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卷 第4期 Vo1.34 No.4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LANZHOU INSTITUTE OF EDUCATION 2018年4月 Apr.2018 《左传》中郑国女性形象探析 王会丽 (上海大学文学院一 海200000) [摘要]《左传》中描写各国女性纷繁复杂,而其中郑国女子却以其多样化的形象令人印象深刻。《左传》中的郑女在 父权与夫权的矛盾中、“非礼”事件中、婚姻选择中的参与不同,选择不同,命运各异,这不仅与郑国的历史风俗有关,也 与当时的时代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关键词]《左传》;郑国;女性;探析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5823(2018)04-0014-02 [收稿日期]2018一Ol一08 关于《左传》中郑国女性④的独立的系统研究,并 权的矛盾中,雍姬最终选择了站在父权的利益上。再 未见于前贤的任何著作,仅有张阳的一篇硕土论文提 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载的,在乱军之中,辟司 及。_l 据笔者统计,《左传》中提到的郑国女性共有二 徒的妻子对于打仗回来的国君,仅仅拦路询问国君与 十六处,着墨甚多的有十位,如庄姜、夏姬、徐吾犯之 父亲的安危如何,并且义正言辞地说:“苟君与吾父免 妹,其余的则是作为事件的参与者一笔带过,如襄公 矣,可若何?”全然不见对丈夫的急切关心,而是一种 十一年的“女乐二八”和僖公二十二年的“郑二姬”。 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茫然态度。正如《礼记·曲礼 父权主导下的郑女,“非礼”事件中的郑女,婚姻选择 上》上所记载的那样,“父之仇,弗与共戴天”,而究其 下的郑女都以不同的形象出现在《左传》中,面对不同 原因,则是春秋时期的女子同父亲的血缘关系往往要 的时代和情境,郑女的选择和形象也呈现出多样化的 大于女子同夫家的姻亲关系,这反映了天伦关系在春 色彩。 一秋时期仍是人们非常信守的一种准则,它是父系社会 父权与夫权的矛盾中的郑女 、残留下来的产物,体现了父权对家族的深远影响和控 二、“非礼”现象下的郑女 在春秋社会时期,大国之间的婚姻是一种常见的 制力。 国与国之间的结盟方式,嫁出去的女子不仅肩负着母 国的利益,也要承担起夫国的利益兴衰。但正如凡事 春秋时期伴随着周王室的衰微,各诸侯国的势力 都有两面性一样,利益、国情在春秋时期瞬息万变,没 不断增强,原先奉行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逐渐被破 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当夫国与父国之问 坏,并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所取代,礼崩乐坏的情 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夹在其中的女子便有了不一样的 况每况愈下,而作为势力日益增强的诸侯国,自然不 选择。然而在春秋时期,郑国女子在面对“父权”与 把已无号召之力的周王室放在眼里,非礼现象,僭越 “夫权”的矛盾时,她们往往倾向于自己的母国的利 举动时常发生。郑国作为一个当时的一个小国,在 益。 《左传·隐公三年》和《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也发生 了非礼事件。而在郑国众多“非礼”事件中,郑女作为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记载: 丙子晨,郑文夫人芈氏、姜氏劳楚子于柯泽。楚 《左传·桓公十五年》载: 雍姬知之,谓其母日:“父与夫孰亲?”其母日:“人尽夫 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日:“雍氏舍其室 之汪 [ ]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 直接参与者的身份也身处其中。 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 子使师缙示之俘馘。君子日:”非礼也。妇人送迎不 出门,见兄弟不逾阈,戎事不迩女器。” 祭仲专权,郑君担忧自身的利益会受到侵害,因 很明显,《左传》此处记载的“非礼”包含两个方 此想要雍纠杀掉祭仲。在作为雍纠的妻子雍姬得知 面:一是关于女子的社交范围,有门限之礼。所谓门 这一秘密消息后,陷入了痛苦的抉择中。在家从父, 限之礼,传统上讲就是“男不言内,女不言外”,不仅人 出门从夫的观念深深地影响着郑女雍姬。在询问母 身自由有很大的限制,而且见家里的兄弟都要“不逾 亲得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的回答后,雍 阈”,是真正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而在这一事件 姬下定决心将丈夫将要谋杀父亲的事情告诉了父亲, 中,作为严肃的国家外交场合,郑文公竟然让其夫人 而导致了“尸诸周氏之汪”的严重后果。在夫权与父 芈氏、姜氏“劳楚子于柯泽”,公然在军事和外交场合 [作者简介]王会丽(1992一),女,上海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第4期 王会丽:《左传》中郑国女性形象探析 l5 让女子抛头露面,代为劳军,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礼 志》载:“(郑地)土陋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故 的要求,更是“非门限之礼”;二是关于军事禁忌的礼 其俗淫。” 