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被公安局传唤注意事项

被公安局传唤注意事项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被公安局传唤的注意事项如下:可要求警方表明身份并出示证件,并对警方出示的证件进行记录;可以要求警方出示传唤证;警方应该告知传唤的原因;传唤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2小时,特别复杂的不超过24小时;被传唤人在接受询问时,应该如实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