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影响。公务员政审不合格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三、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法律依据:《机关录用人民政治考察工作办法》
第七条 考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
(二)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四)热爱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职业。
第 考察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宗教极端、邪教、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三)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四)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党、反对中国特色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五)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六)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八)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九)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一)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示威等活动的;
(十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
(十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十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十五)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十七)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十八)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二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十一)其他不符合担任机关人民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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