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帮助他人运输毒品时,若无知情,不能认定为有主观故意,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等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毒品犯罪的主体,是指有故意、过失的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帮助毒品犯罪活动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查证有关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无知情帮助他人运输毒品不构成毒品犯罪的主观故意,但仍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若能积极配合调查和坦白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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