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办身份证一般7到15天才能拿到手。
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以下条件:
1、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务工的其他省市的户籍居民;
(2)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及挂失等业务;
2、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申请人必须具有常住户口登记;
(2)申请人长期在省内跨县市区异地居住,在居住地已申报流动人口登记或已领取居住证;
(3)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及挂失等业务;
综上所述,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地点就是在您居住地的机关,机关针对身份证异地补办设立了相应的办事处。目前,已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