队提出的各项变更请求,采取科学态度认真分析,确保工程能顺利施工,同时也要保障项目效益不受损失。
第二十条 对下变更工程施工:按技术交底文件执行,工程部做好变更交底登记工作,并通知计划部。 第二十一条 变更费用计算,如工程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如合同没有规定,由计划部按合同管理办法,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与工队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对下变更计价的工程量、单价原则上不能超过对上变更相应数量、单价,并单独计价,与合同内计价分开,便于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对于项目发生的临工作业,也应纳入变更范围,按变更工程进行管理。
第八章 对下工程变更过程控制
第二十一条 做好交底工作,交底资料一式两份,工程师要留存一份,做为计价依据,附计价表内。 第二十二条 做好施工记录和登记工作,保存图片、照片资料,能反映出施工过程,做到过程控制。 第二十三条 给施工队签认工程量时,要求工程内容要描述清楚,工程数量要精确、准确,不能估算。 第二十四条 严格审批手续,变更项目计价,必须经项目经理(或其授权总工程师、副经理)审核工程量后,计划部才能计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计划部起草,即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办法
我项目承建地铁标的工程,工程为2个车站和2个区间,工程投资2.8亿元。为顺利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集团公司“两严三控”、高起点进入、高精尖技术、成本精打细算的要求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承担任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一、管理模式:
1、项目设立一个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设在项目部,负责全项目的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经费:
1、经费的开支原则:经费实行“指标控制、逐级把关、适度从紧、事前监督、规范运作”的管理原则。 2、经费的审批报销程序: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领导批准,财务核报,严禁越级审批,先办后批,超权办事。
3、经营活动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坚持“必须、俭朴、适度、内外有别、先批后办”的原则,凡在本工程范围内因理顺上下级关系及业务,需要招待的一律在项目食堂安排办理。确因安排有困难需在外办理的,按程序办理。
4、电话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办法,电话费每月按确定个人费用包干标准,造表支付,不以报销。享受电话费用包干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关机,影响正常工作。
移动电话:根据有关人员的业务量确定移动电话费用,月标准为:项目经理按报销;项目副经理、总工 600 元;各部(室)负责人300 元;司机:150 元;现场工程师100 元。 5、办公用品及费用:
(1)、传真费及复印费:各部(室)需向上级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原则上发电子邮件;各业务部门需转发的资料,不容许在外复印,一律在项目办公室复印;需传真的资料在办公室电传,特殊情况需在外办理的应向项目办公室申报另行处理。
(2)、各部(室)需要打印的各种表格,应根据业务量的需要,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在外办理印刷。
(3)、稿纸、公用信封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印刷,各业务部门按实际需用到办公室领用,办公室做好登记。
(4)、订阅报刊杂志,由项目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办理。专业用书刊的购置,由各部室根据实际工作需用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购置,严禁先办后批,否则项目不予报销。购置的专用书籍要做好登记,属于项目公用,不得个人占用,有关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备案。 (5)、需配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的部室,应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型号及价值,由办公室办理。U盘、移动硬盘、色带、墨盒等需购置或维修更换的,在指标内控制使用,由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特殊的事项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打印纸张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需用的部室到办公室领用。
(6)、项目上场新购置的桌椅、资料柜、电话机、传真机、摄影器材等,使用者要爱护好,财务做好登记,建账建卡。人为损坏而需重新配置的责任人负担50%的费用。
(7)、部室日常办公用品费40元/人年掌握开支,包括笔墨、大头针、图订、订书机、文件夹、胶水等。单台(件)金额超过50元的,由部室、财务分别建卡,部室负责人负责管理,每半年与财务核对一次,已损坏的不能继续使用或没有回收价值的及时注销。购买办公用品,因品种繁多不便开具时,要有购买清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核报。
(8)、差旅费用:因公出差、探亲费用报销,必须持有批准的《职工请假单》报销。报销费用时必须是在批准假期内发生的费用,超出假期发生的费用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财务部门予以核报。严格控制出差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或时间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办理报销。
﹝9﹞、备用金:严格预借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部门、个人借款必须按规定手续及用途经项领导批准后借款。一次性借款超过5000元的,提前二天通知财务。用途不明、手续不全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借款人在返回单位三天后报销,旧账未清,不得发生新的借款。 三、 车辆用油及修理:
1、车辆用油:需加油的车辆,到项目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或采用加油卡加油。
2、车辆修理、保养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在经批准的修理费用范围内开支。未经批准擅自修理保养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更换零部件单件价值在400元以上的,旧零部件要回收。 3、司机因违章操作驾驶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四、资金管理:
1、材料款的支付:各种材料应根据计划进行采购,以免造成库存过大而影响资金周转。采购计划应根据工程和计划部门提供的施工计划进行安排,限额进料,紧急的材料优先安排。在支付材料款时,项目根据资金状况和需支付的材料款情况,确定需支付材料款总额后,由保障部门平衡安排对供应商的材料款,经财务部门签署意见,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支付。
2、小型机具及配件的采购和款项的支付:小型机具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采购,采购计划由项目领导批准后需用时购置,未作计划而急需购置的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方予以办理。支付小型机具及配件款,由设备部门提出申请,物资部门点验后,财务部门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 3、劳务费的支付:根据计划部门提供的完成工作量为依据,按劳务合同确定劳务费的支付金额。没签订劳务合同的,项目不予以办理劳务费的预支或结算。办理劳务费支付时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办理支付。
4、其他需支付的资金,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5、职工医药费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6、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由项目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面对竞争日益激烈严峻的建筑市场,优胜劣汰,财务管理的好与差,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们要在严格管理中出效益,在严格管理中求生存。作为企业
的一名员工,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建设,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用好管好每一分钱,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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