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并不是。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 (1) 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2) 性退税。因税收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3) 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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