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一、单项选择题
1.李某在购买某紧俏商品时,售货员强行搭售另一商品,这一行为侵害了李某的( 23 )。(2)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3)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2.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3. 经营者不得以(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
4.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 ),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计算。
5.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当听取(销售者 )的意见和要求。
6.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4.1.1 )正式施行的。
7. ( A 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不属于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8. 世界第一个全国性的消费者组织是(美国消费者联盟)
9. 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有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管理监督等多种方式,其中消费者协会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
10.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 2次 )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11.下列店堂告示,哪一个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如售假药,包赔顾客20000元)元”
12.王某从超市买了一箱三象厂生产的山花牌啤酒,开瓶时啤酒瓶突然发生爆炸将王某的眼睛炸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王某可以向啤酒厂,也可以向超市索赔)
13.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1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提供)
15.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1倍 )。
16. 某商场出售家用电脑时,向消费者声明:本店对机内预装软件是否有合法版权概不负责,机器售出后发生任何版权纠纷,概与本店无关。厂商做法属于什么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17. 王某在个体户刘某处购买毛衣,刘介绍其试穿一件毛衣,王某试后感觉不合适,便脱下要走,但刘某执意要王某买下这件毛衣,否则别想离开。王某无奈,只好买下毛衣。刘的行为侵犯了(自主选择权)
18. 2000年12月3日,全国首届珠宝首饰展销会在江西南昌召开。南昌铁路职工杨某在展销会某柜台用1000元购得猫眼和五星宝石各一枚,因担心其质量,便到展销会检测组请求检测,检测结果发现猫眼和宝石均为玻璃制品。杨某遂向省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处理。处理结果:省消协受理后,会同有关机构进行调查、抽检,证实该柜台销售的猫眼和宝石确属假货。本案处理结果应该为(加倍返还)
19. 某塑胶企业在本市晚报上作虚假广告,声称提供质优价廉的塑钢门窗。李林看到广告后,按照晚报上提供的电话,买了一套塑钢门窗。哪知没用几日就出现断裂现象。以下对于李林实现自己的权利的方式说法正确的是(晚报不能提供该塑胶企业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张丽到美容店用一名牌面膜为其美容,用后脸部水肿。经检验,认定所用面膜是假冒名牌的伪劣产品,此面膜是美容店老板在批发市场买来的。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美容店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承担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的时候,享有( ABCD)的权利。
2. 消费者有权(ABCD)。
3. 工商行政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方面,主要职责包括 (ABCD)。
4. 我国的产品质量认证有以下类型(AD)A 安全认证D 合格认证
5. 1962年,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咨文中提出的消费者的权利包括(ABCD)。
6. 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的质量义务要求包括(ABCD)。
7. 商品服务质量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ABCD)。
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ABD)。A 对消费者权益进行特殊保护的原则B国家干预与社会监督原则D 消费者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原则
9. 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特征有( ABCD)。
10. 经营者对商品服务的品质担保主要有(ABC)。A 法定担保B 默示担保C明示担保
11 2002年12月甲在百货大楼购买一枚钻戒,标明产地为南非。后经检验,被告之是国产钻戒。甲欲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 )A百货大楼构成欺诈,甲可获双倍赔偿 B 百货大楼的行为违反消法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12.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内,消费者李红从标明参展单位为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气,使用时发现有漏电现象,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展销会已经结束,李红先后找到甲公司、乙公司,方得知展销会期间乙公司将租的部分柜台转租给了丁公司,该电暖气系由丁公司卖出的。在这种情况下,李红可以向谁要求赔偿?
