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表彰奖励原则
(一)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二)突出奖励重点,向业绩优、贡献大的集体和个人倾斜。(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第三条表彰奖励类别
(一)表彰奖励分为外部表彰奖励和公司级表彰奖励两大类。(二)外部表彰奖励是指国家党政机关、有关部门、机构组织开展的国家级、省(市)级各类表彰奖励和行业协会组织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荣誉类、科技发明类、工程评优类、技术技能人才类等。
(三)公司级表彰奖励是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在生产经营、管理创新、科技进步、党建群团、企业文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科学技术奖、项目管理金奖、安全质量奖、管理创新奖、文明建设奖、系统先进奖、职工技能大赛奖、单项重大工作事项奖等。
第四条外部表彰奖励中工程评优类奖项和公司级表彰奖励中安全质量奖,按照公司质量奖励实施办法和安全生产奖励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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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单项重大工作事项奖用于奖励超额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或圆满完成公司重点推进的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单位)组织开展的系统内表彰活动,第六条公司总部各部门
每年表彰一次。具体的表彰项目、数量和标准每年由董事长办公会审定。
第七条在同一年度内因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且由公司出资奖励的,按就高原则办理,不重复奖励。荣誉类集体表彰不给予物质奖励。
第八条表彰奖励资金开支渠道
外部表彰奖励荣誉类奖项以各单位名义申报获奖的,由所在单位出资奖励。其它外部表彰奖励和公司级表彰奖励项目,由公司出资奖励。奖励资金计入出资单位当年工资总额。
第九条表彰奖励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自行出资奖励的项目,由各单位制定表彰奖励办法并进行奖励。
(二)公司出资奖励的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表彰奖励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审核建议报公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条公司需增设新的奖励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奖励项目设置申请,说明设置依据或理由、奖项种类、评选条件、奖励频度、规模和标准等,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提出建议,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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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第十一条 表彰奖励发放
表彰奖励应规范发放管理,突出奖励重点,确保表彰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科技类表彰奖励严格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奖励金额80%分配给技术攻关、成果总结过程中做出贡献的技术团体,其中半数以上金额给予核心科研人员;其余20%分配给成果申报中的咨询专家和技术辅助人员。各单位企业负责人和公司总部机关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参与科技类表彰奖励分配。
第十二条 表彰奖励监督
表彰奖励应严格评选条件和审批流程,突出业绩导向,优中选优。公司每年对表彰奖励审核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表彰奖励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及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 表彰奖励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出资单位按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奖项和奖励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表彰奖励具体奖项及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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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表彰奖励具体奖项及奖励标准
一、外部表彰奖励荣誉类
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地市级省部级国家级类别
奖项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和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省级和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中央企业先进职工标兵中央企业先进职工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省级三八红旗手省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奖励标准3.532.52.52.52.5221.51.51.51.521.50.60.31
集团公司劳动模范
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优秀共产党员标兵集团公司标杆班组长集团公司优秀班组长地市级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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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部表彰奖励科技发明类
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
奖项类别
奖项
特等奖
国家科技奖配
一等奖
套奖励
二等奖特等奖一等奖省部级科技奖
配套甲类二等奖
三等奖特等奖一等奖省部级科技奖
配套乙类二等奖
三等奖特等奖一等奖行业科技奖配
套奖励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工法国家级工法升级版省部和行业级工法
主编
国家标准
参编主编
行业标准
参编
PCT国际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一等奖
国家级信息化
二等奖
成果奖
三等奖一等奖
省和行业级信
二等奖
息化成果奖
三等奖
软件著作权奖
奖励标准5002001001008050305040251520161062010340102051051110756434
科技奖
工法
标准
发明专利
信息化成果
软件著作
注:省部级科技奖配套甲类指省政府奖、中国电力奖等,乙类指国家能源局奖等;科技奖和工法的奖励标准为独立完成单位奖励标准,联合完成单位中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上述标准的60%,第二完成单位获得40%。— 5 —
三、外部表彰奖励技术技能人才类
序号1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二类及省级一类国家
职业技能竞赛
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0.810.80.5
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三等奖奖一等奖二等
11.51
入选新世纪百千万
人才工程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
管理专家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中央企业和省部级技术能手省部级技能名匠(工匠)
省级首席技师
一等奖二等奖省级国家级人选省级人选国家级省级
35353321.51.5121.5
奖项
国家级
奖励标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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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级表彰奖励
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公司劳动模范
职工技能大赛奖文明建设奖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
总部机关完成所属单位完成
项目管理金奖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
奖项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甲类工程奖乙类工程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最佳文明职工文明职工优秀班组长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奖励标准10853106201085153211.50.30.310.80.50.32111
集团公司十大杰出青年最美一线职工模范共产党员
注: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配合完成单位(部门)奖励标准按50%计算。以上所有奖项奖励标准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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