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序考核号 项目 扣分标准 扣得分 分 备注 1、未按要求报送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每项扣2分。 2、未按要求报送监理人员启用文件和人员资组织 格证复印件的,每项扣1分。 一 管理3、未做到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的,每次扣2分。 (154、现场监理擅自离岗的,每次扣2分。 分) 5、未按规定考勤,考勤记录不真实的,每次扣1分。 6、擅自调换现场监理的扣2分,擅自调换总监的,考核不合格。 二 1、未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 对明显可 检测的 材料未进行检测, 放任不合格材料 入场,造成不良 影响的为不设备的合格证及试验检测报告进行审查的,每 项扣1分。 2、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检验)的,砼、砂浆等试验成果未按月进行统计并上报业 主和质监的,每项次扣1分。 3、对关键部位漏检或未检的,每次扣2分。 4、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报验合格,联合验收未通过的,每次扣2分,通过联合验收的,质量 管理 (30 分)
每次加1分。 5、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旁站并做好原始记录的,每次扣1分。 6、已签认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经复检不合格的,每次扣2分。 7、对施工单位的“三检制”监督不力的,扣2分。 8、对施工单位要求进行验收,现场监理未按规定时间验收的,每次扣1分。 9、未经现场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1分。 10、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 的,每次扣3分。 11、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不合格。 1、未及时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合格。 安全管理(25分) 程专项施工方案每项扣1分; 2、施工单位未委派专职安全员的,扣1分。 3、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未督促做好安全措施及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的,每项扣2分。 4、安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未督促施工单位 三
整改的,每次扣2分。 5、施工单位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未持证 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6、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考核不合格。 1、未按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扣2分。 2、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理月报的,每次进度 扣2分。 管理3、未按施工进度计划督促落实,造成工期延 四 (20误的,扣2分。 分) 4、计量审核不及时、不准确或计量欠真实的,每次扣3分。 5、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工程联系单并提出有效意见的,每次扣2分。 1、对工程原始资料未及时、准确审核和妥善管理的,扣1分 资料 2、对施工单位报送资料审核签证不及时的,管理每次扣1分。 五 (103、资料填写不规范、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分) 整的,每次扣1分。 4、串通施工单位变更签证、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资料的,每项次扣2分。
5、对上报的工程质评资料中未随附工程总监核实证明的,每次扣2分。 6、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不完整的,每项扣2 分。 参加考核人员 注:1、质量部分评分低于15分,或安全部分评分低于15分,或进度部分评分低于12分的按合同予以处罚。
2、总评分低于70分的,全局范围通报批评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总评分高于90分的,全局范围内通报表扬,也可给予适当奖励。
3、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4、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分,且考核为不合格;
5、工程款支付和诚信记录与考核挂钩,连续二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应停付工程款且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评分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序考核扣分标准 扣得分 分 备注 号 项目
1、未按时报送项目部人员组成和印鉴启用文件、开工申请及相关资料的,每项次扣1分。 2、项目部办公条件达到要求,环境整洁、有序、卫生、组织 管理(15生活条件符合规定,办公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合同要求、现场标牌设置符合规定,每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一 分) 3、未按要求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管理制度及五大员职责未上墙的,每项扣1分。 4、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天数达不到要求的,每人次每天扣1分。 1、未配备与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缺一项扣0.5分。 2、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试块、试样未按要求取样、送 检的,每项扣2分;自检数量未达规范规定的,扣2 质量 管理 二 (30分) 4、砼、砂浆配合比表,原材料等各类标志牌未在施工现场悬挂的,每项扣2分。 5、检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 6、出现质量问题,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每次扣3 分。 3、未按“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要求自检的,扣3分。
分。 7、对关键部位漏检或未检的,每次扣2分。 8、上级部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项次扣3分。 9、对未经现场监理验收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1分。 10、出现质量事故,考核不合格。 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每项扣2分。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状况不好,三宝四口、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深基础、塔吊设置等存在 较大隐患的,每项次扣2分 安全 管理(25分) 4、无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钢结构、梁板吊安装等专项施工方案。未办理塔吊、起重机械、吊篮、人货电梯备案和使用登记的,施工机具未办理验收合格手续的。每项扣2分。 6、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项次扣2分。 3、未设立专职安全员的,未进行专项安全教育的,未按规定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的,每项扣2分。 三 7、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人次
扣2分。 8、发生安全事故,考核不合格。 1、未按要求报批施工进度计划或施工计划不合理的,扣2分。 进度 2、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阶段性计划或工管理程重要节点的,扣5分。 月进度未 完成 的,四 (203、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施工月报,每次扣2分。每分) 延误一天加扣1分。 4、未按要求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人员、机械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每项次扣2分。 1、施工原始记录、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及工程质量评定 考核不合 格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 资料的, 每次扣2资料未按规范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每项 次扣1分。 2、未按规定及时向业主单位报送工程技术资料的,每次扣2分。 3、对串通监理人员,擅自伪造、篡改原始记录、质量评定等工程相关资料的,每项次扣2分。 资料 管理(10分) 五 4、施工日志记载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的,扣1分。 分。
参加考核人员 注:1、质量部分评分低于15分,或安全部分评分低于15分,或进度部分评分低于12分的按合同予以处罚。
2、总评分低于70分的,全局范围通报批评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总评分高于90分的,全局范围内通报表扬,也可给予适当奖励。
3、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4、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分,且考核为不合格;
5、工程款支付和诚信记录与考核挂钩,连续二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应停付工程款且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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