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Jan.20ll No.1 Ser.No.118 第l期总第118期 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魏峥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孝感432000) 【摘要】我国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有着犯罪手段隐蔽化、犯罪主体多元化、犯罪金额大额化、危害后果严重化、犯 罪情节国际化等特点。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源于金融不健全、金融法制不完善、监督制约不到位、犯罪防治缺力 度。防范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必须深化改革、加大监督力度,完善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健全防范机制、加强 道德教育,加强部门联系、争取破案时机,保持协作关系、建立犯罪信息系统。 【关键词】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4.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l1673-2391(2011)0l一003o一03 一、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决策实施犯罪,以减轻个人责任,逃避法律制裁。 (三)犯罪金额大额化 (一)犯罪手段隐蔽化 犯罪金额越来越大,上千万的特大案件已不鲜 犯罪手段从过去的以权谋私和监守白盗转向运 用专业知识,利用金融业务程序制造漏洞作案,犯罪 手段的隐蔽性增强。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 罪一般依附于金融业务实际,近年来,金融经营管理 市场化进程加快,计算机技术广泛运用,犯罪依附于 金融业务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金融从业人员凭 见。20世纪90年代初期,贪污贿赂上百万元在金融 领域比较少见。然而,近年来,金融贪污贿赂等犯罪 案件数逐渐上升,上千万元的特大案件逐年增多, 2008年以来,仅福建省就查_力、百万元以上案件29 件,其中上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5件。据对一些 典型案件分析,犯罪巨额账款多被犯罪分子用于个 借自身专业知识,利用金融业务的时间差、地点差、 利息差、行际差作案逐渐增多,这种趋势在新兴的证 券行业表现尤为突出。 (二)犯罪主体多元化 人炒股、经商、投资、甚至贩毒、炒卖外汇、等非 法活动上,给国家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四)危害后果严重化 金融领域职务犯罪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信 誉,容易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从查处的金融违规、 金融诈骗犯罪中大都能发现金融从业人员的贪污贿 犯罪主体以金融机构领导特别是基层单位负责 人为主,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共同犯罪增多,法人 犯罪时有发生。金融机构领导贪污贿赂等犯罪往往 赂行为。有的金融诈骗犯罪就是不法分子利用重金 与管理决策权力相关联,金融单位负责人犯罪一直 占较大比例。由于一些基层单位金融秩序混乱,管 理不严,制度不落实,一些从事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 也有机会实施犯罪,基层一线年轻从业人员所占的 比例越来越高,这就使犯罪日趋基层化、低龄化。 由于金融业务交叉,计算机联网操作,单独作案成功 率越来越低,因而金融从业人员之间,甚至是金融从 业人员与社会人员之间,相互利用、内外勾结、多环 行贿,促使从业人员违反国家信贷和规定,放宽 贷款条件和数额而得逞的。目前较为严重的违章拆 借资金现象,往往也是一些从业人员出于个人赚取 利息差或回扣造成的。证券业也存在类似情况,在 一起证券从业人员私分案中,行为人采用一种 资金“空敲”的方式,虚拟高出证券公司实有资金数 倍甚至几十倍的资金,通过电脑,转让给一些有关系 的股民炒股,甚至转人虚设的股民帐户进行自营,然 节有预谋、有分工地进行作案。同时还有一些金融 机构的领导把谋取私利转化为单位行为,通过集体 后提取巨额管理费用,私分贪污。 【收稿日期】2010—11-20 【作者简介】魏峥(1977一),湖北孝感人,经济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30・ 魏峥: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五)犯罪趋于国际化 犯罪涉外情节增多,国际化趋势日渐明显。一 是境外人员参与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比较典 型的是少数不法外商在华投资经商中,采取行贿手 段,诱使金融机构一些意志薄弱者为其违规获取贷 款或逃避监管,非法进行资金经营提供便利;二是为 逃避国内法律制裁,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分子 在世界范围寻找退路,或携巨额赃款潜逃在外,或把 赃款转移到境外金融机构藏匿,或把赃款用于境外 投资、经商等。对熟悉金融管理的犯罪分子来讲,利 用世界性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来实现这个目标很 容易得逞。如果没有有效对策和措施加以遏制,金 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国际化将呈发展趋势,其表 现形式也将趋于多样化。 二、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 (一)金融不健全 我国金融组织体系已基本形成,但金融改 革滞后,管理漏洞较多,金融机构的功能和服务水准, 包括从业人员的金融信用意识远未达到转轨的要 求。许多金融改革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留下引 发犯罪的隐患。 (二)金融法制不完善 犯罪行为具有超前性,而法律规范则显现出滞 后性,许多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没有相应的法 律规范,一些明显的违规现象处于法律的真空状况, 一些行为的罪与非罪界限模糊,使不法分子有机可 趁,为贪污贿赂犯罪的滋生提供了温床。比如证券 业中存在资金“空敲”现象,表面看由此产生的利润 是单位所有,但这种利润往往被列为帐外收入,随时 可能落入私囊, 对这种行为,现有的法律就没有相 应的处罚规定。几乎每一项金融改革措施出台,都 有一些新的犯罪形式随之出现,而法律往往是在这 之后才能作出相应的规范。 (三)监督制约不到位 监督制约机制薄弱,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致 使一些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持续时间长、金额 巨大却不易被发现。在犯罪防范方面,缺乏强有力 的犯罪防范机制,主观认识也不到位。受功利主义 的影响,有些金融部门执法机关对防范工作缺乏长 远战略的眼光,认识上还存在种种误区。比如,目前 新的金融工具推广很快,但很少有金融部门对这些 金融工具使用中可能存在的犯罪隐患进行事前研 究,并建立配套的防范机制,往往是这些金融工具被 不法分子利用,造成严重后果后,防范对策和措施才 跟着出台。l3 (四)防范犯罪缺力度 侦查手段简单、侦查人员知识缺乏难以应对犯 罪的复杂性,无法通过打击犯罪来预防犯罪。金融 经营管理的高度专业性决定了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 犯罪的情节更复杂,犯罪主体专业素质更高,犯罪手 段智能化更明显。而侦查人员大多没有金融从业的 实践,对金融管理知之不多,往往用老思路、老方法 来侦查金融领域的犯罪,侦察手段停留在较低水平 上。有时控制了犯罪分子,却因为不熟悉金融运行 规则或计算机管理系统而抓不住作案证据,掌握不 了赃款流向;有时发现了犯罪痕迹,而犯罪分子却早 已逃之天天。 