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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制度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石楼县人民医院 处方点评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通知精神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处方点评要求,处方格式、颜色、书写、保管等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发药和签字符合规定要求和程序。

二、每月医院要组织处方点评小组会同医务科和相关科室,随机抽查门急诊处方100张,出院病历30份,进行综合点评。

三、处方点评小组每月要如实统计、上报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门诊处方合格率等数据。

四、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要作重点点评,对不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及分级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要进行有效干预,并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五、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不按规定对不合理

处方进行有效干预,医院要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六、对不按照毒、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开具处方的医师要进行逐一登记,点评并通报。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石楼县人民医院

201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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