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件); 4、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7、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 8、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9、单位、街道或学校证明(若孩子没有上学就不用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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