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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人的刑事责任怎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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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既遂刑事责任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造成冤、假、错案的,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等,构成犯罪。

一、侮辱罪怎么样判

侮辱罪的判刑一般视损害情况而确定,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或者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的等等。

二、刑讯逼供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讯逼供罪判刑标准,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进行定罪从重处罚;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刑讯逼供罪的行为表现

构成刑讯逼供行为的,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刑讯逼供罪,还必须要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犯罪人的身份要件,此罪只能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的。确定身份要件之后,才能按照《刑法》的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下列7种行为之一的,构成刑讯逼供罪:(1)出于泄愤报复的个人动机而进行刑讯逼供的;(2)多次对多人进行刑讯逼供,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3)刑讯逼供手段残忍,造成恶劣影响的;(4)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5)刑讯逼供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6)刑讯逼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7)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追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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