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扩展资料: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驻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根据公安部139号令,可以在暂住地申请)
机动车驾驶证(转移)换证的办理条件及程序
一、驾驶证迁出流程
(1)、受理条件:
1、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3、经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确认申请人信息、驾驶证信息真实、有效。
4、驾驶人没有被车管所依法吊销、撤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5、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的累积记分未达到满分。
(2)、提供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可在车管所索取及填写)。
2、驾驶人的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暂住证)及复印件。
3、原机动车驾驶证。
4、一寸、免冠、彩色、白底、大头照的数码照片。
5、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办理程序:
持上述资料到转入地地市级车辆管理所驾驶员考试科受理窗口办理转入换证手
续,窗口的经办民警审核通过后会打出新证。
(4)、收费标准:
转证手续费:5元/次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附机动车驾驶证新规(2010年4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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