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可以直接报销。
1.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在全国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2. 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6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40%。
3. 异地就医门诊费用限额上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报销限额提高到1000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报销限额提高到600元/年。
社保的报销流程:
1、患者在转诊前,需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单;
2、患者持转诊单到指定的转诊医院就诊;
3、就诊结束后,患者需将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和转诊单等材料提交给社保经办机构;
4、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患者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报销条件;
5、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6、患者可以在社保个人账户中查询报销结果和报销金额。
综上所述,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的扩大和报销比例的提升,以及门诊费用限额的上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可在全国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享受更高比例和限额的医保报销,极大便利了异地就医的患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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