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文物保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而私自出售、赠送给外国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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