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 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网络诈骗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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