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办理的流程是:
1、首先,当事人应当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期限等;
2、其次,签订居住权合同之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3、再次,申请居住权登记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申请应当提交一下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4、之后,相关部门会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查,自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则完成了居住权登记。
房屋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综上所述,在办理居住权时,详细了解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期限、转让和继承规定以及终止条件,对于确保居住权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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