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庆烟草证办理条件法律问题

重庆烟草证办理条件法律问题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