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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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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合同价款约定不明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法律规定,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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