(ABD )A甲公司B 乙公司D丁公
13 计量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功能是(ABC )A实现计量单位的统一B 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C 实现计量行为的规范化
14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ABC)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B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C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15 格式条款的免责在下列情况下无效(ABCD )
16 不正当竞争法中所指的虚假质量标示是指(ABCD )
17 产品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ABD)A产品存在缺陷B有损害事实发生D损害因产品缺陷而造成
18 保障消费交易公平的法律,主要包括(ABCD )
19 在经营者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ACD )。A 一汽车生产厂家在其销售单上声明:“未成年人驾驶本车造成损害,本厂不负任何责任”C某牛奶公司在其鲜奶的包装袋上注明:“本品应当在保质期内饮用”D某游泳池的经营者在游泳池的入口处挂牌声明:“没有深水证者禁止入内”
20 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假冒行为包括(ABCD )
三、简答题
1. 简述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
答: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
2. 简述生产者、服务提供者质量义务的主要内容。
答: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生产者、服务提供者的质量义务劳动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所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质量应当符合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同类产品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生产经营者已对产品或服务的瑕疵作出了说明或者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的瑕疵除外;以实物样品、广告、产品说明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服务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二)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产品质量表示制度是指产品生产者用文字、符号、标志、标记、数字、图案及其组合等形式,对用户和消费者必须知道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的活动。(三)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明令淘汰的产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措施,基于其耗能高、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因素,宣布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四)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质量标志是产品质量的证明,只能用在取得质量标志的产品上,因此,国家禁止非法制作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优质产品标志、国际荣誉奖标志、生产许可证标志等欺骗行为。(五)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产品的产地、厂名、厂址往往与商品质量是联系在一起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产地、厂名、厂址有质量证明的作用。(六)生产者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掺杂、
掺假”是指生产者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造假,使得产品有关物质成份或者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甲产品冒充与其特征不同的乙产品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或者低档次的产品冒充高等及高档次商品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3. 什么是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哪九项权利?
答: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我国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广泛吸取各国及国际消费者保护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九项权利:概括地说,这些权利包括:(1)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2)消费者的知悉权,是指消费者所依法享有的了解与其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有关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消费者的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及接受的服务的权利。(4)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之间进行的消费交易中所享有的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的权利。(5)消费者的索赔权,是指消费者对其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时,所享有的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消费者的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组织社会团体的权利。(7)消费者的受教育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消费者的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9)消费者的监督权,是指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保护工作进行监察和督导的权利。最后还有一项权利是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未作明确规定的,消费者保证得到可供商品和服务的权利,这也是消费者满足消费需要的最基本权利之一。
4 何谓消费者保护法中法律责任?消费者保护法中责任条款一般应适用哪些规则?
答:消费者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保护消费者的法律规定的或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而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保证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措施,是保护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保护法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消费者保护法中责任条款一般应适用以下规则:
(1)依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高低依次适用。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效力较高的法律规范(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一般适用法律),但这里有一个例外,在法律规范本身明确规定优先适用效力较低的法律规范时,则低级规范优先适用;
(2)新法优于旧法。就同一法律关系而言,新法颁布后,与此相应的旧法自然废止;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是针对其特定的社会关系的特点而于一般法之外制定法律规范,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是相对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也仅在特别法与一般法为同一效力层次上的法律规范时才能适用,但一般法中明确规定不受此限者除外;
(4)例外规定优于一般规定。在同一法律或同一法条中,一般规定之外又设例外规定的,在具体案件属于例外情形时,适用例外规定。2常见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犯罪行为有哪几类?其中与消费者利益最密切的有哪几种?
答:违反法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不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且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常见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犯罪行为包括五类;
一类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型犯罪,其中包括掺杂使假罪,生产制造假药、劣药罪,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医用器械材料罪,生产、销售有害人身、财产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罪,生产、销售伪劣化妆
品罪等。
二类为扰乱市场秩序型犯罪,其中主要有刑法第三章第八节规定的发布虚假广告罪,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罪,非法经营罪,强买强卖罪,伪造、倒卖票证罪,逃避商品检验罪等。
三类为侵犯知识产权型犯罪,其中与消费者利益关系密切的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制售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犯罪等。四类为危害公共卫生型犯罪,其中包括医疗责任事故罪,非法行医罪等。五类为渎职犯罪,其中与消费者利益最为密切的有:刑法第414条规定的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徇私舞弊罪,第413条规定的伪造商品检验结果罪等。
5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经营者民事责任的主要类型之一。其中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经营者民事责任的主要类型之一,其中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之存在。所谓的欺诈行为是指以为了获得有利的交易结果而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的行为。消费交易中常见的欺诈行为有:直接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故意短斤少两的行为、消费加工承揽中偷工减料、偷换原材料的行为、修理服务中偷换零件、虚列修理项目、增报修理费的行为等等。
(2)消费者受到损害。首先,要有消费者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即对经营者提供的虚假信息消费者信以为真并因此而蒙受财产损失;其次,受损害者只能是消费者,即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
(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双倍赔偿实际上是受法律保护、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的最高限度,在此范围内,消费者的要求受法律支持,在消费者提出后,经营者应当双倍赔偿,否则,消费者可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性经营者赔偿。在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 经营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除向消费者退还商品价款或服务收费外,经营者还应增加赔偿消费者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四、案例分析题
1.某厂商出售家用电脑时,向消费者声明:本店对机内预装软件是否有合法版权概不负责,机器售出后发生任何版权纠纷,概与本店无关。问:(1)对本声明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厂商所作上述声明的做法属于什么行为?是否有效?
