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精选
及详细解析1012-7
1.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因甲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3,故不必征得乙、丙的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
B.若公司章程限制甲转让其股权,则甲可直接修改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以使其股权转让行为合法
C.甲可将其股权分割为两部分,分别转让给乙、丙
D.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均可就甲所转让股权的一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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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股权的转让
【解析】本题不仅考法律知识,还考核考生的一般逻辑和文字推理能力。比如,首先就是考审题,要求考生选错误的。
A项考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是否须经其他股东同意的问题,依据《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甲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是指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因此A项说法错误,应选。
B项既考查法律知识,也考查逻辑分析能力。依据《公司法》第71条第4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设定章程对股权转让有限制,则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限制甲进行股权转让。这是逻辑顺序的问题,不能因为持有超过2/3股权,就可以直接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法有比较严格的程序性,修改章程必须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做出决议后,才能修改公司章程。因此B项说法错误,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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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项比较容易,转让多少股权,转让给谁,这是甲的自由,只要与受让者达成一致,法律不能干预。C项说法正确,所以不选。
D项主要考查对优先购买权的理解问题。依据《公司法》第71条第3款,“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这里所指“同等条件”,理解上应该包括同等数量、金额。也就是说,甲对外转让全部股权时,乙或丙不能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D项说法错误,应选。
2.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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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D
【考点】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解析】本题考法条规定。
依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据此可知,设立分公司应当申领营业执照。并且,分公司因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项主要考查分公司负责人的选聘问题,对此,《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应由该公司自行决定,从逻辑上讲,当然不一定只有股东才能做负责人,C项错误。
D项考查子公司问题,依据《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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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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