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
1、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2、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2)设计单位
1、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对通病防治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施工单位
1、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专业承包单位应提出专业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施工总包单位审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2、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隐蔽验收及影像等相关资料。
4、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样板引路。
5、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
1、应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及检测,要将检测数据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及市质监站。
2、应对工程中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项目和部位进行重点监理,混凝土浇筑和隐蔽部位应旁站监理。
3、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以上就是烟台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对于烟台市工程质量,我们这里以住宅为例,针对质量通病,规范相关流程,以及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规定,只有各方严格把关,工程质量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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