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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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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

内财大X院学工字[20XX]X号

送达时间:___年 _月__日

被送达人: (性别,民族,年龄,籍贯,学院班级,学号)

XXX 同学:

你因 XXXX 一事,违反了《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XX条第XX款之规定,学校已于XXX年XX月XX日作出给予 记过/严重警告 处分的决定(内财大校发[201X]XX号),处分期自处分决定书送达你处日起六个月,期满后,依据《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第XX条规定,可申请解除处分。现将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内财大学工字[ 20XX ] X号)送达你。

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如果你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处分决定书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诉申请。

被送达人签字:______ 送达人(一)签字______

送达人(二)签字______

学生工作处(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本人,一份留学生工作处/学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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