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的遗嘱是指遗嘱人死亡继承之初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因此,在遗嘱生效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更改或撤销遗嘱,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无需有任何理由,只要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是出于遗嘱人的初衷。此外,公证遗嘱具有法律证据效力,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或者变更,遗嘱人必须到原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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