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行开除党籍处分时,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并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对于严重触犯刑法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由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对于严重触犯刑法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法律分析
给以开除党籍的处分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如果严重触犯刑法,其党籍被开除的决定由政治局作出;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如果严重触犯刑法,其党籍被开除的决定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法律依据
《中国党章程》第四十二条对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以纪律处分。 该内容由 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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