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将共同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是可以的,前提是双方能够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的问题协商一致。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当事人就私自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子女的名下的,该转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追回被转移的共同财产。如果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当事人可以转移,因为这是其正常处分行为。
一、我把工资发给我父母可以算共同财产吗?
当事人把工资给父母,另一方知道并且同意的,该行为属于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该工资属于父母的财产;如果未得到配偶的同意,擅自将工资交给父母的,可能会被认定是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提出撤销该赠与行为。
二、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能强制执行吗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不可以执行。因为父母欠债由父母自己负责偿还,我国并没有父债子还这种法律规定,因此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没有偿还的责任,所以父母欠债不能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
但是如果父母为了躲避债务恶意将财产转移的孩子名下的,则此时可以执行被转移到孩子名下的财产。
或者如果欠债的父母去世,孩子继承了其遗产的,则孩子名下属于继承遗产部分的财产也是可以执行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三、如何认定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
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离婚诉讼案件中未如实申报,且在离婚诉讼期间擅自取走款项,且未能举证证明其合理用途,其行为构成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诉讼期间未经对方同意无对价的擅自转让股权给成年子女,视为恶意转移财产。
3.未经配偶同意出售房屋等处分财产的,该行为属于转移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