答:(1)对本声明认定的法律依据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2)厂商所作上述声明的做法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单方免责声明行为,行为无效。
2王某去商场购物,在商场挑选了一瓶价值40元的洗发水未交钱即带出商场,被保安发现。王某当即承认了自己的偷窃行为,表示愿支付洗发水价款,而商场则宣称超市入口处有“偷一罚十”的告示,要王某赔400元,否则将其扭送派出所。王怕声张出去于己不利,只好交。问:商场“偷一罚十” 的告示有法律效力吗?
答: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商场的权限只能把王某将其扭送到派出所,而不能罚款。
3. A县商业局和供销社联手举办商品展销会,甲在展销会上以2150元的价格购买了B厂展销的电冰箱一台,将冰箱拉回家后,甲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安放,接通电源.但是过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动静,打开冰箱发现里面很热.第二天,甲赶到展销会,请B厂的技术人员到家里维修,经过两个多小时检修,冰箱恢复正常.但是,用了一周之后,冰箱再也不制冷了,此时展销会已经结束。甲写信到B厂要求修理更换,被告知B厂已被合并到C厂,B厂已被撤销。试分析:(1)甲应向谁提出修理、更换、退货等要求?(2)甲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纠纷?
(1)答:可以向c提出。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据此,在展销会结束后,甲有权向A县商业局和供销社要求修理、更换、退货。除此之外,甲有权直接向B厂提出要求。但由于已经被并入C,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因此,可以向C提出。
(2)答:甲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纠纷,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4.蒙小姐带着4岁的男孩去深圳市万佳超市某分店购物。其认为购物车前部设置的婴儿座位太小,孩子坐在上面不舒服,便自作主张让小孩坐在购物车的下层。当时商场属于营业高峰期,顾客特别多,一名顾客后退时撞倒了蒙小姐的购物车,小孩从车上摔下且受伤。蒙小姐要求商场予以赔偿。她认为,购物车上虽有使用方法的说明文字,但都是日本文,根本看不懂;同时商场工作人员及保安看到小孩没有按要求坐在购物车的座位上并没
有加以制止,因此商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超市分店则认为,使用方法用日文标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责任应当由生产厂家承担,蒙小姐应当直接向生产厂家索赔;同时认为,虽然看不懂日文,但购物车上的座位形状能使有普通常识的人明白,且商场其他顾客的小孩绝大部分都坐在购物车前部的婴儿座位上,并且即使坐在下层,也不必然会引致小孩摔倒,小孩摔倒是因为购物车的被撞倒,蒙小姐作为小孩的监护人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有过失,应自己承担责任。双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蒙小姐遂向深圳市“消协”投诉。请问:(1)本案推车生产者应当承担责任吗,为什么?
(2)超市是否如其所说没有任何过错与责任?为什么?(3)本案超市能否以自己无过错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4)本案消费者蒙小姐自身有无过错,应否承担责任?
(1)答:应当承担。因为正确、准确标注产品标识,是生产者的法定义务,对消费者而言则是一种知情权。本案推车厂违反产品质量法中要求中文标识的法定义务和警示说明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2)答:不是,超市有过错责任。因为《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超市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也没有阻止消费者不正确的使用其购物用具,因而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3)答:不能。因为《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所以,超市不能因自己无过错而拒绝赔偿消费者。
(4)答:消费者蒙小姐自己也有过错,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其主要责任是对被监护人没有尽必要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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