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留抵对于会计分录不会有影响,但月末对应交税费进行结转的时候,会出现两种结果。首先,你要对是否需要交税进行计算;其次,对于明细账上的销项税、进项税及留抵数进行查看;最后用上公式本期应交=本月销项税-本月进项税-上期留抵进项税,最后呈现两种结果:
1、用公式计算后,答案为负数,则不用交税。其可作为下一个月的留抵税额。
2、套进公式后,如果答案为正数,则需要交税。月末的时候需对转出应交会计分录进行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
二、留抵税一般公式: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三、进项税留抵:如果本月进项有留抵,则财务人员不用作多交的相关处理,如果仅仅是财务处理,那么其进项税不用处理。
四、留底税金是累计的,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且无时间上的。
五、如果进项税已认证,并没发生销项税,则可用销项税-前一个月的进项税合计(留抵到下个月)
六、当月份终了时,当月的应交未交额从“应交税费--应交”转入“未交”明细科目,以 "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为借记科目,而贷记科目是 "应交税费--未交"。
因此,应缴税费-应交-转出未交存在借方余额。
法律依据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期末留抵退税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期末留抵退税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9号)
(四)《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留抵税额行业范围的公告》(2022年第21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留抵税额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1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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