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领失业金不需要每个月都要签字。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新增失业人员,第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当月10日前到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字确认;从次月起失业人员不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领。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