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检需要出具下列材料:
1、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
2、公司年度报告,包括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公司、购买股权信息等其他材料。
公司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公司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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