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与要求
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现有法规规定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有以下情况之一: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③正在被机关或机关通缉的;
④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⑤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⑥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⑦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⑧法律和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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