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络函
版本号A/0
表单编号:QP-02-01
发函部门(单位)函送部门(单位)案由(主旨)发函主办 相关人员发函主管目前需要各有关部门(单位)协调处理、说明事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事项的处理部门主管: 日期: 部门主管:(副)厂长以上主管批示:日期:1、函送有相关的各部门、单位主管及相关人员皆必须回复内容;2、发函部门(单位)要注明时间;3、最迟48小时内(16个工作小时)要回到(副)厂长处。保存期限:1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