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遗产继承中的丧葬费用如何处理?

遗产继承中的丧葬费用如何处理?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丧葬费的分配原则是谁支付谁所有,单位给付的费用超过实际支出的部分可合理分割。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若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或先于遗嘱人死亡,遗产中的相关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遗产时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同时,继承人需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无清偿义务。

法律分析

一、二婚丧葬费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某一亲属或继承人支付的丧葬费可以从单位给付的丧葬费中扣除,但不足部分不应从抚恤金中扣除,而是与其他继承人或近亲属共同分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同抚恤金一起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丧葬费的发放应本着谁支付谁所有的原则予以处。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法定继承?

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结论如下:在处理一、二婚丧葬费财产分配时,丧葬费应由支付者与其他继承人或近亲属共同分担,超过实际支出的部分可按照遗产法进行合理分割。遗产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若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或先于遗嘱人去世,遗产中的相关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的分割应遵循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但可自愿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