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车牌怎样分割
在离婚时,出租车的“牌照”可以作价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其它约定,它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就享有共同处置权,在对此“牌照”的使用、转让存有异议时,可以阻止他个人单方处理,因为“牌照”和出租车一样不是个人财产,就只能是夫妻共同处理。它不属于《民法典》里规定的为夫妻一方财产的5种情形之一,就应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即“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的“其他”就是指《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的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牌照作价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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