再加上郑地商业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催 仪,即“戎事不迩女器”,杜预解释道:“言俘馘非近妇 生了人们急功近利的心态,再加上各种类型的“市” 人之物。”自古战争就是男子之事,而作为战争中失败 “肆”的形成,更引发了人们的享乐消遣心理,“人类社 的俘虏也是一种武力的象征。而楚子竟然在芈氏、姜 会发展的历史表明,文化的繁荣往往最直接地通过人 氏的面前公然展示俘虏,这不仅是郑国的非礼事件, 们对声色犬马等物质享受的喜好与追求表现出 同时也是楚国的非礼事件。故《左传》中对这一事件 来。” 因此郑女在有条件择偶的情况下,表现出如此 日“非礼”。可郑文公不以为然,其后不仅让芈氏参加 大胆开放的行为就不足为奇了。 了楚君的送别宴会,更派芈氏亲自送楚君归营,在这 关于《左传》中的郑国女子,还有开篇的《隐公元 一“非礼”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郑国女子“芈氏、姜 年》记载的“郑伯克段于鄢”中无限宠爱4,JL子共叔段 氏”是作为事件的直接参与者而非是旁观者,她们直 的武姜,因为自己的偏爱使共叔段走上逆反的道路而 接参与了并且自始至终都起了作用,再如《左传·隐 自己也难以得到郑庄公的原谅,最终掘泉地下相见, 公八年》载“先配而后祖”的非礼事件亦是如此。 母子才和好如初;《左传·桓公十一年》载联合母国参 三、婚姻选择下的郑女 与政治权利争夺的雍氏女,利用祭仲的权势为自身谋 《礼记·曲礼》载:“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得利益,而且最终也实现了“厉公立”的结果;还有因 自古以来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仅 为美貌成为众诸侯争夺对象的夏姬,背负着“杀三夫、 女子的出行受到限制,婚姻更是遵守父家的安排,在 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的罪名,成为诸侯大夫之 婚姻生活中,春秋时期的女子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处 间互相争夺的玩物,成为一系列政治事件中的被动触 于弱势群体的郑女,为了郑国本国的利益,其婚姻自 发者。 然免不了成为政治的牺牲品。如《左传·襄公十一 四、结语 年》载:“郑人赂晋侯以师悝……女乐--/k。” 身处“霸诸侯”到“王天下”的大变革、大动荡的 此外还有《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中的“郑二 春秋时期,父权与夫权的矛盾中的郑女选择保全父国 姬”,她们并没有任何的择偶权利,甚至于连姓氏都没 的利益;“非礼”事件中郑女是春秋时期“礼乐征伐自 有留下就被作为政治的附属品送给别国,以此谋求自 诸侯出”的见证者;婚姻选择下的郑女,既无力选择自 己国家的利益。此外还有《左传·宣公三年》中作为 己的婚姻进而沦落为政治的牺牲品,却也可以在一定 郑子之妃的陈妫②,她的被“报”的婚姻没有任何聘娶 情况下大胆说出自己的择偶观。动荡的政治环境造 礼仪方面的记载,可见其是作为文公小妾的身份生存 就了郑女多样化的形象,这是她们的命运,同时也是 的。而被“报”之后的陈妫并没有受到恩宠,她的儿子 整个时代的缩影。 子华、子臧皆被文公诱杀,不禁令人唏嘘。 郑女的婚姻状态是男权主导下的社会女子的常 [注释] 态,“男尊女卑”下的女子对自身的命运没有自主权。 然而“政教荒散,世俗流移”,综合因素作用下,有些郑 ①本文中的郑国女性指生于郑国及别国嫁入郑国的女性。 国的女子在婚姻的选择上却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独特 ②杨伯峻注:“郑子即是子仪,为文公之叔父。”那么陈妫是郑 的眼光。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载: 文公的叔母,是属“子”之晚辈与属“母”之长辈的异辈结合。 郑徐吾犯之妹美……日:“子皙信美矣,抑子 [参考文献] 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 [1]张阳.《左传》列国女性人物精神风貌透析[J].宜昌学院学 徐吾犯之妹并没有选择富有的子皙,而是随着自 报,2012,(5). 己的爱慕选择了子南。童书业曾言:“在这件故事里, [2]杜预,孔颖达.疏春秋左氏传正义[M].清嘉庆江西南昌府 我们看出当时女儿是可以自由选择丈夫的,她们的眼 学刊刻阮校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 光中的标准是要赳赳武夫的样子的。” 此类现象在 [3]童书业.春秋史[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87:32. 《诗经·郑风》中也随处可见。其中的不少恋歌就反 [4]班固.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M].北京:中华书局, 映了郑国女子主动、大胆、毫不避讳礼制地追求自己 1962:1652. 意中人的情形,如《东门之埠》《褰裳》等。可见郑国 [5]高方.《左传》女性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 女子在有条件择偶的情况下,其思想是开放大胆的。 2010:151. 究其原因,有地理因素的影响,《汉书》卷二十八《地理 [责任编辑:白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