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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来访、洽谈人员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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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来访、洽谈人员保密协议

参观、来访、洽谈人员保密协议

本为参观、来访、洽谈人员保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范本,旨在保护双方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参观、来访、洽谈人员(以下简称“访客”)与被访方(以下简称“公司”)之间的访问及交流活动。

第一章:协议背景1.1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确保访客在参观、来访、洽谈过程中保持对公司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的保密,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 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参观、来访、洽谈活动中的访客。第二章:保密义务2.1 保密定义

公司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技术方案、产品设计、营销策略、客户数据等,访客在参观、来访、洽谈过程中应保持对这些信息的保密。

2.2 保密责任

2.2.1 访客同意在参观、来访、洽谈期间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泄露或利用这些信息给予任何第三方。

2.2.2 访客应妥善保管取得的任何公司资料、文件或样品,并在访问结束后归还或销毁。

2.2.3 访客不得复制、拍摄、记录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第三章:安全措施3.1 公司义务

3.1.1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以保护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的安全性。

3.1.2 公司有权要求访客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和程序,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3.2 访客义务

3.2.1 访客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和程序,并按要求配合公司的安全检查。

3.2.2 访客应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任何安全设备或标识,并在访问结束后归还。

第四章:违约责任4.1 违约定义

4.1.1 若发现访客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公司有权采取适当措施要求访客停止违约行为,并保留追究访客法律责任的权利。

4.1.2 若因访客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访客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其他条款5.1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访客结束参观、来访、洽谈后终止。

5.2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当地法律的管辖。5.3 可分割性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5.4 附加条款

(此处可添加适用的附加条款,如知识产权保护、反等)本所涉及附件:1. 公司机密信息清单2. 访问规定及安全检查程序

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 商业机密:商业活动中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商业信息,其保密对于商业活动的参与者至关重要。

2. 敏感信息:指可能对公司利益产生负面影响或泄露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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