金融犯罪的国际化趋势明显,但打击犯罪的跨 国合作存在着局限J生。由于缺乏相应的国际司法协 助条约或协定,合作侦查犯罪并不认为是受请 求方的义务,诉讼体系不同、审批手段烦琐、语言障 碍、经费缺乏等等,使得国际合作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造成侦查工作效率低下,诉讼周期拉长,犯罪分子不 能受到及时有力的惩罚,甚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逍 遥法外 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防范对策 (一)深化改革,加大监督力度 防范金融领域的犯罪,必须深化金融改革, 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大金融监管力度。要 着力解决金融监管乏力问题,在监管范围上,既要加 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也要加强对非银 行金融机构的管理;在监管措施上,既要有预防性的 监管措施,也要建立事后化解性的监管制度;在监管 手段上,既要建立监管指标体系,包括金融机构的资 产质量,特别是信贷资产质量,资产的流动性,经营 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内控制度和执行情况,也要建立 灵活、准确的风险预警系统,以保证国家对金融活动 的运行情况和管理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减少在金融 领域实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可能性。 (二)完善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 我国金融立法的滞后,致使金融市场一些违规 经营和非法交易活动得不到有效惩治。解决这个问 题,一方面要加强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的建设,在《中 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 的金融交易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必须对刑事立法作 出相应的修改,针对金融犯罪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条 文,以防范金融犯罪,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和预防效 能。在金融执法方面,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机构的作 用,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加大金融监管执法力度,坚 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禁任何非法金融活动;强化 ・ 31 ・ 魏峥: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对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惩治,充分发挥司法 机关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的作用,分析犯罪原因,掌握 犯罪规律,研究侦查策略,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打击 力度,坚决遏制大案要案上升的势头。 (三)健全防范机制,加强道德教育 金融领域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有的形同虚 设,一部分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受贿,因 此必须健全防范机制。要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执行 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减少随 意性,防止滥用职权和违规经营。要系统地建立职 工代表大会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社会公开监督以及 执法执纪监督组成的监督制约体系,并有重点地对 发放贷款、拆借资金、股票透支交易及电脑操作人员 加强监督与制约,发现问题,迅速作出处理。 要加 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纪律观念,增强抵御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 侵袭的能力,同时,严把用人关,对不适合从事金融 业的人员坚决清退。 (四)加强部门联系,争取破案时机 金融部门要主动向检察机关通报有关情况,使 检察机关对金融部门的工作情况、管理晴况、经营隋 况等有必要的了解。发现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时, 应及时与检察机关取得联系,争取破案时机,在检察 机关介入调查时,金融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协作, 促进有效地获取犯罪证据。检察机关也要加强与金 融部门的沟通、联系,互通信息,特别要研究分析金 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把握犯 罪的总体走势。对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 时向金融部门通报,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业务管理 ・32・ 中的漏洞和问题,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金融部 门建立规章制度。此外,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综合素 质较高的专业侦查队伍,不仅要有一批侦查金融证 券、保险、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人才,还要有一批从 事金融犯罪理论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方面的人才。 (五)保持协作关系,建立犯罪信息系统 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金融犯罪的国际化,需要 各国、各地区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对付金 融领域中的贪污贿赂等犯罪。一是建立犯罪的信息 交换系统,包括犯罪嫌疑人信息、犯罪手段信息、赃 款流向信息、单位信息等,为侦破案件提供有价值的 信息。二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这种联系的重要媒 介是相关国际组织,例如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反洗钱 金融诉讼特别工作组等。对我国来讲,非常需要与 我国金融犯罪牵涉较多的国家和地区保持密切的联 系,加强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司法制度、 司法运作情况以及合作可能性的研究,拟定相应的 工作预案。一旦需要,就可以及时得到这些国家和 地区的司法协助。 【参考文献】 [1]周振想.权力的异化与遏止——渎职犯罪研究[M】■E京:中国 物资出版社,1994:l3. [2]凌海.反方略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105. [3]柳唏春.预防职务犯罪——反的理性选择【M】.北京:法律 出版社.2003:137. [4]菲利.犯罪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226 【责任编校:陶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